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聯名問題

2007-05-31 1:43 am
如果個單位係聯名既..但係只係其中一個人既戶口供款..甘另外一個人有冇話事權賣左佢同分錢?

ps::單位係指家居自用。
更新1:

單位是一家4人住包括子女,聯名人的關係是夫妻,之前沒有表示送赠。 丈夫負責供樓,妻子負責家庭開支。

回答 (2)

2007-05-31 2:41 am
✔ 最佳答案
如果個單位係聯名既, 要進行買賣, 係需要雙方一起同意先至可以進行. 雖然你話只係丈夫負責供樓, 但聯名人的關係是夫妻, 係法律上個物業係被視作 "Matrimonial Residence(婚姻居所)". 加上丈夫負責供樓, 妻子負責家庭開支, 妻子的家庭開支亦可視作妻子對層樓的Contribution. 所以無論個單位由邊個負責供, 其業權都係共同擁有. 一個人係冇話事權賣左佢分錢.
2007-05-31 1:55 am
照我所知是不可以,但要考慮以下3點:
1/單位是誰住
2/聯名的人的關係
3/之前有否表示送赠等



ps希望可以幫到手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1: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30000051KK0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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