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申請離婚
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離婚呈請書」,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假如雙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雙方應填寫一份「共同申請書」,並親自送交上述地點。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則要在結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離婚呈請。
只要雙方結婚滿一年就可申請離婚!
如果雙方都同意的話,
可以去揾律師,
價錢就要睇係邊個律師喇!
你亦都可以去法律援助署申請離婚!
如果贍養費大家係講好咗就唔需要上庭,
只要大家去法援度簽紙就可以!
根住法庭就會因應雙方經濟能力而去判決離婚費用!
嗰時我就因為小朋友跟我,
所以我就一蚊都唔使比!
如果係冇小朋友的話就名自分擔部份費用!
但係法援一定比自己揾律師便宜㗎!
希望我嘅答案幫到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