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港人離婚怎麼辦

2007-05-26 6:44 pm
我是大陸人,與港人在港結婚差不多己有三年,因各方面的問題所己決定離婚,我想問是不是在香港可以離婚,我需要回自己家拿什麼手續或辦什麼手續.

回答 (2)

2007-05-26 6:51 pm
✔ 最佳答案
申請離婚

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離婚呈請書」,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假如雙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雙方應填寫一份「共同申請書」,並親自送交上述地點。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則要在結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離婚呈請。

只要雙方結婚滿一年就可申請離婚!
如果雙方都同意的話,
可以去揾律師,
價錢就要睇係邊個律師喇!
你亦都可以去法律援助署申請離婚!
如果贍養費大家係講好咗就唔需要上庭,
只要大家去法援度簽紙就可以!
根住法庭就會因應雙方經濟能力而去判決離婚費用!
嗰時我就因為小朋友跟我,
所以我就一蚊都唔使比!
如果係冇小朋友的話就名自分擔部份費用!
但係法援一定比自己揾律師便宜㗎!
希望我嘅答案幫到你啦!
2007-05-26 8:38 pm
我個朋友剛搞完離婚個律師跟得好,如果你無資產去申請法援唔洗錢的,我個朋友都不要錢你有需要找我,我講最新情況你知。[email protected]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54: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26000051KK0103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