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保險還可以擁有嗎?

2007-05-29 8:59 am
如申請破產
1.之前買落的多份保險單還可以擁有嗎?
2.如申請破產前2個月轉保單持有人有問題嗎?
3.破產期間如身體有事,可入住私家醫院嗎?家人付錢?
4.之後可否問保險公司取回醫療費?
5.如有保單紅利,於破產前2個月提走有問題嗎?
希望有朋友可以解答我以上問題,萬分感激!!!!

回答 (1)

2007-05-29 10:13 am
✔ 最佳答案
詳細請參考:
http://hk.knowledge.yahoo.com/search/search_result?tab=0&p=%E7%A0%B4%E7%94%A2%E5%BE%8C%E7%9A%84%E4%BF%9D%E9%9A%AA

首先你要明白一個概念,一份保單關係三個人
1.保單持有人(可享有保單的所有權益和話事權)
2.受保人(只是攞個人出來受保障,沒有話事權)
3.受益人(若受保人死亡,領取保金的人)
一般人買保險多數是自己買,所以保單持有人和受保人是同一人,但也有例外,例如父母買給子女,那父母便是保單持有人,(可享有保單的所有權益和話事權),包括保單裹的錢,而子女便是受保人,(只是攞個人出來受保障,沒有話事權),所以若你破產,只要你不是保單持有人便沒問題,明白嗎?
你可以把保單持有人轉給父母,你只做受保人,而若這樣,你破不破產也沒關係,而你父母順理成章成為受益人,因為保單持有人和受保人不是同一人的話,大多數情況下,保單持有人會成為受益人
參考: 網上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50: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29000051KK0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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