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特區護照手續

2007-05-25 5:36 pm
想問如申請上述護照(要快証), 要幾耐時間, 同埋要幾$, 要幾耐先取証?
因本人要6月3日出發到日本, thx(請詳細指示)

回答 (4)

2007-05-25 5:40 pm
✔ 最佳答案
處 理 申 請 所 需 時 間
護 照 的 申 請 會 按 遞 交 申 請 書 的 先 後 次 序 處 理 。 本 處 承 諾 於 收 妥 所 需 文 件 、 費 用 及 照 片 後 的 十 個 工 作 天 內 完 成 處 理 申 請 的 程 序 。 未 滿 十 一 歲 而 並 未 持 有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 的 兒 童 , 其 申 請 的 處 理 時 間 為 十 九 個 工 作 天 ( 工 作 天 是 指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 不 包 括 公 眾 假 期 日 ) 。 如 選 擇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旅 行 證 件 本 地 派 遞 服 務 」 領 證 , 則 需 額 外 一 至 兩 個 工 作 天 派 遞 。 但 此 服 務 承 諾 能 否 達 到 , 須 視 乎 每 宗 申 請 的 個 別 情 況 , 以 及 於 某 段 時 間 內 所 收 到 的 申 請 數 目 而 定 。 如 果 你 有 計 劃 出 外 旅 遊 , 請 及 早 申 請 。
急 須 前 往 外 地
如 你 急 需 申 領 護 照 前 往 外 地 , 須 親 身 前 往 任 何 一 間 入 境 事 務 辦 事 處 提 交 申 請 , 並 一 併 遞 交 書 面 理 由 和 有 關 證 明 文 件 。而 觀 光 旅 遊 不 會 被 接 納 為 急 需 簽 發 旅 行 證 件 的 理 由 。本 處 會 視 乎 情 況 安 排 你 前 往 香 港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7 號 入 境 事 務 大 樓 4 樓 旅 行 證 件 ( 簽 發 ) 組 領 取 護 照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護 照 的 最 新 收 費
由 二 零 零 六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開 始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護 照 的 收 費 如 下 :




十 六 歲 或 以 上 人 士( 護 照 有 效 期 為 十 年 )

三 十 二 頁
三 百 七 十 港 元

四 十 八 頁
四 百 六 十 港 元

十 六 歲 以 下 兒 童( 護 照 有 效 期 為 五 年 )

三 十 二 頁
一 百 八 十 五 港 元

四 十 八 頁
二 百 三 十 港 元

2007-05-25 09:42:27 補充:
入境事務處各辦事處地址一覽表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旅行證件(簽發)組 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入境事務處總部4樓電話 : 2824 6111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由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由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三十分 港島區簽發旅行證件辦事處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樓電話:2852 3047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由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三十分

2007-05-25 09:43:39 補充:
九龍東九龍辦事處 藍田匯景道1至17號匯景花園匯景廣場第2層 電話:2347 3492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四十五分及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西九龍辦事處油麻地上海街250號油麻地停車場大廈閣樓 電話:2359 4426 星期一至星期五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四十五分及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2007-05-25 09:45:55 補充:
新界 沙田辦事處 沙田上禾路一號沙田政府合署3樓 電話:2158 6419 星期一至星期五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四十五分及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火炭辦事處 火炭樂景街2至18號銀禧閣商場4樓405及406號舖位電話:2651 8644星期一至星期五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四十五分及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星期六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2007-05-25 09:46:03 補充:
元朗辦事處元朗西菁街23號富達廣場地下B舖位2475 4145 星期一至星期五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四十五分及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 星期六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2007-05-28 9:29 am
我個女在26日(星期六)到了灣仔做特區護照,6月11日就可以取回了


因為佢學校攪要6月20日去韓國,但太早時又未知佢有沒有份(所以無謂幫佢去白做護照住),

而又兼且佢老師話包同佢地做護照,



但怎知上星期才臨時又話叫我地自己去做,

我上網想話預約,但最早都要兩星期後才期,做得來又要兩個星期,咁就變了要一個月後才做到,到時都趕不上6月20日了,


所以我就在星期六帶佢去灣仔做,因為在於見預約地區是沒有灣仔那間的,所以我就想,嘅然佢無得預約,咁就多D籌啦,而之前又聽過人地話沒籌的,只要在辦工時間到來都做,所以我就選在灣仔做了

