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有幾多篇幅都重男輕女既,神真係唔鐘意女仔,覺得女仔不潔淨?

2007-05-24 12:24 am
死啦,我都係女仔,神唔會都係好似bible入面咁睇我掛?
又話咩婦女唔應該反老公的說話,又唔可以同d男人一齊聽道
我覺得咁樣好反感wo,個d係咪只係古代先咁?
神不喜悅女權主意呢個行為???

回答 (4)

2007-05-24 10:53 am
✔ 最佳答案
在寫作聖經的時代, 其實全世界都是重男輕女, 這是當時的文化風俗, 男主外, 女主內, 即使在宗教改革, 馬丁路德的時代, 女性地位亦沒有提高. 就是一般的歷史書, 亦很少有女性名字出現, 你能說出孔子, 劉邦, 李世民, 貝多芬, 拿破崙...母親的名字嗎?

實際上, 神並不偏待人, 反而因為當時的世界太過重男輕女, 耶穌傳道時, 往往更恩待女性,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耶穌復活後, 馬利亞是祂第一個見證人, 而不是十一個門徒, 對門徒來說, 是十分諷刺呢.

耶穌的家譜, 也不乏女性 eg. 妓女喇合, 不是猶太人的路德, 令大衛起色心, 玩一夜情的拔示巴(即烏利亞的妻子), 她們的身份或行為, 在猶太人眼中是十分"出位"的, 但聖經仍然將她們記在家譜內, 彷彿在告訴讀者, 她們在成就神救恩的工作上是 "有份" 的.

女人唔可以同男人一齊聽道, 其實是為男人好的, 試問那個男人不好色 (喜歡同性的作別論) ? 所以今時今日, 仍有少量教會是男女分開坐的. 小弟返教會, 如果鄰座是個著 low-cut 加短裙的女生, 那堂道肯定沒有心機聽了. (當然, 通常我隔離的是我太太, 和我們相識多年的弟兄姊妹啦. 我亦未見過有女仔咁樣著返教會.)

夫婦二人, 其實是要溝通, 體諒, 不計較, 冇話邊個反邊個既.

last word, 如果神真係唔鐘意女仔, 又點會造女仔出來呢? 神看著是好的.
2007-06-02 6:06 pm
i think both terminator2024 windy hv nice ans. :)
2007-05-24 1:35 am
其實重男輕女的經文貫穿整本《聖經》,在在證明明寫《聖經》的人(就是樓上的~*Windy*~所謂的「神」──太渴望永生而預設了有神的存在)重男輕女。男同女可一齊聽道,唔等於男女都可講道。歷代教會都不許女人做牧師,就是遵從《聖經》的訓誨,到了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才漸漸有女牧師,那是受了進步了的世俗觀念衝擊所致。天主教到現在也只有男神父(修女只是同修士同級,較神父低級),就是更能保持《聖經》的「神」的訓誨。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 2:11-12)其實「講道」之原文 didasko(Strong's No.1321)為 to teach、to be a teacher 之意(http://bible.fhl.net/new/s.php?N=0&k=1321),故女人不但不可講道,也不可做施教的工作(包括做教師)。這句經文,思高本的翻譯較準確:「我不准女人施教,也不准許她管轄男人,但要她安於沈靜」(弟前 2:12)(http://www.catholic.org.tw/bible/NT/Timo1.htm) 為什麼那麼嚴重女人不可施教?下一節經文馬上便解釋得很清楚為何女性不可以進行「施教」這種要求較高的工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提前 2:13-14)。很明顯保羅認為先被造的地位較高,尤有甚者,女性是陷人於罪裡的罪魁禍首,故女性沒有資格施教。

保羅還曾說過「她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林前 14:35)真像大人說「小孩要學什麼,可在家裡問父母」!他還強調是「婦女」而非每一個人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即男人在會中說話就不可恥)。

可見,新約認為婦女無論品德上還是在智慧上都是明顯低於男人。

《聖經》的歧視女性也在計算人數方面表露無遺,例如〈創世記〉講到雅各入埃及時其家族人數就只計男性(〈創世記〉46 章詳列 70 個人怎樣計算出來),例如〈民數記〉兩次普查(第 1 章及第 26 章)都只計男性人數。例多不詳舉。值得注意的是這個現象到了新約時代也沒改變,例如五餅二魚故事裡「吃的人,除了婦女孩子,約有五千。」(太 14:21),只計男性不計女性──因女性地位只等同孩子。

