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頂了一間美容院,美容院並沒有改名,已我現今同上手業主都是無限公司經營...
由上手開始美容院的電話線一直都是用pccw,早前我嫌pccw太貴就帶號轉了新世界,不久收到pccw的信話我毀約,要我賠錢。
問題1:照道理,和pccw簽約應是上手業主,雖然店名相同但理應商業登記証號碼不同,我需要理會嗎?
問題2:我將上手留下的電話線轉給新世界,理應新世界沒有上手業主br副本是不可以從pccw搶線過台,但當中兩間公司沒有注意到br號碼不同,已我沒有提醒他們,從法律上應是誰的責任呢?
問題3:我接手這間美容院時,上手業主沒有交低任何事,亦沒有簽下任可頂讓的合約,但現時我已接了手,我需要責負上手簽下的任何合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