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一般不成文規定, 郵寄風險須由買家承擔. 如賣家建議以掛號寄出而買家否決, 那寄失了便更加無話可說. 買家不可以收不到物品便一口指定是賣家沒有寄出, 就算向ebay投訴, 有關方面亦不能在沒有証據下指賣方有意欺騙.
以前yahoo也是保障買家多D, 一般來說, 如心平氣和的和買家相討, 如對方是明理的人, 最後事件都會不了了之...因他們也不能確實是否閣下真的沒有寄貨, 或問題出在自己, e.g.俾錯郵寄地址賣家
但當遇上蠻不講理的買家時, 本人都會向有關方面據理力爭, 並附上買賣雙方的電郵記錄, 一般來說, 如對方態度惡劣或以往評分不佳時, 有關方面亦會考慮賣方的利益.
根據經驗, 本人在把貨物寄出時, 都先會在貼上郵票的包裹上影相. 一來在某程度上確保貨品真的有寄出, 二來可告知對方郵寄地址是否相符
至於貨物有壞是否由賣家負責郵費, 這便要買賣雙方傾傾了, 如貨物寄出時便有明顯缺憾, 那賣方便責任大D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