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是甚麼?

2007-05-25 5:47 am
「信心」是甚麼?

回答 (3)

2007-05-25 9:02 am
✔ 最佳答案
新 約 聖 經 希 伯 來 書 的 作 者 花 了 這 書 第 十 一 章 的 全 章 篇 幅 來 回 應 「 信 心 」 這 問 題 , 本 文 的 篇 幅 卻 有 限 , 只 能 精 簡 回 答 , 弟 兄 姊 妹 可 自 行 詳 閱 該 章 經 文 。 聖 經 這 樣 說 : 「 信 就 是 對 所 盼 望 的 事 的 把 握 , 是 還 沒 有 看 見 的 事 的 明 證 。 」 ( 來 11:1 ) 所 盼 望 的 事 還 未 曾 實 現 , 為 何 會 有 把 握 ? 還 沒 有 看 見 的 事 既 未 曾 看 過 , 明 證 又 從 何 而 來 ? 聖 經 說 是 「 因 著 信 」 的 緣 故 。 在 整 章 希 伯 來 書 第 十 一 章 解 釋 是 指 「 因 著 對 神 和 祂 的 應 許 有 信 心 的 緣 故 」 。

信 神 的 心

    信 神 的 心 是 我 們 信 仰 的 基 礎 , 聖 經 說 : 「 沒 有 信 , 就 不 能 得 到 神 的 喜 悅 ; 因 為 來 到 神 面 前 的 人 , 必 須 信 神 存 在 , 並 且 相 信 祂 會 賞 賜 那 些 尋 求 祂 的 人 。 」 ( 來 11:6 ) 但 你 可 能 會 說 : 「 我 既 沒 有 見 過 神 , 又 豈 能 信 祂 是 存 在 的 呢 ? 」 聖 經 回 應 說 : 「 自 從 創 世 以 來 , 神 那 看 不 見 的 事 , 就 如 祂 永 恆 的 大 能 和 神 性 , 都 是 看 得 見 的 , 就 是 從 祂 所 造 的 萬 物 中 可 以 領 悟 , 叫 人 沒 有 辦 法 推 諉 。 」 ( 羅 1:20 ) 雖 然 人 的 肉 眼 見 不 到 神 , 但 神 卻 藉 著 祂 所 造 萬 物 的 奧 妙 設 計 和 大 能 運 作 , 把 祂 的 永 恆 大 能 和 神 性 顯 明 給 人 知 道 。 事 實 上 , 雖 然 我 們 在 赤 立 角 機 場 送 機 時 不 會 看 見 那 在 機 場 控 制 中 心 殷 勤 工 作 的 管 理 人 員 , 但 藉 著 看 見 飛 機 升 降 的 井 然 有 序 , 貨 運 起 卸 的 規 律 運 作 , 和 工 作 人 員 的 配 合 無 間 , 我 們 便 有 確 實 的 「 把 握 」 說 : 「 這 機 場 必 定 有 豐 富 智 慧 的 管 理 人 員 設 計 了 一 套 完 善 的 機 場 管 理 程 序 , 又 有 忠 誠 辦 事 的 管 理 人 員 在 緊 密 監 控 著 整 個 機 場 的 運 作 。 」 這 情 形 就 如 同 聖 經 所 說 從 萬 物 領 悟 到 造 物 主 存 在 的 「 信 心 」 。

