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上面位仁兄又係一知半解... 害死人呀!
你的內地太太同內地出生的bb 想申請來港 , 都必須到你太太的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申請. (因為內地出生的港人子女沒有香港出世紙 , 故上戶口會跟隨母藉 , 亦未正式成為港人)
申請時要帶齊你的身份證 , 回鄉証 正副本 , 你太太的身份證戶口簿 正副本 , 你地的結婚証書 正副本 , 同埋你 bb 的戶口簿同出生醫學証明. 公安局亦有可能要求你做埋親子鑒定. 你太太同 bb 可以一齊申請.
我想我應該有資格告訴這位先生關於你太太申請來港居住問題,
一,第一次申請手續要你太太帯上你寫給她的書信一封及你所有香港的証明文件(身分證,回鄉証,結婚証,)的副本,(如果你們是在內地結的婚,就要拿着內地的結婚証明到本地公証處做一個公証)印個副本,
二,孩子如是在內地出生,就要在當地出生的醫院開証明,也要拿去公証處做公証,証明是你們倆所生的孩子,(印副本)
三,必須有你太太和孩子去香港探親的車或船或飛機票,至少一次的行程,否則很難說服公安,
四,將以上的材料全印成副本,文公安入境處辦公室,對方也會給一份表格你太太填寫,公安就會將這些資料存檔,而且會即時給個檔案號你太太,以後你太太就用這檔案號到入境辦公室詢問處詢問申請的進度,正確的說夫妻團聚是五年,若孩子超過18歲,就會另立檔案,那就麻煩一些了,希望你們不是這情況啦,
五,這申請期間,如果你有回家鄉,就一定要同太太到公安局入境詢問處去走走問問,這有帮助,另也可讓你妻子一有時間就去公安局詢問,有時會有奇蹟出現喔,
祝你們一家早日團聚!
你要到太太原居住的地方公安局, 即你與太太辦結婚証的地方申請. 而小孩則需要你連出生証在香港申請. 通常都要 3-5年, 視乎有多少人在你前面排隊. 小孩約 2 年左右. 可能會早些, 你可入境處查詢申請小孩來港居住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