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正確黎講, 商場雖然屬於私人物業, 但因為商場業主巳經係商場附例(By-laws)內將商場的"入場 / 探訪權(Right of Entry / Visitation Rights)"及其 "設施使用權(Right of Facility Utilization)"開放, 令到公眾人仕入商場係唔使向業主申請同埋唔算擅入私人地方(trespassing), 所以商場係一個公共場所. 而進入商場的人仕, 亦以其 "進入(Entry)"的行動, 代表同意遵守商場附例, 包括唔準丢垃圾同食煙等等. 即係業主同訪客已經有一個合法的契約(binding contract). 你在商場擲垃圾, 業主的指定僱員或代表(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 appointed person), 例如商場保安, 係可以根據商場附例去要求你清理垃圾又或罰你錢. 如果你唔做, 佢可以: (1)以民事形式控告你, 要你交罰款, 甚至不准你再進入該商場. (2)報警, 話你在商場掉垃圾, 等警察告你.
但在現實中, 商場開大門口做生意, 唔會下下要告人咁趕客嘅. 只係會叫清潔阿嬸清理左佢咪算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