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絕的 【拗救】- 有疑問,請賜教。

2007-05-30 8:49 am
我只想問句中第四位的拗救。

我知道以下兩類句式可以本句自救,即三四位平仄互調。
平平(平仄)仄 變為 平平(仄平)仄
仄仄(仄平)平 變為 仄仄(平仄)平

而以下句式不能本句自救,因為三四位本來是平仄相同,所以要對句相救。
仄仄平(仄)仄 - 本格是仄仄平平仄,但第四位拗了。
平平(平)仄平 - 所以在對句的第三位拗救。

我的問題是:

如果句式的本格是平平仄仄平,第四位是否不可以拗?

平平仄(平)平 - 本格是平平仄仄平,第四位是否不可以拗?
仄仄(平)平平 - 因以上情況,這對句第三位補救根本不成立?

回答 (1)

2007-05-30 9:18 pm
✔ 最佳答案
五言律句第四字「拗」的問題:

題中所述之情況基本上正確。現將五言句的四種基本句式再逐一略加分析:
(一)平平平仄仄:可轉變為「平平仄平仄」,四、五字平仄易位屬句中自救。這種拗體,十分流行。在擴展至七言句式時(即在句首加「仄仄」節),其通行情況也是一樣的。
(二)仄仄仄平平:與前式同一原理,四、五字互易平仄下,轉變為「仄仄平仄平」,理論上也算是拗體。但這種句式,在應用上並不流行,可說是聊備一格而已。宜儘量少用。
(三)仄仄平平仄:這種句式是「平仄」腳,有異於以上(一)的「仄仄」腳及(二)的「平平」腳。「平仄」腳之句式,尾二字與尾三字必屬同聲(即在五言句,三、四字同聲;在七言句,則五、六字同聲),故若第四字拗,只可對句相救。「仄仄平平仄」的標準對句是「平平仄仄平」,所以若出句四字拗成為「仄仄平仄仄」,對句就在第三字補回一平聲,變成「平平平仄平」相對。出句在極端的情況,可以三、四字均拗,變成「仄仄仄仄仄」全仄聲句(例如李商隱詩:“向晚意不適”句就是),其對句也只需用「平平平仄平」就可,第三字的改仄為平,成了一字兩救,既救上句異位第四字拗,亦同時救了上句同位第三字拗。
(四)平平仄仄平:是本題所問句式,屬「仄平」腳,原理與句式(三)相同,也是無法句中自救。因為是平腳的句式,除非用作詩的首聯出句,否則只可作對句用。當作為詩的首聯出句時,標準對句是「仄仄仄平平」,對句中第三字,與出句第四字是平仄相同的(同是仄聲)。因此,若「平平仄仄平」變成「平平仄平平」(第四字應仄用平),理論上對句第三字,應該補回一仄聲字才對,但「仄仄仄平平」的句子本身第三字,已經是仄聲的了,於是補無可補。換言之,「平平仄仄平」的句式,若第四字拗了,既自救不得,對句相救也不成,那就只好不拗了。結論是,這種句式,第四字不能拗。若遇到非要寫成「平平」收腳不可的情況,則只可採用正式的「平平」腳句式。要換回「仄仄仄平平」的基本格式來考慮。句尾不能改動則唯有將句首改寫成仄聲詞好了。

律句無論是五言或七言,雙數字屬關鍵節奏位,拗了就必須「救」。(有些論者不同意用拗救的說法,只承認是「陪拗」。)救分「句中自救」及「對句相救」兩種。屬於「仄仄」或「平平」腳的句式(即上述(一)及(二)的類別),都可以「句中自救」。故此,理論上「仄」腳與「平」腳的句式,都可救,救了就自然不犯律。但從實踐的角度看,前人詩句很少在「平」腳的句式拗第四字,當中自有一定的道理,所以寫詩時宜儘量避免採用。至於「平仄」或「仄平」腳的句式,其結構上是無法進行「句中自救」的,故只可倚靠「對句相救」。但從以上(四)的分析中可看到,「仄平」腳亦即「平」腳句式,基本上連「對句相救」也無法實施。因此,凡是句尾兩字不同平仄的句式(實際上只有「平仄」腳),只可在出句屬「仄」腳的情況,才可以拗第四字(五言句)或第六字(七言句),而所有情況都是出句應平用仄成拗,對句改仄補平來救。所以很多談拗救的文章,說拗救原則上雖然是「平拗仄救」、「仄拗平救」,但大多數情況都是「以平救仄」,就是這個原因。

題目只問五言第四字拗的情況,故一、三(五言)或一、三、五(七言)等單數位的拗救,也就暫且不談了。

參考: 個人理解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50: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30000051KK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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