舊約中有條律法尤其荒謬,「人若娶妻,與她同房之後恨惡她,信口說她,將醜名加在她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她同房,見她沒有貞潔的憑據;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他恨惡他,信口說她,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治他,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終身不可休他。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就要將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因為她在父家行了淫亂,在以色列中做了醜事。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申 22:13-21),竟然只有女性結婚時必須是處,若非處則屬死罪!尤有甚者,要被告證明自己清白,難度極大。而根據其中 17 節,所謂證據就是「那布」,「那布」是什麼?能證明新婚之夜新娘仍是處女的,唯有洞房時所穿之衣服染有血漬,撇開初夜是否必然流血這個問題,如果男人有心誣告,他當然必定先毀滅證據。

無怪乎尊貴的馬丁.路德先生說:「Women are created for no other purpose than to serve men and be their helpers. If women grow weary or even die while bearing children, that doesn't harm anything. Let them bear children to death; they are created for that.」(http://www.oldlutheran.com/lutherletter/01_2002.html)「"The word and works of God is quite clear, that women were made either to be wives or prostitutes." 」(http://jmm.aaa.net.au/articles/14223.htm)蓋因他那個年代較接近「主的道理」。

2007-05-23 19:43:24 補充:
先撇開護士也有男的不提。以前沒有女牧師,現在有女牧師,就已證明並非功用分別,而是以前男尊女卑(依照「上帝」的訓示)。而且保羅已明言,不許女人施教,乃因女人是陷人類有原罪的罪魁禍首,換言之,保羅認為女人的道德是低男人一級。別以為舉幾個毫不相干的例子就可蒙混過關。人的道德觀念是不斷演化,耶經這本寫在千幾至二千幾年前的書便有部分不合時宜。

2007-05-24 14:32:38 補充:
~*Windy*~開頭就話男女有別,還舉一些毫不相干例子企圖混淆視聽,被現在有女傳道的事實面前,馬上改口,真令人目眩神迷。但新版本真厲害,連經文內容所無的「上帝」為乜事唔俾女人為人師表都知道,儼然「上帝」代言人。乜上帝要訓示真理不是可以說了算咩?還要怕當時既社會,怕「當時的人亂黎,唔識諗」?上帝不能一言九鼎?《利未記》裡上帝話唔可以亂倫,當時的人一樣唔識諗,上帝不也是說了算?

2007-05-24 14:34:25 補充:
況且我已指出,保羅搬出女人是陷人類於原罪的罪魁禍首來作為不准女人為人師表的理據,可見《聖經》要傳遞的一個「真理」就是女人的道德是低於男人。這是《聖經》白紙黑字的明示,~*Windy*~一再迴避,我指出後仍迴避。其實保羅要長篇大論去支持女人不可為人師表,已證明當時社會已漸有男女平等的意識。如果當時社會是不容許女性為人師表,保羅不准女人施教豈不多此一舉?更何況還要用一大段理據支持!由此看來,《聖經》比之當時的社會觀念,在男女平等方面更為落後。

2007-05-30 20:27:22 補充:
《聖經》有講過唔俾講道(其實係唔俾施教──包括做老師)「係因為男人講道叻的,岩講的」嗎?沒有!這完全是 ~*Windy*~ 無中生有捏造出來!反而《聖經》有提到的原因她一再隱瞞,即使在被我戮破之後,她還繼續迴避、隱瞞。《聖經》講到明係因為「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換言之,係因為女人較卑微。 ~*Windy*~ 隱瞞《聖經》有的東西,然後把自己捏造的東東為《聖經》加枝添葉。

2007-05-30 20:27:53 補充:
《聖經》冇講過「等佢地明神點解叫女人唔好講道既時候咪講得囉」,再次,又是 ~*Windy*~ 捏造出來。《聖經》明講到係男女尊卑有別,神先造男後造女(保羅以造的次序作為理由,顯然他是認為造的次序是有高低的象徵),且女人是陷人類入原罪的罪魁禍首。《聖經》沒說過女人僅在某階段才不可施教,而是女性不可施教。父母唔比年幼的子女入房,等他們長大就可以;《聖經》的作者不容許女人為人師表,如果他們不是女人就可以。

2007-05-30 20:30:16 補充:
如果唔俾係「佢地識野咪講得囉」,咁男人又如何?《聖經》強調只係唔俾女人施教,潛台詞即係俾男人為人師表,難道男人唔識野都講得?!其實俾男人為人師表,唔等於係男人都可以為人師表,而係佢地識野咪講得囉! ~*Windy*~ 明顯係用「俾」來冒充「唔俾」。如果《聖經》真的代表神的觀點,女人是道德較低,智慧較低([林前 14:34-35] 叫女人有問題可在家中問丈夫,一如我們對小孩說有問題可在家中問父母)。實事女人不見得在這兩方面較低,《聖經》反映的只是那個時代的人的觀點。

2007-06-03 12:31:13 補充:
咁顛三倒四都可以選出來,唉!

