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曉計劃是甚麼?

2007-06-01 6:17 pm
甚麼是欣曉計劃?我想知道詳情呀!

回答 (15)

2007-06-03 5:54 pm
綜 合 社 會 保 障 援 助 ( 綜 援 ) 計 劃 下 的 就 業 援 助 試 驗 計 劃 :
欣 曉 計 劃:
欣 曉 計 劃 是 社 會 福 利 署(社署)於 2006 年 4月 至 2007年 9月 期 間 推 行 的 一 項 為 期 18 個 月 的 就 業 援 助 試 驗 計 劃,目 的 是 協 助領 取 綜 援 而 最 年 幼 子 女 年 齡 介 乎 於 12 至 14 歲 的 單 親 家 長 和 兒 童 照 顧 者 提 升 自 助 能 力 ,並 透 過 就 業 融 入 社 會,邁 向 自 力 更 生。

計 劃 的 規 定:
最 年 幼 子 女 年 齡 為 12 至 14 歲 的 綜 援 單 親 家 長 或 兒 童 照 顧 者 必 須 參 加 「欣 曉 計 劃 」 並 積 極 尋 找 及 從 事 每 月 工 作 時 數 不 少 於 32 小 時 的 有 薪 工 作 。 如 有 關 單 親 家 長 或 兒 童 照 顧 者 有 充 分 理 由 ( 例 如 最 近 有 親 屬 身 故、剛 受 到 家 庭 暴 力 傷 害 等 ),可 短 暫 獲 得 豁 免 履 行 尋 找 有 薪 工 作 的 規 定。

如 參 加 者 違 反 計 劃 下 的 工 作 規 定 又 未 能 提 供 合 理 解 釋, 他 們 每 月 所 領 取 的 援 助 金 將 會 被 扣 減 $200。若 然 參 加 者 已 積 極 求 職 但 暫 時 未 能 找 到 每 月 不 少 於 32 小 時 的 有 薪 工 作, 他 們 是 不 會 被 視 作 違 反 規 定。 計 劃 亦 不 強 制 參 加 者 接 受 與 照 顧 子 女 時 間 上 有 衝 突 的 工 作。

計 劃 內 容:
欣 曉 計 劃 有 二 個 主 要 部 份:
1.就 業 援 助 計 劃:
社 署 職 員 會 為 個 別 參 加 者 提 供 個 人 需 要 的 就 業 援 助 服 務 以 協 助 他 們 克 服 就 業 障 礙,儘 早 覓 得 有 薪 工 作。 服 務 包 括 定 期 與 他 們 進 行 面 談 提 供 意 見,協 助 他 們 取 得 最 新 的 勞 工 市 場 資 訊 和 其 他 支 援 服 務, 與 及 協 助 他 們 訂 立 積 極的 求 職 計 劃 等。
2.欣 曉 深 入 就 業 援 助 計 劃:
社 署 會 委 託 非 政 府 機 構 營 辦 深 入 就 業 援 助 計 劃, 為 沒 有 或 較 少 工 作 經 驗 的 欣 曉 計 劃 參 加 者 提 供 一 系 列 深 入 就 業 援 助 服 務, 例 如 基 本 技 能 及 技 能 提 升 訓 練 等。 社 署 會 按 參 加 者 的 個 別 情 況 轉 介 他 們 參 與 這 些 計 劃。
2007-06-03 3:10 am
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社會福利署(社署)於今年四月推出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為協助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及兒童照顧者尋找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考慮甚麼因素以決定上述人士當中哪些應參與「欣曉計劃」,以及「欣曉計劃」的目標除了協助他們找尋工作脫離綜援網外,有沒有包括幫助他們脫離貧窮;若會,透過甚方法;

(二)關於有報道指截至今年八月為止,有2 000多人由於沒有履行計劃的責任(如出席工作計劃面談或參加深入就業援助計劃)而又沒有合理解釋,因而被社署扣減綜援金每月200元,可否按他們的年齡、家庭成員數目及子女數目等背景資料,表列上述人數的分項數字,以及他們沒有履行責任的原因;及

(三)會向第(二)項所述人士提供甚麼支援,以協助他們解決困難及履行「欣曉計劃」所訂的責任?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於二○○六年四月推行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目的是協助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升自助能力,並透過成功就業融入社會,邁向自力更生。

  為了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我們只要求受助人在不影響照顧子女的情況下,例如在子女上學時間,從事每月工作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計劃除了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包括定期與他們進行面談提供意見,協助他們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資訊和其他支援服務,我們更會轉介沒有或較少工作經驗的家長參加由社會福利署(社署)委託的非政府機構所營辦的「欣曉深入就業援助計劃」,為他們提供一系列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包括基本技能及技能提升訓練等。

  「欣曉計劃」自推行以來顯示,計劃能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並建立自信、成為子女的榜樣。透過全職或非全職工作,有關綜援單親家長/家庭照顧者更可透過綜援計劃下豁免入息安排,進一步改善生活。

