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破產後, 日後有錢, 是否也要還錢

2007-05-21 1:12 am
我聽說, 若果個人曾經破產,
破產4年, 解除破產令後, 若果日後有錢, 你仍需要還錢嗎?
一般人的了解是解除破產令後是不需再還錢的,
有沒有人識法律, 能真正的解答?

回答 (2)

2007-05-22 2:19 am
✔ 最佳答案
無論你破產期內交予破產管理處的供款夠不夠還哂所有債項, 在法庭正式解除破產令後,你破產前的所有債項都已一筆勾銷. 你以後的收入是不需要交回破產管理官作償還債務.
但要提醒你: 雖然你破產過後, 之前欠債的公司 (例如: 手提電話費)唔可以再追你錢, 但你個紀錄會留在果間公司的file内. 果間公司係可以唔再接受你申請佢服務嘅. 除非你主動交番先前d欠費 (咁樣係你主動交費, 唔係佢追你).
2007-05-22 12:41 am
破產期過了就不需要,當然你還比他們是可以,但冇着數.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9: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20000051KK0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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