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你的旅遊證件是香港特區護照/澳門特區護照/BNO,又有六個月有效日期,均可免簽證入境 ,並停留三個月
如持其他需要申請簽證的護照者,可前往日本領事館辦理
P.S.香港日本國總領事館-簽證部: 香港中環交易廣場1座46樓
Office Hrs: 星期一至五: 09:30 - 12:00 & 14:00 - 16:00)
Tel : 2522 1184 (
www.hk.emb-japan.go.jp)
唔駛回鄉證
你要申請香港特區護照的話,可向入境處申請
可以用郵寄的方式遞交,
http://www.immd.gov.hk/chtml/hksarp.htm -->哩度有form
你可以親身交form ,之後佢郵寄本特區護照比你,
另一個方法就係先寄左份form 去後,之後先親身去拎,
大概等十四個工作天
之後佢會寄張咭俾你,等你係指定期限裏面親身去拎本特區護照
2007-05-30 14:49:57 補充:
~~~~~~~~~~~~~~~~~~~~~~~~~~~~~~取自: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40101382
2007-05-30 14:50:23 補充:
【親 自 遞 交 申 請 書 須 隨 申 請 書 遞 交 的 文 件】甲 . 申 請 書 : 護 照 申 請 書 ( I D 8 4 1 ) ;乙 . 照 片 : 白 色 背 景 的 彩 色 近 照 一 張 ( 請 參 閱 相 片 規 格 );
2007-05-30 14:50:40 補充:
丙 . 費 用 : 護 照 費 用 須 於 遞 交 申 請 時 繳 付 。 收 取 費 用 並 不 保 證 你 的 申 請 一 定 獲 得 批准 。 最 新 收 費 請 參 閱 隨 附 的 收 費 通 告 ( I D 8 5 1 ) 。 如 親 身 遞 交 , 可 使 用 易 辦 事、 現 金 或 支 票 支 付 。 如 以 郵 遞 或 投 遞 申 請 ,請 用 支 票 支 付 。 請 用 劃 線 支 票 註 明 支 付「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 。 期 票 恕 不 接 納 。
2007-05-30 14:50:55 補充:
丁 . 證 明 文 件 : 一. 你 的 *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 ;二. 如 你 首 次 申 請 護 照 而 曾 持 有 * 簽 證 身 份 書 或 身 份 證 明 書 , 須 出 示 該 證 ;三. 如 你 申 請 換 領 護 照 , 須 出 示 * 舊 護 照 ;**額 外 規 定 ( 適 用 於 十 六 歲 或 十 七 歲 的 申 請 人 )四. 同 意 這 項 申 請 的 父 、 母 或 合 法 監 護 人 的 * 香 港 身 份 證 或 有 效 旅 行 證 件 ;
2007-05-30 14:51:12 補充:
五. 你 的 出 生 證 明 書 及 父 、 母 的 結 婚 證 書 ( 如 屬 已 婚 夫 婦 ) 或 法 庭 頒令 ( 如 適 用 ) , 以 證 明 同 意 這 項 申 請 的 父 、 母 或 合 法 監 護 人 對 你 擁 有 管 養 權 。 如 你申 請 換 領 護 照 , 而 前 述 的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在 上 次 申 請 時 已 交 給 本 處 , 則 無 須 再 遞 交 ; 及
2007-05-30 14:51:22 補充:
六. 如 屬 已 婚 人 士 , 只 須 遞 交 你 的 結 婚 證 書 , 而 無 須 父 、 母 或 合 法 監 護 人 的 同 意 及 遞 交 第 四 及 五 項 所 列 的 文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