  (二)及(三)在計劃推行前,社署發信給所有目標受助人,向他們介紹「欣曉計劃」及附上簡介單張,讓他們了解參加計劃的意義,須要履行的責任,獲豁免的機制和拒絕參加的後果等。由二○○六年四月起,社署職員安排與目標受助人面談,再向他們詳細解釋欣曉計劃的內容,確定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便會為他們辦理參加計劃的手續。如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而拒絕參加計劃,本署便會按規定扣除他們每月200元的綜援金。但是假若受助人已開始積極尋找工作,但暫時未能找到每月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他們是不會被視作違反規定,我們會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服務,直至他們成功就業。受助人如有充分理由(例如最近有親屬身故、剛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等),亦可短暫獲得豁免履行尋找有薪工作的規定。

  計劃由本年四月推出,短短半年內已有約1 000名受助人覓得全職或半職有薪工作,踏出第一步,「欣曉計劃」有很好的開始。

  計劃推行至今有2 850名(佔目標受助人21%)未能提出充分理由拒絕參加計劃,他們大部分年齡在40-49歲(62.5%)的組別內,家庭成員數目則以4人及5人或以上為主(30.6%及28.7%),大部份的受助人(41.7%)有2名子女。有關數據詳列於附件。

  據我們初步了解,有關受助人拒絕參加「欣曉計劃」有多種原因,包括:

* 因扣除的金額不大,可能感到並不在乎,尤其是家庭成員較多的家庭;

* 不想遵守計劃的要求,尤其是配偶已參加或曾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 以需要照顧子女為理由,不願意參加;

* 從未工作,害怕出外工作;

* 從未工作,期望子女在完成學業後出外工作而脫離綜援。

  為協助政府考慮應否繼續推行計劃及如何改善有關措施,社署已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研究,評估的範圍主要包括:

(i)研究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包括拒絕參加計劃和已從事工作的受助人的社會特性、背景、心理狀況和他們對計劃的意見等;

(ii)研究不同類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尋找工作的行為(如尋找工作的方式、求職態度和成功獲職的比率)及他們的就業狀況(如工種、工資,工時和成功脫離綜援網的比率);

(iii)研究及分析「欣曉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在協助參加者成功及持續就業的因素/障礙,包括參加者和推行計劃職員的意見;及

(iv)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作為借鑑。

  香港大學會根據各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以隨機抽樣的方式,進行基線調查、主體調查、深入面談和聚焦小組討論等,輔以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從而得出研究結果。整項研究預計將於二○○七年中完成。我們將根據香港大學研究所得的結果,檢討有關計劃的各項措施,從而改善計劃,為有工作能力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唔選我唔緊要,最緊要幫到你
參考: 網頁
2007-06-03 3:03 am
欣曉計劃是給予擁有十一至十五、六歲子女的父母參加,使這些擁有工作的能力的父母,有一個工作全/兼職工作的機會,幫助他們尋回對工作的自信心。
參考: 自己知識
2007-06-03 2:58 am
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社會福利署(社署)於今年四月推出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為協助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及兒童照顧者尋找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考慮甚麼因素以決定上述人士當中哪些應參與「欣曉計劃」,以及「欣曉計劃」的目標除了協助他們找尋工作脫離綜援網外,有沒有包括幫助他們脫離貧窮;若會,透過甚方法;

(二)關於有報道指截至今年八月為止,有2 000多人由於沒有履行計劃的責任(如出席工作計劃面談或參加深入就業援助計劃)而又沒有合理解釋,因而被社署扣減綜援金每月200元,可否按他們的年齡、家庭成員數目及子女數目等背景資料,表列上述人數的分項數字,以及他們沒有履行責任的原因;及

(三)會向第(二)項所述人士提供甚麼支援,以協助他們解決困難及履行「欣曉計劃」所訂的責任?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於二○○六年四月推行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目的是協助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升自助能力,並透過成功就業融入社會,邁向自力更生。

  為了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我們只要求受助人在不影響照顧子女的情況下,例如在子女上學時間,從事每月工作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計劃除了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包括定期與他們進行面談提供意見,協助他們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資訊和其他支援服務,我們更會轉介沒有或較少工作經驗的家長參加由社會福利署(社署)委託的非政府機構所營辦的「欣曉深入就業援助計劃」,為他們提供一系列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包括基本技能及技能提升訓練等。

  「欣曉計劃」自推行以來顯示,計劃能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並建立自信、成為子女的榜樣。透過全職或非全職工作,有關綜援單親家長/家庭照顧者更可透過綜援計劃下豁免入息安排,進一步改善生活。

