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岩o岩結了婚, 自己住返, 想加埋老婆個名,同埋寫返我地佔大份, 因為諗住咁樣報稅時填 "供樓免稅額" 可以扣減多d, 想問:
1) 大前題: 我有諗錯數嗎 (我指我咁做可以慳返o的稅)
2) 層樓仲供緊, 有問題嗎?
3) 律師費要多少? 邊度會平o的?
更新1:
問題: 如果要 $50,000 律師費, 咁我咪即係計錯數, 因為慳到o既稅款遠遠低過 $50,000 另外 50,000 包乜野? 點解人地話2000 - 3000 可以攪掂?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5210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