(本來是想去油麻地做的,但聽D人講話D內地人幫BB做完出世紙,又排去做証,所以怕D籌會好緊張)


我星期六去到時是8時2個字,由對面馬路過天橋去到入境事務處大樓(過到去是位於2樓的),唔駛上樓住,因為未夠鐘,所有人都在下面排隊,好多人,我都排到出面出口,入面大堂打晒蛇餅,

我入去看,見起碼超過200人,就心想會唔會沒籌呢,我見問D職員有幾多籌,我話計計會唔會爆籌沒得做,咁我知道幾多籌,可以數數,爆了籌就拿拿趕去中環果間做,但個職員只是說你排啦....

跟住8時3就開始上樓了,D人各有各去自己要申請嘢的樓層,我上了2層就到4樓了,拿拿聲趕去窗口拿飛仔,張飛排第6號的飛仔,再望下不是太多人(而且見佢地已經幫人做緊了,所以並不是見到話星期六的辦工時間9時至11時半,因為佢8時多已辦緊工了),

阿女早早在家已填好申請表,否則現場填表,叫到號數我都未填好表,真的好快,叫我埋櫃位收了表格 証件 辦手續,再叫我坐低等交費,叫交費了,交完錢可以走了,時間是8時45分,阿女打去問佢D在油麻地排隊做護照的同學,話比佢地知我地做完走得,佢D同學聽到都呆了,佢地連籌都未拿,還正在排緊隊當中,.....



** 而我地早上搭緊車去灣仔時,7時11個字 阿女個同學打來說佢排緊隊,好多人打晒蛇餅(當時還怕沒籌做不到),....咁當我地在交完表等交錢果時,先見櫃位叫佢同學去做,咁我問阿女,你同學早過我地好多的,怎麼現在才叫佢,佢比我地還後咁多,我個女話佢地行錯上了上面,再找路落來所以遲過我地,咁我話就是啦,由下面上來我都有數住的,應該去4樓就上3層,但上了2層又見佢D字寫著辦護照的,而阿女又見是4樓,否則我都有可能快快上了去....


我個女15歲,埋櫃位時職員要看阿女身分證 我身分證 出世紙正本 我結婚証書 阿女一張相
後來職員問我有沒有影印出世紙,所以比埋佢,本是之前聽說過小孩申請要帶手冊(我記得以前幫小孩做回港証時都要收手冊的),但職員又比番我唔收(但小孩去做最好帶埋唔好駁了,我自己每次做証什麼狗屎垃圾都帶整,帶多好過帶少了,阿女有個在油麻地做証的同學就是少了家長簽名,沒得做,又要明天請假去做)

費用16歲以下32頁 185元
16歲以上 32頁370元


BNO要專登去英國領事館做的,沒有特區護照方便申請,而且聽說費用差不多成千元
2007-05-25 5:44 pm
由 二 零 零 六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開 始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護 照 的 收 費 如 下 :

十 六 歲 或 以 上 人 士 ( 護 照 有 效 期 為 十 年 )
三 十 二 頁 三 百 七 十 港 元
四 十 八 頁 四 百 六 十 港 元

十 六 歲 以 下 兒 童 ( 護 照 有 效 期 為 五 年 )
三 十 二 頁 一 百 八 十 五 港 元
四 十 八 頁 二 百 三 十 港 元

怎 樣 遞 交 申 請 書

郵 遞 申 請 ( 郵 遞 申 請 , 方 便 省 時 )

如 你 遞 交 申 請 書 時 身 在 香 港 , 請 將 申 請 書 寄 交 ﹕

香 港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七 號
入 境 事 務 大 樓 四 樓
入 境 事 務 處
旅 行 證 件 及 國 籍 ( 申 請 ) 組


你 亦 可 將 申 請 書 放 入 任 何 一 間 入 境 事 務 辦 事 處 所 設 的 投 遞 箱 內 。 如 欲 以 郵 遞 或 投 遞 方 式 申 請 , 可 使 用 隨 附 的 回 郵 信 封 ( I D 8 3 6 ) , 並 請 參 閱 重 要 事 項 。