  (二)及(三)在計劃推行前,社署發信給所有目標受助人,向他們介紹「欣曉計劃」及附上簡介單張,讓他們了解參加計劃的意義,須要履行的責任,獲豁免的機制和拒絕參加的後果等。由二○○六年四月起,社署職員安排與目標受助人面談,再向他們詳細解釋欣曉計劃的內容,確定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便會為他們辦理參加計劃的手續。如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而拒絕參加計劃,本署便會按規定扣除他們每月200元的綜援金。但是假若受助人已開始積極尋找工作,但暫時未能找到每月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他們是不會被視作違反規定,我們會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服務,直至他們成功就業。受助人如有充分理由(例如最近有親屬身故、剛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等),亦可短暫獲得豁免履行尋找有薪工作的規定。

  計劃由本年四月推出,短短半年內已有約1 000名受助人覓得全職或半職有薪工作,踏出第一步,「欣曉計劃」有很好的開始。

  計劃推行至今有2 850名(佔目標受助人21%)未能提出充分理由拒絕參加計劃,他們大部分年齡在40-49歲(62.5%)的組別內,家庭成員數目則以4人及5人或以上為主(30.6%及28.7%),大部份的受助人(41.7%)有2名子女。有關數據詳列於附件。

  據我們初步了解,有關受助人拒絕參加「欣曉計劃」有多種原因,包括:

* 因扣除的金額不大,可能感到並不在乎,尤其是家庭成員較多的家庭;

* 不想遵守計劃的要求,尤其是配偶已參加或曾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 以需要照顧子女為理由,不願意參加;

* 從未工作,害怕出外工作;

* 從未工作,期望子女在完成學業後出外工作而脫離綜援。

  為協助政府考慮應否繼續推行計劃及如何改善有關措施,社署已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研究,評估的範圍主要包括:

(i)研究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包括拒絕參加計劃和已從事工作的受助人的社會特性、背景、心理狀況和他們對計劃的意見等;

(ii)研究不同類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尋找工作的行為(如尋找工作的方式、求職態度和成功獲職的比率)及他們的就業狀況(如工種、工資,工時和成功脫離綜援網的比率);

(iii)研究及分析「欣曉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在協助參加者成功及持續就業的因素/障礙,包括參加者和推行計劃職員的意見;及

(iv)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作為借鑑。

  香港大學會根據各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以隨機抽樣的方式,進行基線調查、主體調查、深入面談和聚焦小組討論等,輔以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從而得出研究結果。整項研究預計將於二○○七年中完成。我們將根據香港大學研究所得的結果,檢討有關計劃的各項措施,從而改善計劃,為有工作能力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政府於二○○六年四月推行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目的是協助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升自助能力,並透過成功就業融入社會,邁向自力更生。

  為了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我們只要求受助人在不影響照顧子女的情況下,例如在子女上學時間,從事每月工作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計劃除了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包括定期與他們進行面談提供意見,協助他們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資訊和其他支援服務,我們更會轉介沒有或較少工作經驗的家長參加由社會福利署(社署)委託的非政府機構所營辦的「欣曉深入就業援助計劃」,為他們提供一系列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包括基本技能及技能提升訓練等。

  「欣曉計劃」自推行以來顯示,計劃能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並建立自信、成為子女的榜樣。透過全職或非全職工作,有關綜援單親家長/家庭照顧者更可透過綜援計劃下豁免入息安排,進一步改善生活。

  (二)及(三)在計劃推行前,社署發信給所有目標受助人,向他們介紹「欣曉計劃」及附上簡介單張,讓他們了解參加計劃的意義,須要履行的責任,獲豁免的機制和拒絕參加的後果等。由二○○六年四月起,社署職員安排與目標受助人面談,再向他們詳細解釋欣曉計劃的內容,確定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便會為他們辦理參加計劃的手續。如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而拒絕參加計劃,本署便會按規定扣除他們每月200元的綜援金。但是假若受助人已開始積極尋找工作,但暫時未能找到每月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他們是不會被視作違反規定,我們會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服務,直至他們成功就業。受助人如有充分理由(例如最近有親屬身故、剛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等),亦可短暫獲得豁免履行尋找有薪工作的規定。

  計劃由本年四月推出,短短半年內已有約1 000名受助人覓得全職或半職有薪工作,踏出第一步,「欣曉計劃」有很好的開始。

  計劃推行至今有2 850名(佔目標受助人21%)未能提出充分理由拒絕參加計劃,他們大部分年齡在40-49歲(62.5%)的組別內,家庭成員數目則以4人及5人或以上為主(30.6%及28.7%),大部份的受助人(41.7%)有2名子女。有關數據詳列於附件。

欣曉計劃
欣曉計劃是類似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試驗計劃,對象是年紀最少的子女年齡介乎12-14歲的單親家庭綜合援助受助人。與自力更生支援計劃有所不同,此試驗計劃是鼓勵性質為主,希望單親家庭家長能隨著子女長大,重投勞動市場,因此他們不需要參加社會服務,只需積極尋找每月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即兼職或全職工作亦可),他們每月只需尋找最少兩份工作,較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為低。他們有權拒絕參加此計劃而繼續領取綜援,但綜援金額將會每月被扣減$200。
計 劃 內 容

欣 曉 計 劃 有 二 個 主 要 部 份:

