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家四口 ,有父母以及我和我哥,所住公屋即將重建 ,而我哥一年前左右和內地女子(妻子未係香港正式居民) 結婚了(香港註冊),後育有一小孩,因分配新公屋時要我們申報家庭資料,想問我們可申請多少人的單位呢??
申報時有什麼要注意呢?
而我哥一家是否可以繼續與父母一同申請一大單位嗎??
or要我哥自己一家再另行申請公屋呢??
(因申報時,房署職員好強調地問,家中有沒有成員己結了婚...他們說不申報可能犯法的)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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