信 神 應 許 的 心

    信 神 應 許 的 心 是 我 們 按 神 在 聖 經 的 吩 咐 行 事 為 人 的 動 力 。 神 的 應 許 彷 似 我 們 購 物 時 沒 有 向 物 主 繳 付 現 鈔 , 卻 發 出 一 張 期 票 , 讓 對 方 在 指 定 日 期 後 可 以 在 銀 行 兌 現 提 款 。 這 是 現 今 商 業 社 會 裏 十 分 普 遍 的 商 業 行 為 , 只 是 限 於 以 下 條 件 情 況 : (1) 發 票 人 誠 實 可 信 ; (2) 提 款 銀 行 穩 健 可 靠 。 當 這 兩 項 條 件 都 有 付 款 能 力 的 良 好 紀 錄 作 為 「 明 證 」 , 收 票 人 便 會 欣 然 接 受 該 張 期 票 , 用 信 心 等 候 它 到 期 時 到 銀 行 兌 現 。 同 樣 情 況 , 當 我 們 對 神 有 信 心 , 又 經 歷 過 祂 的 奇 妙 引 導 和 平 安 恩 典 , 便 會 視 祂 在 聖 經 給 我 們 的 應 許 為 我 們 按 祂 心 意 行 事 為 人 必 可 得 福 的 「 明 證 」 。 我 們 過 去 蒙 恩 的 經 歷 愈 多 , 對 神 的 信 心 愈 大 , 我 們 對 神 的 應 許 便 愈 感 堅 定 , 也 愈 殷 切 期 盼 它 的 應 驗 。

信 神 聖 徒 的 見 證

    我 們 對 神 的 信 心 和 對 神 應 許 的 信 心 , 也 經 常 連 繫 於 其 他 信 徒 的 見 證 。 有 些 人 靈 命 幼 嫩 , 未 經 歷 過 神 的 奇 妙 引 導 和 兌 現 應 許 的 祝 福 , 但 是 當 他 們 聽 到 信 徒 經 歷 神 恩 後 分 享 的 見 證 , 便 得 著 信 心 的 激 勵 , 勇 敢 地 遵 行 聖 經 的 教 導 , 確 信 神 的 祝 福 同 在 。 然 而 人 的 信 心 有 時 也 會 被 一 些 失 見 證 的 信 徒 影 響 , 因 而 動 搖 對 神 的 信 心 基 礎 。 所 以 聖 經 警 惕 我 們 不 要 「 將 人 絆 倒 」 ( 太 18:6-7 和 合 本 ) , 免 得 受 神 的 審 判 刑 罰 。 只 是 我 們 也 當 學 習 不 要 單 靠 聽 別 人 的 「 二 手 見 證 」 來 維 持 對 神 的 信 心 , 卻 應 自 己 經 歷 神 恩 , 培 養 超 越 環 境 障 礙 的 決 心 , 堅 定 地 以 「 踐 信 於 行 」 的 人 生 態 度 過 榮 神 益 人 的 生 活 。
2007-05-26 3:51 am
我們談到信心有三個層面:第一、知識的部分,第二、同意的部分,第三、信靠的部分

「assensus」 - 同意:

信心的第二個部分:同意。信心不但需有知識的基礎,同時同意知識是真的,並同意基督耶穌也是真的,祂成為我的救主解決罪的問題,可以幫助我更新,所以相信基督耶穌成為我的救主,是我屬靈的救主。

我們來看新約聖經關於信心與同意的經文,約翰福音二章22節:「所以到祂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祂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在原文裡有一個特別的一個方程式,就是強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約翰福音四章50節:「耶穌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請大家注意,強調那「信了聖經,信了耶穌」我信的對象,是主耶穌基督。約翰福音五章24節:「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耶穌是我信的對象,祂為我的個人的救主,信心不但有知識的層面,同時有這個同意的層面;我同意這個耶穌是真實的 神、真實的人,祂的確為我在十字架上,為擔當我的罪,為我而死並且可以救我。

3、「fiducia」 - 信靠

信心有委身、信靠的部分,信靠是從信念轉向確信,是一種奉獻、完全屈服在 神的身上。今天我們教會裡面,人接受耶穌時相信耶穌是 神,同意基督為我的救主,但是他若只留在同意與知識的部分,沒有生命委身的部分,這樣的信心是不完整的。在救恩的信心裡面,需要強調信靠的部分,是罪人內在生命的一種轉變,從個人依靠轉向依靠 神。

