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

2007-05-28 12:07 pm
因為債務問題,希望可以提早取回供款用作還債,但我知如果要提早取回強積金供款,一係就移民,一係就提前退休,我想問,假如我選擇提前退休,取回強積金供款後,我還可以日後工作嗎?如果之後找到工作,僱主是否知道我曾經宣誓提前退休而不請我? 及政府會否起訴我不遵守諾言?

回答 (3)

2007-05-28 12:33 pm
✔ 最佳答案
可參考積金局既強積金常見問題或直接打積金局熱線問:
2918 0102
星 期 一 至 五 : 上 午 8 時 45 分 至 下 午 5 時 45 分
星 期 六 : 上 午 8 時 45 分 至 中 午 12 時

26. 假 如 我 以 提 早 退 休 為 理 由 於 62 歲 時 提 取 累 算 權 益 , 日 後 可 否 再 度 就 業 ?
答 : 年 齡 介 乎 60 至 65 歲 的 退 休 計 劃 成 員 如 欲 提 取 其 累 算 權 益 , 必 須 作 出 法 定 聲 明 不 再 就 業 。 如 以 提 早 退 休 為 理 由 提 取 累 算 權 益 , 但 日 後 再 度 就 業 , 則 必 須 重 新 參 加 強 積 金 計 劃 。

27. 假 如 我 以 完 全 喪 失 行 為 能 力 為 理 由 於 55 歲 時 提 取 累 算 權 益 , 日 後 可 否 再 度 就 業 從 事 其 他 種 類 的 工 作 ?
答 : 可 以 。 但 你 必 須 重 新 參 加 強 積 金 計 劃 。

31. 假 如 我 以 永 久 離 開 香 港 為 理 由 提 取 累 算 權 益 , 日 後 可 以 重 返 香 港 工 作 嗎 ?
答 : 可 以 。 但 你 必 須 重 新 參 加 強 積 金 計 劃 。 請 留 意 , 以 此 原 因 提 取 累 算 權 益 只 可 終 生 使 用 一 次 。
2007-05-28 4:47 pm
可合法提早取回供款之五個原因
1.到達退休年齡<<<咁問得即係未到
2.提早退休<<<你幾多歲?都有可能掛
3.死亡<<<你唔會為錢買起自己掛
4.永久傷殘/喪失工作能力<<<你唔會自殘掛
5.永久離開香港<<<著草

提前退休......宣誓後取回強積金後,理論上不可再受薪工作,義工則無任歡迎
以上均基於法律及一般情況,以下則為不合法

1.到達退休年齡<<<更改出生年齡好難喎,但唔係冇可能
2.提早退休<<<可以扮(發假誓)
3.死亡<<<比人買起/假死(改名改..../長期失踪)
4.永久傷殘/喪失工作能力<<<可以扮(搵醫生造假)
5.永久離開香港<<<扮移民

唔知你做邊行,如現金出糧/長散免供/流動/自僱...可以逃稅亦可以逃MPF
一般行業一般老闆未必咁得閒睇你MPF問題,除非你自爆
咁之後再做MPF......咁就比較容易出事
專捉既風險就??,捉到告既機會率就好大,睇你摶唔摶

其它合法可研究方法:
-IVA自願債務重組
-自願或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忠告:
1.依家偷自己未來既錢,蝕底果個係自己
2.服毒冇話唔得架,會點之嘛(會傷會死人)
2007-05-28 12:30 pm
好似失業半年都可以取回自己供果部份.


收錄日期: 2021-04-17 02:24: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28000051KK0050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