1. 就 業 援 助 計 劃

社 署 職 員 會 為 個 別 參 加 者 提 供 個 人 需 要 的 就 業 援 助 服 務 以 協 助 他 們 克 服 就 業 障 礙,儘 早 覓 得 有 薪 工 作。 服 務 包 括 定 期 與 他 們 進 行 面 談 提 供 意 見,協 助 他 們 取 得 最 新 的 勞 工 市 場 資 訊 和 其 他 支 援 服 務, 與 及 協 助 他 們 訂 立 積 極的 求 職
參考: no
2007-06-03 1:11 am
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社會福利署(社署)於今年四月推出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為協助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及兒童照顧者尋找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考慮甚麼因素以決定上述人士當中哪些應參與「欣曉計劃」,以及「欣曉計劃」的目標除了協助他們找尋工作脫離綜援網外,有沒有包括幫助他們脫離貧窮;若會,透過甚方法;

(二)關於有報道指截至今年八月為止,有2 000多人由於沒有履行計劃的責任(如出席工作計劃面談或參加深入就業援助計劃)而又沒有合理解釋,因而被社署扣減綜援金每月200元,可否按他們的年齡、家庭成員數目及子女數目等背景資料,表列上述人數的分項數字,以及他們沒有履行責任的原因;及

(三)會向第(二)項所述人士提供甚麼支援,以協助他們解決困難及履行「欣曉計劃」所訂的責任?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於二○○六年四月推行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目的是協助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升自助能力,並透過成功就業融入社會,邁向自力更生。

  為了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我們只要求受助人在不影響照顧子女的情況下,例如在子女上學時間,從事每月工作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計劃除了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包括定期與他們進行面談提供意見,協助他們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資訊和其他支援服務,我們更會轉介沒有或較少工作經驗的家長參加由社會福利署(社署)委託的非政府機構所營辦的「欣曉深入就業援助計劃」,為他們提供一系列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包括基本技能及技能提升訓練等。

  「欣曉計劃」自推行以來顯示,計劃能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並建立自信、成為子女的榜樣。透過全職或非全職工作,有關綜援單親家長/家庭照顧者更可透過綜援計劃下豁免入息安排,進一步改善生活。

  (二)及(三)在計劃推行前,社署發信給所有目標受助人,向他們介紹「欣曉計劃」及附上簡介單張,讓他們了解參加計劃的意義,須要履行的責任,獲豁免的機制和拒絕參加的後果等。由二○○六年四月起,社署職員安排與目標受助人面談,再向他們詳細解釋欣曉計劃的內容,確定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便會為他們辦理參加計劃的手續。如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而拒絕參加計劃,本署便會按規定扣除他們每月200元的綜援金。但是假若受助人已開始積極尋找工作,但暫時未能找到每月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他們是不會被視作違反規定,我們會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服務,直至他們成功就業。受助人如有充分理由(例如最近有親屬身故、剛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等),亦可短暫獲得豁免履行尋找有薪工作的規定。

  計劃由本年四月推出,短短半年內已有約1 000名受助人覓得全職或半職有薪工作,踏出第一步,「欣曉計劃」有很好的開始。

  計劃推行至今有2 850名(佔目標受助人21%)未能提出充分理由拒絕參加計劃,他們大部分年齡在40-49歲(62.5%)的組別內,家庭成員數目則以4人及5人或以上為主(30.6%及28.7%),大部份的受助人(41.7%)有2名子女。有關數據詳列於附件。

  據我們初步了解,有關受助人拒絕參加「欣曉計劃」有多種原因,包括:

* 因扣除的金額不大,可能感到並不在乎,尤其是家庭成員較多的家庭;

* 不想遵守計劃的要求,尤其是配偶已參加或曾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 以需要照顧子女為理由,不願意參加;

* 從未工作,害怕出外工作;

* 從未工作,期望子女在完成學業後出外工作而脫離綜援。

  為協助政府考慮應否繼續推行計劃及如何改善有關措施,社署已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研究,評估的範圍主要包括:

(i)研究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包括拒絕參加計劃和已從事工作的受助人的社會特性、背景、心理狀況和他們對計劃的意見等;

(ii)研究不同類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尋找工作的行為(如尋找工作的方式、求職態度和成功獲職的比率)及他們的就業狀況(如工種、工資,工時和成功脫離綜援網的比率);

(iii)研究及分析「欣曉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在協助參加者成功及持續就業的因素/障礙,包括參加者和推行計劃職員的意見;及

(iv)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作為借鑑。

  香港大學會根據各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以隨機抽樣的方式,進行基線調查、主體調查、深入面談和聚焦小組討論等,輔以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從而得出研究結果。整項研究預計將於二○○七年中完成。我們將根據香港大學研究所得的結果,檢討有關計劃的各項措施,從而改善計劃,為有工作能力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參考: 他人
2007-06-03 12:34 am
社會福利署(社署)於今年四月推出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為協助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及兒童照顧者尋找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考慮甚麼因素以決定上述人士當中哪些應參與「欣曉計劃」,以及「欣曉計劃」的目標除了協助他們找尋工作脫離綜援網外,有沒有包括幫助他們脫離貧窮;若會,透過甚方法;

