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覺得你跟你的男朋友分手是一個明智的決定。你想想,這個男生的女朋友,比你身邊的女性朋友還要多;換了我是你,我也不會繼續跟那個男生繼續交往。
我很明白你跟那個男生分了手以後,的確是對他很捨不得,這是人之常情;可是你有沒有想過,你只是期望他對你好,常常給你送禮物,但是你又可有對他好一點,常常給他送禮物?須知男女之間的付出是雙向的,不是說男生為你付出,你卻甚麼都不做便在這裡坐享其成的。如果你是有付出的,但是卻想很快便得到收獲,想盡快得到男生的回應;這已是一種要不得的戀愛態度。我想請問你,你可有為這個男生付出過?如果你是有付出過的,他便不會跟你聊了沒多久便不想跟你談;因為你每一次跟他開腔,都是談關於有沒有愛過你的事,或是你常常都跟他說,久而久之而生厭的話題。
你這麼想跟他復合,我當然不會鼓勵你去跟他分手;可是問題是你是否願意為他付出,畢竟這個世界是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情,不是說你已成功追求那個男生便甚麼都不做;戀愛是人生必經的階段,我們要為自己的感情而努力,絕不能半途而廢。不然就算真的給你找到一個帥哥來當你男朋友,結果一樣會分手,與帥哥有沒有忘本是無關的。
所以,你真的要好好為自己的感情而努力,那他才會真心為你而付出,例如與他身邊的女生全部斷絕來往等等;不然你跟甚麼男生交往,那個男生長得有多帥也好,亦逃不過分手的邊緣。
另一方面,如果你怎樣付出他也無動於衷的話,那就只好認命,跟他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