初入職時是日薪, 後來改為月薪, 辭工時要不要1個通知?

2007-06-03 6:43 am
初入職時是日薪計, 有簽過合約是日薪計, 而後來改為月薪計, 但沒有簽任何合約, 現如要辭工, 請問是7天通知或是1個月通知?

回答 (2)

2007-06-05 11:31 pm
✔ 最佳答案
無簽合約情況下, 就根據勞工處規定。
試用期內一個月內離職: 無須通知期
試用期內及一個月后: 7天通知期
無試用期及試用期后: 1個月通知期

若你要求無通知期(即立即離職), 公司有權按比例扣你薪金作為通知期補償。

如果你有年假和ot 保假可以和僱主相討是補錢或是補假 (提早離職)
參考: 勞工處
2007-06-03 9:29 am
其實重點不在於日薪或月薪, 只在於你跟公司簽合約時, 合約上有冇列明, 及以後有沒有出過什麼更改僱用條款的通知書等文件...若果有的話就衣照最後更改的那一條條款.
第一, 要睇睇有冇列明試用期!
係試用期第一個月係可以即日通知!
試用期係多個一個月, 之後的時間要辭工都最少要7日通知, (若果合約有寫明多過7日的話就依合約)
過左試用期, 或者根本冇試用期的話而合約又冇列明的話, 就最少1個月通知...(合約有寫的話就跟合約,但法例規定唔可以少過7日)

希望幫到你啦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44: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02000051KK0504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