家譜有女性名代表什麼?成個家譜條 link 都是男人,間中提到某女人幫某男人生左個仔。雅各入埃及時的家譜夠每一代有提到老婆及妾侍的名字,但數人數就是只計男人。

完全迴避保羅認為因為女性是人類有原罪的罪魁禍首而不可施教。

2008-07-31 15:18:51 補充:
聖經中對女人的說法
http://www.wishdaemon.com/forum/viewthread.php?tid=8025
http://forum.hkudb.com/showthread.php?t=1540

范若蘭《基督教與婦女》
http://genders.zsu.edu.cn/News/1068-Content-1068.html

馬丁‧路德對女性的看法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7051100190
2007-05-24 12:40 am
神唔係重男輕女架
點解甘講?

你記唔記得聖經講耶穌同兩個馬利亞講道?
其實當時既社會唔會俾婦女同男人平起平坐甘聽道架
但係耶穌就同佢地講道喎~ 甘咪係一個好清楚 神唔重男輕女既證據囉~~
唔係唔可以同男人一齊聽道架,係得架,耶穌咪甘對馬利亞囉,仲叫做緊野既馬利亞一齊聽道添~

係當時既社會唔俾男女平等炸~
唔記得好多基督教團體都係婦女團體嗎?

點解女性要係背後支持男性?
其實男性同女性有唔同架
你都知道女性比較柔弱一的,男性比較強壯的。
就係因為呢個分別,男同女會做唔同既事~
不過一齊努力,先會令呢個世界更好~~

2007-05-23 18:18:31 補充:
敢問:做護士既通常都係女性甘的護士重女輕男?

2007-05-23 18:20:50 補充:
看門口既通常係狗,唔係貓甘人類就係度歧視緊的貓,唔俾佢地看門口?

2007-05-23 18:22:08 補充:
男同女有分別所以做既野咪唔同囉~係功用分別,唔係重男輕女~

2007-05-23 23:17:47 補充:
如果聖經話唔做得既野就係唔做得甘神唔會同人講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而佢應該講: 我話得就得,唔得就唔得,跟足聖經做,守安息日。耶穌亦唔會係安息日醫病~當時社會底下既人根本唔明神講咩所以為免佢地做錯咩事,神先會話 不可做呢樣,不可做個樣etc 真係俾法律佢地守如果真係明白同控制到自己既話,根本係做咩都得~女人的確可以做傳道,只係如果甘同當時既社會講,佢地會點做我想像唔到~當時的人亂黎,唔識諗,所以神先會講唔准做甘多野同重男輕女無關~

2007-05-27 16:27:56 補充:
第一個比喻:**唔俾講道就係重男輕女?答: 做護士既通常都係女性 (講道既通常係男人,唔係女人)唔係因為護士重女輕男 (唔係因為神看輕女人,唔俾佢地講)係因為女人做護士看顧病人的確叻的,呢份工岩佢地做的 (係因為男人講道叻的,岩講的)**結論: 女人同男人既工作唔同,唔係歧視男人 (男人同女人工作唔同,唔係輕看女人)

2007-05-27 16:28:10 補充:
第二個比喻:**以前沒有女牧師,現在有女牧師,就已證明並非功用分別,而是以前男尊女卑?答: 男人的確都可以去做護士 (女人的確都可以去講道)只係有好多護士野男人都無甘方便做 (只係女人有好多講道既方面無男人做得甘得心應手)如果依家同男人講: 你地可以去做護士 (如果依家同女人講: 你地可以傳道)男人的確可以做 (女人的確可以講)不過做得唔夠好,令病人得唔到好照顧 (不過講得唔好,聽都者得唔到喂養)就唔係甘好喇~ (就唔係甘好喇~)所以有功用分別,只係你要男人做護士唔係一定唔得,係可以,只係做得唔夠女人好~

2007-05-27 16:28:17 補充:
**神唔俾女人講道?答:神真係有叫人唔准做好多野,但係個意思唔係叫人真係唔做呢的野,因為神之後有講[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即係咩都做得,只係唔一定好丫麻~ 女人的確可以講道,但係唔一定講得好者麻~父母夠年中叫自己仔女唔好做好多野: 唔好用刀,唔好入廚房(神夠講過唔好做好多野喇: eg女人唔好講道)甘的仔女又入得? 幾時入得? 懂事咪入得囉~(甘女人又講得道? 幾時講得? 等佢地明神點解叫女人唔好講道既時候咪講得囉)你估父母真係唔俾佢地做,佢地真係就唔做得咩~ 識野既人就做得架喇~(你估神真係唔俾女人講道,女人就唔講得咩~ 佢地識野咪講得囉)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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