親 自 遞 交 申 請 書

如 你 原 有 的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護 照 已 遺 失 、 損 毀 、 損 壞 或 無 法 使 用 , 你 須 親 身 前 往 任 何 一 間 入 境 事 務 辦 事 處 遞 交 申 請 書 。

你 可 透 過 音 頻 式 電 話 或 互 聯 網 預 約 在 個 別 辦 事 處 辦 理 申 請 手 續 。 電 話 : 2598 0888 網 址 : www.esd.gov.hk

須 隨 申 請 書 遞 交 的 文 件

甲 . 申 請 書 : 護 照 申 請 書 ( I D 8 4 1 ) ;


乙 . 照 片 : 白 色 背 景 的 彩 色 近 照 一 張 ( 請 參 閱 相 片 規 格 );


丙 . 費 用 : 護 照 費 用 須 於 遞 交 申 請 時 繳 付 。 收 取 費 用 並 不 保 證 你 的 申 請 一 定 獲 得 批 准 。 最 新 收 費 請 參 閱 隨 附 的 收 費 通 告 ( I D 8 5 1 ) 。 如 親 身 遞 交 , 可 使 用 易 辦 事 、 現 金 或 支 票 支 付 。 如 以 郵 遞 或 投 遞 申 請 ,請 用 支 票 支 付 。 請 用 劃 線 支 票 註 明 支 付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 。 期 票 恕 不 接 納 。


丁 . 證 明 文 件 : 一. 你 的 *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 ;


二. 如 你 首 次 申 請 護 照 而 曾 持 有 * 簽 證 身 份 書 或 身 份 證 明 書 , 須 出 示 該 證 ;


三. 如 你 申 請 換 領 護 照 , 須 出 示 * 舊 護 照 ;


額 外 規 定 ( 適 用 於 十 六 歲 或 十 七 歲 的 申 請 人 )


四. 同 意 這 項 申 請 的 父 、 母 或 合 法 監 護 人 的 * 香 港 身 份 證 或 有 效 旅 行 證 件 ;


五. 你 的 出 生 證 明 書 及 父 、 母 的 結 婚 證 書 ( 如 屬 已 婚 夫 婦 ) 或 法 庭 頒 令 ( 如 適 用 ) , 以 證 明 同 意 這 項 申 請 的 父 、 母 或 合 法 監 護 人 對 你 擁 有 管 養 權 。 如 你 申 請 換 領 護 照 , 而 前 述 的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在 上 次 申 請 時 已 交 給 本 處 , 則 無 須 再 遞 交 ; 及


六. 如 屬 已 婚 人 士 , 只 須 遞 交 你 的 結 婚 證 書 , 而 無 須 父 、 母 或 合 法 監 護 人 的 同 意 及 遞 交 第 四 及 五 項 所 列 的 文 件 。



* 如 以 郵 遞 或 投 遞 方 式 交 申 請 , 須 遞 交 你 的 香 港 身 份 證 副 本 , 及 同 意 這 項 申 請 的 父 母 或 合 法 監 護 人 的 香 港 身 份 證 或 旅 行 證 副 本 ( 如 適 用 者 ) , 在 領 取 新 謢 照 時 必 須 出 示 該 等 證 件 及 你 的 舊 謢 照 簽 證 身 份 書 或 身 份 證 書 正 本 以 供 核 實 。

注 意 事 項 :

一. 上 述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應 為 A4 紙 張 大 小 , 即 210 毫 米 x 297 毫 米 。 已 提 交 本 處 的 副 本 概 不 發 還 。


二. 如 有 需 要 , 本 處 可 能 要 求 你 提 交 其 他 有 關 文 件 或 資 料 。


三. 如 遞 交 的 證 明 文 件 不 足 , 或 相 片 不 符 合 規 格 , 本 處 將 終 止 處 理 該 申 請 , 並 退 回 有 關 申 請 予 申 請 人 。

領 證 途 徑

你 可 於 星 期 一 至 五 辦 公 時 間 內 (公 眾 假 期 除 外) 到 入 境 事 務 處 各 辦 事 處 領 取 你 的 護 照 。如 有 查 詢 領 取 護 照 的 安 排 ,請 致 電 總 部 辦 事 處 電 話 : 2824 6111 或 有 關 辦 事 處 。

