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經文一問

2007-05-24 8:49 am
太 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我唔係好明..點解耶穌要講呢句話....而且點樣係成全律法??thz a lot~
更新1:

leo 里奧 我現家問緊點解...唔係問有咩錯ar...唔該你唔好搞破壞~!!!

回答 (2)

2007-08-09 11:23 pm
「人若娶妻,與她同房之後恨惡她,信口說她,將醜名加在她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她同房,見她沒有貞潔的憑據;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治他,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就要將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申 22:13-22)也是道德法規,是否也應遵守?
2007-05-25 1:55 am
太 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王成全律法(五:17–20)──當時有些人惟恐耶穌不尊重舊約聖經的權威;或摩西的律法。因此耶穌堅決地主張律法之命令,說明神的啟示是獨一無二的。祂確實地說:「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祂完全地遵守律法,且具體化地把律法活生生的表現出來。這可表明耶穌支持律法的權威性。祂責備「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這指出法利賽人歪曲聖經的原意,因他們聽了耶穌的教訓,就批評耶穌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的教訓。從本段經文看出耶穌是十分尊重神的誡命及律法的完整性。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1: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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