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汽車的超速
一般道路:未超過20公里─1700(如果超過時間沒有繳,最高罰到2400)
超過20公里─1900(如果超過時間沒有繳,最高罰到2400)
高速公路:3000元,超過時間沒有繳,最高罰到6000。
如果你收到罰單,上面有三段式條碼的話,可以去便利超商繳納,不過,不可以過期唷,過期的話,便利超商就不收了
重點是....你要看你開車的路段數線是多少....最高50的話.....
你開...65就會罰囉...(((自己就被罰過)))))
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
或裝用測速雷達感應器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其感應器沒入之。
前項行為,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並吊扣其汽車牌照一個月。
http://law.moj.gov.tw/Scripts/PQuery1B.asp?no=1K004001240
超速罰款的金額由 1200元至 2400元,採分級處罰,超過速限20公里內,機車罰1200元,汽車1700元,超過速限20公里以上,機車罰1400元,汽車罰1900元,不必講習。
2007-05-31 09:31:10 補充:
機車罰款: (1)超速20公里以下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1200$
規定時間後15天罰款1400$ 15天到30天為1700$ 30天之後1900$
(2)超速20公里以上依規定時間繳納罰款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