(二)關於有報道指截至今年八月為止,有2 000多人由於沒有履行計劃的責任(如出席工作計劃面談或參加深入就業援助計劃)而又沒有合理解釋,因而被社署扣減綜援金每月200元,可否按他們的年齡、家庭成員數目及子女數目等背景資料,表列上述人數的分項數字,以及他們沒有履行責任的原因;及

(三)會向第(二)項所述人士提供甚麼支援,以協助他們解決困難及履行「欣曉計劃」所訂的責任?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於二○○六年四月推行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目的是協助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升自助能力,並透過成功就業融入社會,邁向自力更生。

  為了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我們只要求受助人在不影響照顧子女的情況下,例如在子女上學時間,從事每月工作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計劃除了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包括定期與他們進行面談提供意見,協助他們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資訊和其他支援服務,我們更會轉介沒有或較少工作經驗的家長參加由社會福利署(社署)委託的非政府機構所營辦的「欣曉深入就業援助計劃」,為他們提供一系列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包括基本技能及技能提升訓練等。

  「欣曉計劃」自推行以來顯示,計劃能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並建立自信、成為子女的榜樣。透過全職或非全職工作,有關綜援單親家長/家庭照顧者更可透過綜援計劃下豁免入息安排,進一步改善生活。

  (二)及(三)在計劃推行前,社署發信給所有目標受助人,向他們介紹「欣曉計劃」及附上簡介單張,讓他們了解參加計劃的意義,須要履行的責任,獲豁免的機制和拒絕參加的後果等。由二○○六年四月起,社署職員安排與目標受助人面談,再向他們詳細解釋欣曉計劃的內容,確定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便會為他們辦理參加計劃的手續。如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而拒絕參加計劃,本署便會按規定扣除他們每月200元的綜援金。但是假若受助人已開始積極尋找工作,但暫時未能找到每月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他們是不會被視作違反規定,我們會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服務,直至他們成功就業。受助人如有充分理由(例如最近有親屬身故、剛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等),亦可短暫獲得豁免履行尋找有薪工作的規定。

  計劃由本年四月推出,短短半年內已有約1 000名受助人覓得全職或半職有薪工作,踏出第一步,「欣曉計劃」有很好的開始。

  計劃推行至今有2 850名(佔目標受助人21%)未能提出充分理由拒絕參加計劃,他們大部分年齡在40-49歲(62.5%)的組別內,家庭成員數目則以4人及5人或以上為主(30.6%及28.7%),大部份的受助人(41.7%)有2名子女。有關數據詳列於附件。

  據我們初步了解,有關受助人拒絕參加「欣曉計劃」有多種原因,包括:

* 因扣除的金額不大,可能感到並不在乎,尤其是家庭成員較多的家庭;

* 不想遵守計劃的要求,尤其是配偶已參加或曾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 以需要照顧子女為理由,不願意參加;

* 從未工作,害怕出外工作;

* 從未工作,期望子女在完成學業後出外工作而脫離綜援。

  為協助政府考慮應否繼續推行計劃及如何改善有關措施,社署已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研究,評估的範圍主要包括:

(i)研究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包括拒絕參加計劃和已從事工作的受助人的社會特性、背景、心理狀況和他們對計劃的意見等;

(ii)研究不同類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尋找工作的行為(如尋找工作的方式、求職態度和成功獲職的比率)及他們的就業狀況(如工種、工資,工時和成功脫離綜援網的比率);

(iii)研究及分析「欣曉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在協助參加者成功及持續就業的因素/障礙,包括參加者和推行計劃職員的意見;及

(iv)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作為借鑑。

  香港大學會根據各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以隨機抽樣的方式,進行基線調查、主體調查、深入面談和聚焦小組討論等,輔以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從而得出研究結果。整項研究預計將於二○○七年中完成。我們將根據香港大學研究所得的結果,檢討有關計劃的各項措施,從而改善計劃,為有工作能力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2006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35分
2007-06-02 11:06 pm
欣 曉 計 劃 是 社 會 福 利 署(社署)於 2006 年 4月 至 2007年 9月 期 間 推 行 的 一 項 為 期 18 個 月 的 就 業 援 助 試 驗 計 劃,目 的 是 協 助領 取 綜 援 而 最 年 幼 子 女 年 齡 介 乎 於 12 至 14 歲 的 單 親 家 長 和 兒 童 照 顧 者 提 升 自 助 能 力 ,並 透 過 就 業 融 入 社 會,邁 向 自 力 更 生。

