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該, 細佬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咁多位大大....
我有個親戚, 想申請破產, 但有幾個問題
(1) 我親戚多年前已經有工作, 以前政府未立例實行強積金果陣, 仲有公積金哩樣野, 佢同
公司都有供, 都有一筆錢咖, 但果筆錢一日未辭職, 一日都唔可以take out. 問題就係...
以我所知, 一個破左產ge人, 政府會規定左你一個月只可以有幾多錢, 如果你突然多左
一舊錢,你係要拎返出黎, 咁如果我親戚俾人炒左, 份公積金自然就可以拎返出黎, 咁哩
份錢使唔使俾返政府??
(2) 如上, OT加班同花紅, 使唔使俾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