如 以 郵 遞 、 投 遞 方 式 申 請 , 你 必 須 親 身 到 指 定 的 辦 事 處 領 取 護 照 , 並 出 示 所 需 證 明 文 件 的 正 本 , 以 供 核 實 。

如 你 曾 親 身 前 往 入 境 事 務 辦 事 處 櫃 位 遞 交 申 請 , 你 可 親 身 或 以 書 面 授 權 他 人 到 指 定 的 辦 事 處 領 取 護 照 。 授 權 書 表 格 ( I D 6 7 8 ) 可 於 入 境 事 務 辦 事 處 索 取 。 授 權 書 上 的 簽 署 必 須 與 申 請 書 上 的 簽 署 相 符 。 你 亦 可 選 擇 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旅 行 證 件 本 地 派 遞 服 務 。

香 港 郵 政 提 供 的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旅 行 證 件 本 地 派 遞 服 務 只 適 用 於 親 身 遞 交 的 申 請 。 遞 交 申 請 時 , 必 須 交 回 舊 旅 行 證 件 ( 如 舊 護 照 或 簽 證 身 份 書 ) 。
請 於 入 境 事 務 辦 事 處 內 設 置 的 售 賣 機 購 買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旅 行 證 件 本 地 派 遞 地 址 封 」 , 填 妥 地 址 封 後 , 連 同 護 照 申 請 書 及 證 明 文 件 一 併 遞 交 本 處 職 員 。 你 可 選 擇 親 臨 指 定 郵 政 局 領 證 或 要 求 將 證 件 送 到 指 定 地 址 。 護 照 備 妥 後 , 本 處 將 會 註 銷 舊 旅 行 證 件 ( 如 有 ) , 連 同 新 護 照 經 香 港 郵 政 一 併 送 回 給 你 。 領 證 時 , 你 必 須 出 示 香 港 身 份 證 正 本 以 供 核 實 及 親 自 簽 收 護 照 , 簽 署 式 樣 必 須 與 申 請 書 上 的 簽 署 相 符 。

注 意 : 如 你 申 請 換 領 護 照 或 曾 持 有 簽 證 身 份 書 或 身 份 證 明 書 , 領 取 新 護 照 時 , 必 須 交 回 舊 旅 行 證 件 , 以 便 註 銷 。
2007-05-25 5:43 pm
十 六 歲 或 以 上 人 士
( 護 照 有 效 期 為 十 年 )


三 十 二 頁 三 百 七 十 港 元
四 十 八 頁

四 百 六 十 港 元


十 六 歲 以 下 兒 童
( 護 照 有 效 期 為 五 年 )


三 十 二 頁 一 百 八 十 五 港 元
四 十 八 頁 二 百 三 十 港 元
急 須 前 往 外 地

如 你 急 需 申 領 護 照 前 往 外 地 , 須 親 身 前 往 任 何 一 間 入 境 事 務 辦 事 處 提 交 申 請 , 並 一 併 遞 交 書 面 理 由 和 有 關 證 明 文 件 。而 觀 光 旅 遊 不 會 被 接 納 為 急 需 簽 發 旅 行 證 件 的 理 由 。本 處 會 視 乎 情 況 安 排 你 前 往 香 港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7 號 入 境 事 務 大 樓 4 樓 旅 行 證 件 ( 簽 發 ) 組 領 取 護 照 。

處 理 申 請 所 需 時 間

護 照 的 申 請 會 按 遞 交 申 請 書 的 先 後 次 序 處 理 。 本 處 承 諾 於 收 妥 所 需 文 件 、 費 用 及 照 片 後 的 十 個 工 作 天 內 完 成 處 理 申 請 的 程 序 。 未 滿 十 一 歲 而 並 未 持 有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 的 兒 童 , 其 申 請 的 處 理 時 間 為 十 九 個 工 作 天 ( 工 作 天 是 指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 不 包 括 公 眾 假 期 日 ) 。 如 選 擇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旅 行 證 件 本 地 派 遞 服 務 」 領 證 , 則 需 額 外 一 至 兩 個 工 作 天 派 遞 。 但 此 服 務 承 諾 能 否 達 到 , 須 視 乎 每 宗 申 請 的 個 別 情 況 , 以 及 於 某 段 時 間 內 所 收 到 的 申 請 數 目 而 定 。 如 果 你 有 計 劃 出 外 旅 遊 , 請 及 早 申 請 。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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