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欺負及傷害同學身體是否刑事

2007-05-29 11:48 pm
本人就讀小五的女兒在校常被一名同學欺負.
有幾次還被那位同學攪到手上有瘀痕出現
而老師得知後認為只是小問題.愛理不理
如再有此等事情發生.可否交由警方處理??

回答 (5)

2007-05-30 12:01 am
✔ 最佳答案
任何人未經他人同意而接觸他人身體...均屬違法的...更何況係令到他人手上有瘀痕的出現...你可以帶佢去驗傷的..交由警方處理.....不過佢地都未夠18歲..一定要有家長...但係欺負者未必會定罪...因為都係果句..佢未夠18歲...同埋佢得小五..最多只會搵社工跟進...睇下佢家庭有無問題....不過咁樣都可以保護倒你個女..另外..你都要成日同佢傾計...因為佢可能有後遺症呀...即係可能唔敢同人相處等問題...
至於學校...你可以向學校投訴個老師喎..如果學校都唔理..你可以話會將件事話俾傳媒知...佢一定會俾你嚇倒呀...
記住...人善被人欺呀...!!!!!不要向惡勢力低頭呀^^
2007-05-31 4:50 pm
你當然可以報警處理, 但你是否已為你女兒轉校作出準備
即使有瘀痕出現, 但是否其他小朋友做成, 而且那位同學應未成年, 只會被警司警誡, 結果你女兒容易在校內被杯葛
最好先同校長相量要求警告那位同學, 並在小六轉班
2007-05-30 12:40 am
可以!

因為傷害他人身體己經是刑事, 而侵犯一方需要負上刑事責任, 如罰錢, 坐牢, 守行為...
那就要看個官點判?

另外你也可以用侵權法以民事來告他, 說他傷害你女兒身體, 並且在心靈造成了傷害, 要求他作出金錢上的賠償.

就這件事件來說, 你可以從刑事來起訴他, 也可以用民事來要求對方賠償, 兩方面也可以一起告.
2007-05-29 11:59 pm
你可以自己決定交不交由警方處理....但根據香港法律你係有權交由警方處理
因為小學生欺負及傷害同學身體已經係刑事罪行,所以你就有權交由警方處理
2007-05-29 11:54 pm
當然可以,但是最好先由校方處理方為上策.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30: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29000051KK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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