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窮人與富人都可以為了賺多些錢而超時工作,你想立法,他未必想你立法,為何要阻人發達,這等同限制了人的自由和權利.
2. 無工作做/不用工作的人,不論窮或富,立法限制都不關他們的事.
3. 立法要公平及一視同仁,否則有違法律精神及產生特權.月入四千以下是否窮人?還是月入六千以下都算是窮人?如何界定?誰人會願意向全世界宣佈及承認自己是窮人或者低下階層人士?(除非有著數啦!)
4. 上天很公平,窮人有窮人病,富人都有富人病.窮人不一定不快樂和不幸福(生得孩子多會兒孫滿堂,你可以覺得自己好幸福,又或者好辛苦),富人也不一定快樂和幸福(驚無錢開支大和工作壓力大反而生不到小孩或不想生小孩).富人太忙可以有錢都無時間享,死咗剩下來的財產就由子女爭,咁樣好幸福嗎?
社會現實問題難以用簡單的方法來解決.假如真的立了最高工時及最低工資的法例,最終反而令原本肯平些工資都肯做的人由有機會就業變成失業,無能力找到工作的人都係繼續失業,咁對社會有何益處?
總之,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