計 劃 的 規 定

最 年 幼 子 女 年 齡 為 12 至 14 歲 的 綜 援 單 親 家 長 或 兒 童 照 顧 者 必 須 參 加 「欣 曉 計 劃 」 並 積 極 尋 找 及 從 事 每 月 工 作 時 數 不 少 於 32 小 時 的 有 薪 工 作 。 如 有 關 單 親 家 長 或 兒 童 照 顧 者 有 充 分 理 由 ( 例 如 最 近 有 親 屬 身 故、剛 受 到 家 庭 暴 力 傷 害 等 ),可 短 暫 獲 得 豁 免 履 行 尋 找 有 薪 工 作 的 規 定。

如 參 加 者 違 反 計 劃 下 的 工 作 規 定 又 未 能 提 供 合 理 解 釋, 他 們 每 月 所 領 取 的 援 助 金 將 會 被 扣 減 $200。若 然 參 加 者 已 積 極 求 職 但 暫 時 未 能 找 到 每 月 不 少 於 32 小 時 的 有 薪 工 作, 他 們 是 不 會 被 視 作 違 反 規 定。 計 劃 亦 不 強 制 參 加 者 接 受 與 照 顧 子 女 時 間 上 有 衝 突 的 工 作。
計 劃 內 容

欣 曉 計 劃 有 二 個 主 要 部 份:

1. 就 業 援 助 計 劃

社 署 職 員 會 為 個 別 參 加 者 提 供 個 人 需 要 的 就 業 援 助 服 務 以 協 助 他 們 克 服 就 業 障 礙,儘 早 覓 得 有 薪 工 作。 服 務 包 括 定 期 與 他 們 進 行 面 談 提 供 意 見,協 助 他 們 取 得 最 新 的 勞 工 市 場 資 訊 和 其 他 支 援 服 務, 與 及 協 助 他 們 訂 立 積 極的 求 職 計 劃 等。

2. 欣 曉 深 入 就 業 援 助 計 劃

社 署 會 委 託 非 政 府 機 構 營 辦 深 入 就 業 援 助 計 劃, 為 沒 有 或 較 少 工 作 經 驗 的 欣 曉 計 劃 參 加 者 提 供 一 系 列 深 入 就 業 援 助 服 務, 例 如 基 本 技 能 及 技 能 提 升 訓 練 等。 社 署 會 按 參 加 者 的 個 別 情 況 轉 介 他 們 參 與 這 些 計 劃。
2007-06-02 10:12 pm
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社會福利署(社署)於今年四月推出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為協助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及兒童照顧者尋找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考慮甚麼因素以決定上述人士當中哪些應參與「欣曉計劃」,以及「欣曉計劃」的目標除了協助他們找尋工作脫離綜援網外,有沒有包括幫助他們脫離貧窮;若會,透過甚方法;

(二)關於有報道指截至今年八月為止,有2 000多人由於沒有履行計劃的責任(如出席工作計劃面談或參加深入就業援助計劃)而又沒有合理解釋,因而被社署扣減綜援金每月200元,可否按他們的年齡、家庭成員數目及子女數目等背景資料,表列上述人數的分項數字,以及他們沒有履行責任的原因;及

(三)會向第(二)項所述人士提供甚麼支援,以協助他們解決困難及履行「欣曉計劃」所訂的責任?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於二○○六年四月推行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目的是協助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升自助能力,並透過成功就業融入社會,邁向自力更生。

  為了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我們只要求受助人在不影響照顧子女的情況下,例如在子女上學時間,從事每月工作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計劃除了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包括定期與他們進行面談提供意見,協助他們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資訊和其他支援服務,我們更會轉介沒有或較少工作經驗的家長參加由社會福利署(社署)委託的非政府機構所營辦的「欣曉深入就業援助計劃」,為他們提供一系列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包括基本技能及技能提升訓練等。

  「欣曉計劃」自推行以來顯示,計劃能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並建立自信、成為子女的榜樣。透過全職或非全職工作,有關綜援單親家長/家庭照顧者更可透過綜援計劃下豁免入息安排,進一步改善生活。

  (二)及(三)在計劃推行前,社署發信給所有目標受助人,向他們介紹「欣曉計劃」及附上簡介單張,讓他們了解參加計劃的意義,須要履行的責任,獲豁免的機制和拒絕參加的後果等。由二○○六年四月起,社署職員安排與目標受助人面談,再向他們詳細解釋欣曉計劃的內容,確定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便會為他們辦理參加計劃的手續。如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而拒絕參加計劃,本署便會按規定扣除他們每月200元的綜援金。但是假若受助人已開始積極尋找工作,但暫時未能找到每月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他們是不會被視作違反規定,我們會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服務,直至他們成功就業。受助人如有充分理由(例如最近有親屬身故、剛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等),亦可短暫獲得豁免履行尋找有薪工作的規定。

  計劃由本年四月推出,短短半年內已有約1 000名受助人覓得全職或半職有薪工作,踏出第一步,「欣曉計劃」有很好的開始。

  計劃推行至今有2 850名(佔目標受助人21%)未能提出充分理由拒絕參加計劃,他們大部分年齡在40-49歲(62.5%)的組別內,家庭成員數目則以4人及5人或以上為主(30.6%及28.7%),大部份的受助人(41.7%)有2名子女。有關數據詳列於附件。

