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與明太祖俱為開國之君而謀以集權作長洽久安之策,你認為誰人之政策較優?請抒已見

2007-05-31 3:32 am
已見偷多偷好

回答 (2)

2007-06-02 6:19 pm
✔ 最佳答案
我會認為明太祖的集權政策比宋太祖的集權政策為優,得出以下意見作分析:
在軍事方面,明太祖命兵部和五軍都督府共掌軍事,五軍都督府只負責戍守,屯田,和訓練的工作,無權調動軍隊;兵部負責徵發調動軍隊,但手中無兵。一有戰事,皇帝命將師帶兵出征,戰事完畢,將師繳印回朝,士兵回所屬衛所,那地方將領不能擁兵自重。宋太祖就以質素優良的士兵作禁軍保護京師,而質素差劣的老弱殘兵則留守地方州縣作廂軍。由於地方廂軍質素差劣,無力從事建設,應付盜賊和外敵,北宋因而長期受外族入侵。雖然中央政府會派禁軍戍守邊塞要地,但更戍頻繁,不是調將則調兵,使兵無常師,師無常師,以致兵不知將,將不知兵,自然難以協調,導致長期戰敗於邊族,北宋最終亡於金人之手與此亦非無關係。加上宋朝大量招募士兵,又缺乏完善的退役制度,使軍費開支甚大,國家每年把三分之二的收入用作養兵,使中央的財政長期貧乏。
明太祖命三司控地方,以丞宣布政使司掌財政和民政,都指揮使司掌軍政,提刑按察使司掌刑政,三司各司其職,互不統屬,各自聽命於朝廷,地方亦難以專橫。宋太祖為牽制朝官,控制地方,加設不少官職,以參知政事作副相,用以牽制宰相;以樞密使分宰相軍權;以三司使即戶部司,度支司,鹽鐵部司分宰相財權;以三班院,考課院,審官院分宰相用人權力;以大理寺,審刑院分宰相司法權力;造成政出多門的現象,行政效率大降。在地方行政上,各州設通判與知州共同處事,並可直接上書皇帝,知州處處受制,施政難有作為。再者,官員數目非常多,宋仁宗時,包拯曾上疏,言官員數目「十倍於國初」,可見官俸開支十分浩大。單是明太祖廢丞相,罷中書,已經使皇權不受任何制衡,比起宋太祖以不同部門牽制宰相的成效好得多。
明太祖設錦衣衛和都察院監察百官,以免起異心,而要大臣跪對和廷杖,可令他們更敬畏和服從皇帝。
就國祚長短而言,北宋只有一百七十多年,明朝卻有二百七十六年,與二位皇權的集權政策亦不無關係。因此,我認為明太祖比宋太祖為優。
參考: 中史書及綜合個人見解
2007-06-02 8:51 am
我覺得是宋太祖較優,因為明太祖只是想集中皇帝是權力中心~所以殘殺功臣,但宋太祖卻做得比較好~足見二朝國君的分別~


收錄日期: 2021-05-02 13: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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