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復活節係屬於公眾假期,並唔係法定假日,如果僱傭合約定明公眾假期係休息日,僱主要求超時工作,則必須另訂安排休息日補假;或僱傭雙方協商以工資代替。
既然上司「實牙實齒話一定會補返假」,口頭承諾亦為合約的一種,則僱主必須按照承諾處理,並不能「因為果兩日老闆請食飯」而拒絕補假,更不能以此代替支付當天薪酬,因為老闆請食飯衹能當為額外的褔利,況且根據僱傭條例定明,「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為其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若然僱主拒絕補假或以薪酬支付,以代替超時工作,應聯絡勞工處《勞資關係科》作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