  據我們初步了解,有關受助人拒絕參加「欣曉計劃」有多種原因,包括:

* 因扣除的金額不大,可能感到並不在乎,尤其是家庭成員較多的家庭;

* 不想遵守計劃的要求,尤其是配偶已參加或曾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 以需要照顧子女為理由,不願意參加;

* 從未工作,害怕出外工作;

* 從未工作,期望子女在完成學業後出外工作而脫離綜援。

  為協助政府考慮應否繼續推行計劃及如何改善有關措施,社署已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研究,評估的範圍主要包括:

(i)研究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包括拒絕參加計劃和已從事工作的受助人的社會特性、背景、心理狀況和他們對計劃的意見等;

(ii)研究不同類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尋找工作的行為(如尋找工作的方式、求職態度和成功獲職的比率)及他們的就業狀況(如工種、工資,工時和成功脫離綜援網的比率);

(iii)研究及分析「欣曉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在協助參加者成功及持續就業的因素/障礙,包括參加者和推行計劃職員的意見;及

(iv)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作為借鑑。

  香港大學會根據各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以隨機抽樣的方式,進行基線調查、主體調查、深入面談和聚焦小組討論等,輔以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從而得出研究結果。整項研究預計將於二○○七年中完成。我們將根據香港大學研究所得的結果,檢討有關計劃的各項措施,從而改善計劃,為有工作能力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參考: me me me me
2007-06-02 9:30 pm
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社會福利署(社署)於今年四月推出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為協助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及兒童照顧者尋找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考慮甚麼因素以決定上述人士當中哪些應參與「欣曉計劃」,以及「欣曉計劃」的目標除了協助他們找尋工作脫離綜援網外,有沒有包括幫助他們脫離貧窮;若會,透過甚方法;

(二)關於有報道指截至今年八月為止,有2 000多人由於沒有履行計劃的責任(如出席工作計劃面談或參加深入就業援助計劃)而又沒有合理解釋,因而被社署扣減綜援金每月200元,可否按他們的年齡、家庭成員數目及子女數目等背景資料,表列上述人數的分項數字,以及他們沒有履行責任的原因;及

(三)會向第(二)項所述人士提供甚麼支援,以協助他們解決困難及履行「欣曉計劃」所訂的責任?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於二○○六年四月推行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目的是協助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升自助能力,並透過成功就業融入社會,邁向自力更生。

  為了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我們只要求受助人在不影響照顧子女的情況下,例如在子女上學時間,從事每月工作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計劃除了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包括定期與他們進行面談提供意見,協助他們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資訊和其他支援服務,我們更會轉介沒有或較少工作經驗的家長參加由社會福利署(社署)委託的非政府機構所營辦的「欣曉深入就業援助計劃」,為他們提供一系列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包括基本技能及技能提升訓練等。

  「欣曉計劃」自推行以來顯示,計劃能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並建立自信、成為子女的榜樣。透過全職或非全職工作,有關綜援單親家長/家庭照顧者更可透過綜援計劃下豁免入息安排,進一步改善生活。

  (二)及(三)在計劃推行前,社署發信給所有目標受助人,向他們介紹「欣曉計劃」及附上簡介單張,讓他們了解參加計劃的意義,須要履行的責任,獲豁免的機制和拒絕參加的後果等。由二○○六年四月起,社署職員安排與目標受助人面談,再向他們詳細解釋欣曉計劃的內容,確定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便會為他們辦理參加計劃的手續。如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而拒絕參加計劃,本署便會按規定扣除他們每月200元的綜援金。但是假若受助人已開始積極尋找工作,但暫時未能找到每月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他們是不會被視作違反規定,我們會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服務,直至他們成功就業。受助人如有充分理由(例如最近有親屬身故、剛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等),亦可短暫獲得豁免履行尋找有薪工作的規定。

  計劃由本年四月推出,短短半年內已有約1 000名受助人覓得全職或半職有薪工作,踏出第一步,「欣曉計劃」有很好的開始。

  計劃推行至今有2 850名(佔目標受助人21%)未能提出充分理由拒絕參加計劃,他們大部分年齡在40-49歲(62.5%)的組別內,家庭成員數目則以4人及5人或以上為主(30.6%及28.7%),大部份的受助人(41.7%)有2名子女。有關數據詳列於附件。

  據我們初步了解,有關受助人拒絕參加「欣曉計劃」有多種原因,包括:

* 因扣除的金額不大,可能感到並不在乎,尤其是家庭成員較多的家庭;

* 不想遵守計劃的要求,尤其是配偶已參加或曾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 以需要照顧子女為理由,不願意參加;

* 從未工作,害怕出外工作;

* 從未工作,期望子女在完成學業後出外工作而脫離綜援。

  為協助政府考慮應否繼續推行計劃及如何改善有關措施,社署已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研究,評估的範圍主要包括:

