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義的問題

2007-05-22 7:17 pm
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存在,算不算是真實的存在?


希望各位高手表達高見,其他只求拿分的請不要胡亂作答.

回答 (5)

2007-05-22 9:36 pm
✔ 最佳答案
係一個好難答既問題

第一
自己知道自己存在,這個係肯定既, descarte用systematic doubt推論出i think therefore i am(我思固我在),即係話你要懷疑一樣野是否真實的存在,即使你懷疑所有野,你自己都要存在先有得懷疑,所以你一定係存在,這個我諗大家都知喇,唔多講

但係...
自己存在又如何?? 因為我覺得你所問既'算不算是真實的存在',係問 existence of matter,而這係最難既, 樓上有人講到Bishop Berkeley, 佢話一樣野要被人感知才算係存在,其實, Berkeley 係idealism,佢係唯心主義既, 佢唔承認existence of matter,只係承認sense-data (即係我地感知到既野),個世界可以只係得mind同ideas存在...

舉個例,這個例其實係o係Bertrand Russell既 the problems of philosophy度既,e.g. When we see a table,個問題就係whether there's a REAL TABLE independent of our sense-data (collected from our sensation)? Berkeley佢只係承認有sense-data,個table可以係我地個mind construct出黎既一個idea,而唔係'真實的存在'

咁問題就黎喇....
1. 因為有一個可能性,就係只有自己既mind exist,而個outer physical world根本係你自己個mind contruct出黎,you are alone in the desert of the real....
2. 其實唔可以話一樣野要能夠被人感知先可以存在, Russell話: We can never truly judge that something with which we are not acquainted exist,即係我地唔可以真正地judge一樣我地知悉既野是否存在, 因為好多未被知悉既野既存在都係有價值既,佢地既價值就係等人去發掘,同埋滿足人既求知慾,所以我地唔可以judge一個不能被感知既apple是否存在...

可能我唔buy唯心主義啦....

不過我必須承認,其實係prove唔到existence of matter, 'we can never prove the existence of things other than ourselves and our experience', 而我既結論係:
自己既存在, 可証實
真實的存在,如果你係指existence of matter (in contrast to minds and ideas), 不可証,只可以某程度話存在既可能性好高...

2007-05-22 13:40:28 補充:
打都打到手軟,寫得有d亂,不過希望你明我講乜啦...
參考: myself + Bertrand Russell's books
2007-05-24 8:08 pm
如果有任何一件人事物足夠另到你是真實的存在,何況係自己知道自己存在?!
問題係你的存在價值是多少?什至你認為知道自己對自己認知多少才為之真實,這全都是不同的定義!可能你要求要有心跳為之真實.或是要你要有一個伴侶在你身邊支持為之真實!要求上唔同,答案已經有分別?

如你稱自己知道自己的話,我認為是真實存在!因為你所有對外的認知(人、事、物)並唔係其他人一定認為的,而是外界的事物變成自己的想法和覺想等等,這些思想已經是「自己」的一部份!
參考: 「自己」的認知
2007-05-22 8:51 pm
存在主義神學有表現兩種型態,第一種表現在強調形上學(或稱為本體論)的學說,該學說主張:上帝是落在現象世界以外的位格,並且人類的認知能力僅僅止於存在著的這個現象世界,換言之,上帝是人類不可能認識的對象──祂永遠不會成為人類認識活動的客體。這宇宙若有一位造物主,祂就必定會是一位「永遠的主體」,倘若上帝與受造物並存於這個世界並且淪為人類觀察的對象,那麼這一位就必然不是上帝。這一種存在主義神學有它明顯的古希臘哲學淵源,尤其是新柏拉圖主義透過奧古斯都影響基督教而完成的教父時期神學。

第二種存在主義神學的表現在於強調我們應該同情「生而為人」這種無可施為之處境上。簡單說這就是經祁克果與尼采再提出以後影響歐洲哲學的存在主義之精神內容。
2007-05-22 8:19 pm
愛爾蘭哲學家柏克萊( George Berkeley,1685-1753 )說「存在就是被感知」

