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可以入禀小額錢債審裁處追收債項, 不是一定要有欠單. 只需你有銀行轉數紙或支票過戶紀錄或提取現金之銀行紀錄, 便可做誓章入禀. 而家你手上重有佢張支票, 夠哂証據. 小額錢債審裁處是一個仲裁法庭,其判決如同其他法院一樣, 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不同的是審裁處專門處理銀碼細的民事錢債案. 法底收到你張稟後,會發出傳票叫對方上庭答辨. 如果你無佢地址, 法庭會叫你將傳票登係一份中文, 一份英文報章上, 當作已將傳票送遞左俾佢.費用當然你俾 (约幾百蚊). 如對方收到傳票而不出席, 審裁處可在有足夠理據下,在他決席下判你勝.而你可憑審裁處的命令以合法行動追債, 包括釘佢契, 強制要佢賣樓還債, 或向法院申請個"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 ( Writ of Fieri Facias)", 任命執達吏 (bailiff) 去沒收佢擁有汽車 , 傢俬 , 辦公室設備 , 電腦或藝術品等個人資產或動產 , 並將之出售以償還欠款, 甚至申請他破產.
如果佢開票時明知無錢兌現張票, 就係犯 "訛騙(Deception)"罪, 係刑事. 佢欠你三千蚊, 告上法庭唔化算. 應作為最後一步棋. 你如果可以留言俾佢, 可試下話佢開空頭支票, 如佢唔聯絡你, 你會報警. 佢應該會蒲頭還錢. 但千萬唔好同佢講話 "...你還錢就唔報警告你..."之類說話 , 否則你就犯左 "勒索(Blackmail)"罪及"妨礙司法公正(Obstruction of Justice)"**, 要坐監!!
註**: 如有任何人知道或相信另一個(或多於一個)人企圖或已經干犯刑事罪行, 無論該罪行是否屬實, 該人在收到任何好處後拒絕揭發或蓄意隱蹣該罪行, 便犯了"妨礙司法公正(Obstruction of Justice)"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