(i)研究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包括拒絕參加計劃和已從事工作的受助人的社會特性、背景、心理狀況和他們對計劃的意見等;

(ii)研究不同類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尋找工作的行為(如尋找工作的方式、求職態度和成功獲職的比率)及他們的就業狀況(如工種、工資,工時和成功脫離綜援網的比率);

(iii)研究及分析「欣曉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在協助參加者成功及持續就業的因素/障礙,包括參加者和推行計劃職員的意見;及

(iv)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作為借鑑。

  香港大學會根據各不同組別的計劃目標受助人,以隨機抽樣的方式,進行基線調查、主體調查、深入面談和聚焦小組討論等,輔以研究海外其他國家相關計劃的成效,從而得出研究結果。整項研究預計將於二○○七年中完成。我們將根據香港大學研究所得的結果,檢討有關計劃的各項措施,從而改善計劃,為有工作能力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政府於二○○六年四月推行一項名為「欣曉計劃」的就業援助試驗計劃,目的是協助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升自助能力,並透過成功就業融入社會,邁向自力更生。

  為了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我們只要求受助人在不影響照顧子女的情況下,例如在子女上學時間,從事每月工作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計劃除了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包括定期與他們進行面談提供意見,協助他們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資訊和其他支援服務,我們更會轉介沒有或較少工作經驗的家長參加由社會福利署(社署)委託的非政府機構所營辦的「欣曉深入就業援助計劃」,為他們提供一系列深入就業援助服務,包括基本技能及技能提升訓練等。

  「欣曉計劃」自推行以來顯示,計劃能鼓勵受助人踏出工作的第一步,並建立自信、成為子女的榜樣。透過全職或非全職工作,有關綜援單親家長/家庭照顧者更可透過綜援計劃下豁免入息安排,進一步改善生活。

  (二)及(三)在計劃推行前,社署發信給所有目標受助人,向他們介紹「欣曉計劃」及附上簡介單張,讓他們了解參加計劃的意義,須要履行的責任,獲豁免的機制和拒絕參加的後果等。由二○○六年四月起,社署職員安排與目標受助人面談,再向他們詳細解釋欣曉計劃的內容,確定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便會為他們辦理參加計劃的手續。如他們沒有任何豁免理由而拒絕參加計劃,本署便會按規定扣除他們每月200元的綜援金。但是假若受助人已開始積極尋找工作,但暫時未能找到每月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他們是不會被視作違反規定,我們會為他們提供就業援助服務,直至他們成功就業。受助人如有充分理由(例如最近有親屬身故、剛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等),亦可短暫獲得豁免履行尋找有薪工作的規定。

  計劃由本年四月推出,短短半年內已有約1 000名受助人覓得全職或半職有薪工作,踏出第一步,「欣曉計劃」有很好的開始。

  計劃推行至今有2 850名(佔目標受助人21%)未能提出充分理由拒絕參加計劃,他們大部分年齡在40-49歲(62.5%)的組別內,家庭成員數目則以4人及5人或以上為主(30.6%及28.7%),大部份的受助人(41.7%)有2名子女。有關數據詳列於附件。

欣曉計劃
欣曉計劃是類似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試驗計劃,對象是年紀最少的子女年齡介乎12-14歲的單親家庭綜合援助受助人。與自力更生支援計劃有所不同,此試驗計劃是鼓勵性質為主,希望單親家庭家長能隨著子女長大,重投勞動市場,因此他們不需要參加社會服務,只需積極尋找每月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即兼職或全職工作亦可),他們每月只需尋找最少兩份工作,較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為低。他們有權拒絕參加此計劃而繼續領取綜援,但綜援金額將會每月被扣減$200。

2007-06-02 15:18:41 補充:
計 劃 內 容欣 曉 計 劃 有 二 個 主 要 部 份:1. 就 業 援 助 計 劃社 署 職 員 會 為 個 別 參 加 者 提 供 個 人 需 要 的 就 業 援 助 服 務 以 協 助 他 們 克 服 就 業 障 礙,儘 早 覓 得 有 薪 工 作。 服 務 包 括 定 期 與 他 們 進 行 面 談 提 供 意 見,協 助 他 們 取 得 最 新 的 勞 工 市 場 資 訊 和 其 他 支 援 服 務, 與 及 協 助 他 們 訂 立 積 極的 求 職 計 劃 等。
2007-06-01 6:30 pm
欣曉計劃
欣曉計劃是類似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試驗計劃,對象是年紀最少的子女年齡介乎12-14歲的單親家庭綜合援助受助人。與自力更生支援計劃有所不同,此試驗計劃是鼓勵性質為主,希望單親家庭家長能隨著子女長大,重投勞動市場,因此他們不需要參加社會服務,只需積極尋找每月不少於32小時的有薪工作(即兼職或全職工作亦可),他們每月只需尋找最少兩份工作,較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為低。他們有權拒絕參加此計劃而繼續領取綜援,但綜援金額將會每月被扣減$200。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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