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工傷索常問題~!

2007-05-30 9:30 pm
我公司有一個員工a因工傷停工一年,公司一直有出4/5糧(沒有包括勤工獎),a現在發信告公司沒有出到勤工獎,而公司所出之糧單上是寫(獎金)這字眼。
請問大家這員工可否追討這項賠償呢?

回答 (3)

2007-05-31 4:29 am
✔ 最佳答案
首先,你要清楚「工傷病假錢」的計算方法。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工傷病假錢」的計算,是僱員的「每月收入」五分之四,並不是工資或底薪的五分四;所謂「收入」的釋義包括:
‧現金工資;
‧因意外而令受傷僱員不能享用但可以現金計算的任何權益,例如伙食、燃料或宿舍等;
‧經常性超時工作補薪或其他特別收益,例如花紅、津貼等;及
‧習慣上應得的小賬等。
但不包括:
‧間歇性超時工作補薪;
‧非經常性的賞金;
‧交通津貼或特惠金;或
‧僱主為僱員所付的強積金或公積金供款。

而「每月收入」的計算是指:
僱員在意外發生日期前一個月的收入;或
僱員在過去12個月受僱於同一僱主期間的平均每月收入(如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受僱期計算)。
兩種計算方法以對僱員較有利者為準。

另外,工傷病假錢亦有下限,最低收入以每月$3,490計算。而且經過十二個月後尚需要作出調整,調整計算以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增幅為據。

而你提及的勤工獎應是屬於經常性的特別收益,所以必須計算入僱員的「每月收入」內,僱員當然有權利追討這些補償。況且這些補償全數均由保險公司(勞保) 負責承擔,僱主衹不過是墊支吧了,不用為這些小問題而爭拗嘛。
最後一提,如果僱員已經發出律師信追討「工傷病假錢」,很可能亦會同時向法院入稟上訴「評估證明書」的補償金額,而這類工傷上訴個案是經法院審理,因為補償的一方屬保險公司,勞資審裁署是無權審理的。
2007-06-09 7:02 pm
hihi 我朋友在廣華判傷有個非牟利協會叫明生協會(醫院認可的),係幫工友解決所有關於工傷的所有問題,你千萬不要信那些索償公司即要收佣個d,幫唔到你仲害左你。你要我俾個電話你!!
參考: my friend
2007-05-31 1:20 am
要視乎公司的勤工獎的規例如何,例如上班沒有遲到早退, 咁佢都無上班, 點出俾佢呀??
而且勤工獎並不列入正規薪酬內。。。
佢發咩信??唔會係自己請律師啫!!勞工處??咁等勞資審裁署判囉。。。
以前都有公司員工工傷停工成年,都沒有給他獎金喎。。 而且保險公司一直有賠人工比佢,後來保險公司仲出左律師信要求個醫生比詳儘報告, 報告工傷員工之傷勢康復進度, 個醫生即刻唔再比假紙。。。
因為個員工上班途中在公司樓下跌親,手骨骨裂, 仲要係左手。。。個員工成日話隻手仲痛,未舉得到頭又話未好,未抓到背又話未好,行得走得,但可以約同事打麻雀。。。。。。抖左年幾。。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20: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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