也就是說, 一般人感覺器官感知到一個東西,他們就說這個東西是「存在」的。「存在」的意思,就是被感知。

當我們說事物「存在」時,也就是指,它是「有」的,而非「無」的。如果問一個普通人:「一個蘋果存在,是什麼意思?」他可能會回答:「這個蘋果存在,就是說,我可以看到它、摸到它、嗅到它的香味,最重要就是吃到肚裡時,會覺得飽嘛。真是蠢問題。」

只有自己知道的存在,你也「感知」到這存在。按照這個邏輯,該存在物是真實存在的。

2007-05-22 12:28:38 補充:
從另一方面看,一個無色、無聲、無臭、無味,也摸不到的蘋果,是我們無法想像的,因為我們一直都是依靠以上這些性質(形狀、顏色、氣味等)來確定蘋果(及萬物)的存在。柏克萊因此認為,一件物體只能是它的「可感知的性質」的總和,只有當事物被感知時,它才是存在的。 所以,若該存在物是缺乏物質性的,即使你知道他存在,也難以說他真實存在。柏克萊不是存在主義,是經驗主義。但願也能解答此題。
參考: me
2007-05-22 7:36 pm
存在主义,又称为生存主义,是一个哲学的非理性主义思潮,以强调个人、独立自主和主观经验。叔本华、尼采和索伦·克尔凯郭尔可被看作其先驱。在20世纪中它流传非常广泛。雅斯贝尔斯和马丁·海德格尔、薩特和作家阿尔贝·加缪是其代表人物。

其最著名和最明确的倡议是薩特的格言:“存在先于本质”(l'existence précède l'essence)。他的意思是说,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没有天经地义的道德或体外的灵魂。道德和灵魂都是人在生存中创造出来的。人没有义务遵守某个道德标准或宗教信仰,人有选择的自由。要评价一个人,要评价他的所作所为,而不是评价他是个什么人物,因为一个人是由他的行动来定义的。存在主义否认神或其它任何预先定义的规则的存在。薩特反对任何人生中“阻逆”的因素,因为它们缩小人的自由选择的余地。假如没有这些阻力的话,那么一个人的唯一的要解决的问题是他选择哪一条路走。然而人是自由的;即使他在自欺中,仍有潜力与可能。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D%98%E5%9C%A8%E4%B8%BB%E4%B9%89

存在主義
(Existenti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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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義不是一種哲學,衹是一個標籤,標示著反抗傳統哲學的
種種逆流.也不是思想上的一個學派,也不可以歸屬於任何一種
主義.

將傳統哲學視為表面的,經院的,和遠離生活的東西,而對它顯
然不滿,這就是存在主義的核心.

存在主義的精神:修正存在法則,使其合乎存在的事實,寧願在
現實中失落自己,也不願將自己陶醉在理想中.

存在先於本質:存在是命定,是空的容器;本質是自由,用來填
滿存在的.存在不僅先於本質,也決定了本質.

在相同中的相異部份,才是構成個別的個人最根本的要素.上帝
衹給予存在,本質則由人自己去決定,由人自己努力掙來的.

努力才能換來溫飽,是存在先於本質的原則;存在是可以白白得
來的,本質卻需要全靠自己.

存在主義並不在於發現了人生有什麼內容,而在於指出了一條走
向內容,發現自我之路.

使自己變成計劃中的人;要認識自己,必須先知道自己對未來的
計劃,過去的,現在的,都不真正的自己,真正的自己是在未來
的變成中,你要變成什麼,全靠你自己設計,當一個人領悟到自
己衹是在becoming中,內心自然會覺得迷失,荒謬.

存在是荒謬的,可是人生不是荒謬的;因為人生包括了存在與本
質.存在的公式: 存在+自由=本質

人的存在,就是超越當前的一切,甚至超越自己,才算完成自己
http://usher.ifrance.com/usher/htm/ph_note/existentialism.htm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29: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22000051KK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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