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假如自己辛苦完成的功課,給別人抄襲並據為己有,你會有甚麼反應?但在你憤怒前請想想,自己又是否經常影印書本,其實也是做著同樣的侵權行為呢?
我們日常接觸到的書籍、電腦軟件、歌曲、影片,以至藝術品,原創者均享有獨佔的權利。任何人未經批准而進行複製,都是侵犯版權。
保障創作人權利
根據知識產權署的闡述,版權是各種知識產權中,唯一獲自動賦予原創作品持有人的權利。當創作完成後,版權即告產生。因此在香港取得法律上對版權的保護,是無需辦理註冊手續。(其他的知識產權如專利、商標及工業外觀設計均需註冊。)
中文大學經濟系副教授鄺啟新指出,在經濟學上,版權屬於「知識密集經濟」,即是多種意念(ideas)凝聚的結果。
這些創作成果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元素,是現代社會最有價值,卻又最難獲得保障的一種產權。它可以輕易被人盜用並無限量複製,而令到原創人的利益受損或減低他的回報。
再生產權被奪去
在法律概念上,版權又可以理解為再生產的權利,盜版行為明顯是剝奪原創人應有的再生產權。無論作品是粗劣抑或創意非凡,都同樣享有版權。那麼版權費應如何計算?「版權的經濟價值是由市場去決定的。好像一套印刷粗劣的有關專業試的『天書』,可以賣幾千元,可見市場需求?O決定價值的標準。」
侵犯版權的誘因
法律界人士謝連忠律師表示,某些產品的版權常被侵犯,因為這些產品具備以下特質:1. 複製容易;2. 複製成本低; 3. 執法存在困難。
「書籍是最容易被侵犯版權的媒介,原因是影印機相當普遍,複印容易。此外,現在複印一隻 CD 亦可透過 CD Writer 輕易做到,數碼科技亦使複製效果與正版一樣,成本僅為十一隻。再者,巨細無遺地執行法例亦有一定困難。簡單如在商舖內播歌,嚴格來說,是可以向店東收取版權費,但要具體執行,必須付出高昂的行政費。」
海關的統計資料顯示,九八年首十一個月檢獲的翻版光碟,較九七年全年多出三千一百萬隻,升幅逾八倍,可見現時翻版 CD/VCD 問題嚴重。
謝連忠指出,侵犯版權的行為,會面對版權持有人的民事訴訟,追討賠償,亦可能面對刑事制裁。法例規定,任何人盜用(複製)版權,例如藏有侵犯版權的物品用作販賣用途,每件侵犯版權的物品最高可款五萬元,及監禁四年。
如果不遏止侵犯版權的行為,最終會導至無人從事創作,窒礙社會的進步。
box:印影教科書需交版權費?
香港版權影印授權協會,與世界主要英語系國家簽署公文,為了保障當地出版物在其他地區獲同樣的保護,於是構想向經常影印教書的學校及影印店收取版權費。
協會法律小組召集人姚希勤表示,早前曾委託顧問公司隨機向十間中學抽樣調查,以影印一頁收取 $0.15 計算,推論全港約四百間中學的複印刊物量,令版權持有人損失約一億元。他強調這次只是粗略估計,協會未來還會進行更嚴謹的調查,才可訂定出合理的版權收費。
對於有傳言說在學校及影印店影印教科書,需要每頁分別收取 $0.15 或 $0.25 的版權費,兩名老師及學生都異口同聲說:「不合理!」
現職中學教師的梁燕薇表示:「不僅學生需要影印課本,老師每日亦需『不停』複印(平均約五十頁)。無論是練習、測驗或考試,都無可避免要影印教科書,收費只會加重我們的負擔。」
就讀大學三年級的張立揚解釋他自中四已開始影印教科書的原因。「因為教科書太貴,而學生通常只需要利用部分章節,實無需花幾百元整本買下……我認為每本書影印一半都不算侵犯版權。」
不過,教育圖書零售業商會會長陳樹德訴說:「學生以影印或用舊書代替購買教科書,令到業界減少約四成生意額,影響都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