聖經給我們一些非常明確的例子,約翰福音第三章中尼哥底母,他夜裡找耶穌談重生的意義,約翰福音三章15節:「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原文中的「信祂」是「believe in Him」的架構,是強調「believe in」是「相信進入祂」的這個觀念。 約翰福音的第三章的第十六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believe in Him),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8節:「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就是believe in Him,相信進入祂這個概念,突顯信心全然委身的這個意義。約翰福音三章18節:「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信靠祂的人必得永生。

4、信心的表現

信心是積極徹底生命的委身,不只知識上接受,同時也把生命投在 神的身上,這樣的信靠是聖靈的工作帶出的結果。不只是我們『需要』福音,『同意』福音是我所需要的,同時我們必須要『信靠』主耶穌基督。因此,信心本身有這三個部分:有知識、同意、信靠的部分。我們不只是理性上接受,是必須要委身於祂,必須要信靠祂。

我以男女交友作一個例子,當我們認識一個女孩子的時候,一定有知識的部分;跟她認識、接觸、談話,在談話中間對她有更進一步的認識,並進一步的交往;同意這個女孩子是個好女孩子,如果說覺得這個女孩子很好,一生的委身於她,決定我要跟她結婚,所以好像婚姻交友的過程,不只是有知識的部分,有同意的部分,最後有生命的委身,必須要在 神面前立約,進入這個婚姻的約裡面。我想信心的實質本身,很類似於我們所談的這個過程。



5、信心與功德:

那接著我們談信心與功德的關係。在台灣教會的經驗裡面,需要跟弟兄姊妹有個清楚的交代。首先。我們必須要搞清楚信心不能成為一種功德,也不能把信心加上功德的意義,這樣會把信心的意思完全改變了。特別在台灣的環境,很多時候我們受到民間信仰的教導、佛教的教導,會覺得說我們需要做功德,會覺得信心好像是一個功德,要用這個信心來換取救恩。我們的信心不能有絲毫功德的功能、地位的意義在裡面,我們不是用信心跟 神做個交換。我們知道『信心』是支取『救恩』的媒介,它不是我們得救的基礎。我們不是因為用這個信心來換取救恩而得救的!我們這時候來看羅馬書第四章三節,在保羅的教導裡面讓我們看到,聖經上的救恩只有一個方式,就是『因信而稱義』!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亞伯拉罕因他信 神就被稱為義,亞伯拉罕是透過信心來支取『義』,他就被稱為義,不是說這個信心成為一個代替、一個更換使他被稱義,這個信心是他支取救恩的媒介。

救恩的根基是 神在基督耶穌裡面對我們白白的恩典,透過信心、藉著信心來支取救恩,因此被稱為義。不是信心救了我們,乃是基督救了我們,如果我們太強調信心救了我們,就會把信心付予功德的意義,好像是用信心來換取救恩。信心不是跟 神做一個交換,也不是一種手段;救恩乃是基督救了我們,而信心只是支取的媒介。我們的救恩的基礎,是在基督耶穌裡面白白的恩典,所以是基督救了我們,不是信心救了我們。



6、錯誤的信心概念:

教會中,有時會陷入一些關於信心錯誤的教導。我要談三個錯誤的概念。

A、 過份強調理性

第一個錯誤的概念:太過份強調信心理性、理智與道理的部分。信心有知識的內涵、有知識的基礎,但我們不能把信心當作是一套知識或神學。耶穌基督是我們信心的對象。福音派教會常把啟示當作命題式的啟示來看待;就是相信我們的 神是說話的 神,是那位啟示的 神,祂在大自然裡面向我們啟示,同時也透過祂的話語來對我們來啟示。所以我們覺得 神的啟示是一種資訊,一種命題式的啟示,好像一本書從天上掉下來給我們,因此很多時候我們會把信心當作是一套知識,這樣對信心的認識就會有偏差。

