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電視新聞中看到一些低收入家庭,一家幾口就是依靠丈夫那份微薄的薪金過日子.
每天工作十多個小時都只能緊緊足夠一家夠糊口.加上生活上還有其他種種雜項的支出.
結果媽媽跟小孩子要到街上拾紙皮來補貼家用,都不願意領取綜援.
雖然父母都很有骨氣,但小孩的童年就是這樣過日子嗎?
看到這樣的情況,我特別心酸,因為在我身邊真實看到一些濫用綜援的人.
一家三口,兩個健全的成年人,天天待在家裡帶孩子,男的還未到50年歲就天天閒在家
都不願意出工作.星期日就一家大小出去玩....多幸福呀?
屋子由政府提供,孩子由大家來養.這公平嗎?
該得到幫助的人卻沒有得到幫助,而心全惡念的人就可以安穩的過日子.
我對香港的社會保障福利機構真的非常有保留,究竟社會保障到底是保障什麼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