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第人嚇人!無藥醫呀!
定D ! 定D !
守行為是指警察沒有正式起訴你,亦即是你所講的(巨結) 。你的控罪會用英文寫在擔保紙上。但最重要是警察有沒有給你一張控罪紙(Charge Sheet),寫明告你香港法例第212章第40條-普通襲擊 。如果沒有,就守行為啦!
上庭當天,如果擔心,8:45am去到,問當席律師有沒有你的file,如果真是有便可用當席律師,第一次是免費的。如果沒有便等開庭。
到時法官/書記會讀當日案情給你聽,問你是否同意,再問你是否願意守行為,全答是。通常會叫你守行為一年,自簽1-2千擔保,但不用即時付款,若一年內沒有犯同類型罪或其他而被法庭定罪,那就不留案底;否則先交罰款,再罰新罪。
但告訴你,機會可能只得一次,以後別再沖動了,傷了他人身體,卻害了自已一世,值得嗎?
如果不幸真的告你,那你直接e-mail給我,大家再相量吧!
祝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