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嫂已獲批來港,房屋署要求刪除阿哥戶藉或者加入阿嫂戶藉,有朋友提議先加入阿嫂戶藉,趁未過入息限額兩公婆去申請另一間公屋,如果依此做法,是否仍是要等3年才會分到另一公屋呢?
其實阿哥已經決定刪除戶藉去買樓,買屯門區,因現時很便宜亦可以選擇合心水,又有阿媽資助。如先加入阿嫂再去申請的話,既唔知要等幾耐,亦未必合心水,也怕將來派到公屋時已過了入息限額。
收錄日期: 2021-04-11 17: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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