若信心只有理智的部分,那麼等於是只有理性上的同意;若我們認為信心是合乎傳統的道理、合乎科學的研究、合乎我們常理的想法,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我們需要特別防備這樣的一個想法。同時我們也要防備在護教學裡面,強調所謂要提出很多證據,把信心是建立在證據上面,這樣會缺乏信心本身所包含的奉獻與委身的部分。另外某些五旬節派或者靈恩的教導,把信心建立在我跟 神的經歷,這也會忽略掉信心本身有包括有生命的委身。或當我們把信心寄託在一些超自然的經驗、恩賜,就失去了信心強調是信靠的意義。

所以我一再強調,我們的信心應該是放在主耶穌基督的身上 – 就是我相信祂是我的救主,我信靠祂是那位可以救我生命的主宰。

B、信心是超理性的

第二個錯誤:信心是一種超理性的部分,這也是另外一個迷思,就是把信心當成非理性、沒有知識內容的。在一些神秘主義認為信心是一非理性的,這也是一個問題。神學家保羅田立克,他認為信心的本身在他絕對的本身,是沒有實質的內容、是超越理性的;但信心跟知識不是對立、衝突的,信心本身一定是有內容,不是超越內容的。因此提醒大家,很多時候我們會陷入錯誤的教導,把信心當作一種非理性是不對的。

C、 只需有明確信仰表白就是救恩

第三個錯誤:在現今多元的世界裡,我們在救恩的教導裡,很多時候我們忘了我們要信耶穌基督;我們覺得救恩不需要對基督耶穌有明確的信仰的表白、明確信心的行動。特別在多元的世界裡,我們覺得每個宗教都有道理,都是勸人做好事,這是對宗教不完全的認識。有的時候我坐計程車時,與司機就聊起來,他就覺得各種宗教都是勸人好,其實這是一個非常偏頗、淺薄的認識。其實我不需要宗教來勸我做好事,我的媽媽、老師、親戚、鄰居也勸我做好事。但基督教的『救恩』- 是要對基督耶穌有生命的委身,需要對基督耶穌有生命的告白,跟基督耶穌有生命的的認識。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信心,不是模糊的認識。在羅馬書的第十章第九節到第十節,提出信心是有意識的,是對基督耶穌明顯的委身,而不是籠統的想法。羅馬書十章9-10節:「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保羅說:我們對基督耶穌必須有清楚的生命的告白,這種信心不是籠統的、不是沒有對象的,乃是是信祂。

約翰福音八章24節:「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這裡約翰所教導的信心,是一種意識的信心,是一種對耶穌基督是唯一的救主的委身。這裡耶穌講得很清楚,要信我是基督,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加拉太書三章22節:「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新約教導的信心是以耶穌基督為對象,我們要相信祂、委身於祂。

所以我們對信心的認識要非常小心,信心不是籠統的認為每一個宗教都好,在新約裡面教導要信基督耶穌為救主,我們才可以真正的得救。所以我們對信心的真正意義,做一個清楚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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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神學-救恩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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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5 6:29 am
「信 就 是 所 望 之 事 的 實 底 、 是 未 見 之 事 的 確 據 。」希 11:1

就好似你睇醫生,你要「信」醫生開的藥能治病的,才會食藥。
但當你食藥前,你沒有看見痊癒的果效,但因著你「相信」那些藥能使你痊癒,你才服藥

「人 非 有 信 、 就 不 能 得   神 的 喜 悅 . 因 為 到   神 面 前 來 的 人 、 必 須 信 有 神 , 且 信 他 賞 賜 那 尋 求 他 的 人 。 」希 11:6

又好似大部份基督徒信主時,都未曾見過神,但因著聖經準確的預言和基督徒的見證,因而相信神的存在

2007-05-25 02:11:02 補充:
下面的朋友albertngkwokchung,你可知道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嗎?當你整篇答案都從http://www.gracechurch.org.hk/articles/pastor.php?20031130-309複製及貼上時,你忘記了引用相關來原。To:發問者我相信你是認真尋道。有見及此,我真是用了很多時間、力心在組織及回答問題。我相信你是有智慧的發問者,你會知道什麼人才真正用心答問題。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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