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香港無法例規定子女要養父母,同樣無法例規定父母一定要養子女,十七歲咁大,唔理佢亦唔等同虐兒。
講番正題,由於你未夠十八歲,基本上申請乜野都唔得,如果你父母同你斷絕關係,要去社署辦手續,但我估辦得黎你都夠十八歲,到時又係另一回事。
因為十八歲可以獨立,你當然亦可以申請綜援,但綜援唔會批錢俾你讀大專,你只可以申請同大專相關既貸款或資助,如果你唔打算讀書,則可因失業理由申請綜援,但同時你要繼續搵野做,參加社署既自力更生計劃。
無儲蓄,無錢租屋,可以去露宿者之家暫住,訓街,或者打D有地方俾你住既工。
這一刻,你也可以致電 2126 7665 搵社署社工幫你。
亦可以打下列有青少年服務既熱線﹕
香港小童群益會「童心線」2520 6800
香港青年協會 「關心一線」2777 8899
協青社9088 1023
啟勵扶青會「青年輔導熱線」9039 7472
突破輔導中心「少年熱線」2302 1166
突破輔導中心(面談)2736 6301
香港基督教青年會「情牽一線」2782 7777
香港青少年服務處「明心窗輔導熱線」2574 7057
明愛「小耳朵」熱線2522 2929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熱線輔導)2711 6622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青少年諮詢熱線)2572 2733
學友社學生熱線2503 3399
香港基督教務處(輔導組)2731 6251
不過我估你都係一時衝動,我後生既時候都曾有你咁既想法,不過,一家人無隔夜仇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