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居住問題

2007-05-20 12:32 am
我有個5歲大的女,同丈夫因感情問題剛離婚。但因為一向沒有物業,連一個公屋單位都無,現在正面臨居住問題。我收入只有8,000,而又只有少許積蓄,根本唔能夠支付昂貴的租金仲要養女添。

我想問我係唔係可以去社會福利署要求協助我申請公居呢?我又可唔可以選擇區域呢?(因為我想住近我媽咪住個度,如果我有咩事都有個照應)還有最快幾耐先獲批呢?

(因為丈夫一向嗜賭現在又失業,所以我都無要求佢俾膽養費,因為就算我要求咗佢都無得俾且唔會俾。)

回答 (2)

2007-05-20 1:05 am
✔ 最佳答案
一般單親母親在分居或離婚後,面對最大的困難莫過於居住問題。大多數的被虐婦女由於逃避丈夫的騷擾而無法居住原居處;亦有部份原先居住在公屋單位的分居女性,因有戶藉在舊居而無法申請公屋。而那些無法入住公屋的單親家庭,亦只好租住私人樓宇。但她們在租住私人樓宇上出現各種問題,包括受歧視而被拒絕租住、被性騷擾及衛生環境惡劣等。要解決綜援單親的住屋問題,可以考慮兩方面的援助。

第一,在分居期間,離婚手續未辦妥之際,可以申請房屋署的《有條件體恤安置政策》,以解燃眉之急。這個計劃是一種短暫性安置措施,目前名額有一百個。申請人必須透過社會福利署家庭服務部申請,經過它們評估推薦才可以獲得。第二種住屋援助是恩恤安置政策。這個計劃是較長遠的安置,按照綜援家庭的特別住屋需要而安排優先輪候。獲取恩恤安置亦同樣需要得到社會福利署的推薦。除了房屋問題外,單親家庭亦需要法律援助,去辦理離婚、撫養權及贍養費等法律程序。綜援受助人亦可以獲得法律援助署提供的免費律師,處理上述有關事宜。

此外,單親綜援家庭在參與社會服務活動時,亦可以獲得減費或全免的優惠。此外,患病而無能力照顧家庭的單親,亦可申請家務助理服務等。


其實,如果你決定離婚,政府社會福利署可以用以下的其中一種資源幫助你解決住屋問題:

一、 房屋署每年都會撥出一批公屋單位給社會福利署作「恩恤安置」之用。社署屬下的社工可因應求助人的家庭需要而作出推薦,讓有緊急需要的家庭優先獲得編配房屋而無須以一般程序輪候。但由於這類「恩恤安置」的單位不多,所以只考慮需求最迫切的家庭(例如被虐配偶及子女)。

二、 如果社工認為你的情況未能符合「恩恤安置」的條件但又有實際的住屋需要,你可以向社會福利署申請租金津貼,津貼額按照你的家庭人數和所住地區的租值計算,以一個三人的單親家庭為例,每月大概可得津貼約2,500至3,000元。

如要申請以上兩種由社會福利署提供的住屋津貼,你必須證明你已決意離婚,証明的方法是先到法律援助署申請離婚。一般來說,你在法援署辦了初步登記後需要等候兩至三個月,待法援署審核完你的資產及入息情況後,便會發信通知你是否接受你的申請,如果你的申請被接納,信上同時會告訴你負責律師的姓名和正式約見你的日期。當你接到這封信後,便可立即到社會福利署申請住屋援助。如果你委託私人律師辦離婚,你亦可到社署申請住屋援助。只要你的入息及資產情況符合社署所定的貧窮水平,你仍有資格申請援助。

假如你決定了離婚而感到有即時遷出住所的需要,你亦可考慮入住一些免費的短期宿舍,如和諧之家、恬寧居和維安婦女中心。

所以,即使你有經濟困難,住屋問題仍是可以解決的,你可以接觸各社會服務機構之家庭服務部或社會福利署之家庭服務中心,它們可以為你提供協助。

2007-05-19 17:05:59 補充:
Mango~~希望可以幫到你吧.祝生活愉快!
2007-05-20 6:03 am
在這期間, 你媽咪若有地方話, 是最好不過, 因為當你返工後,
可以代你照顧個女, 若是真的怎樣也沒有一點空間, 你為有租
住套房, 套房租金只是二千至三千左右, 兩母女也夠住, 捱一段
時間, 便可以上樓, 你有一個女, 是單親媽媽, 若不太揀擇的話,
很快可以有公屋, 當然不是市區. 我建議你一定要收膽養費, 多
少也要, 因為你不要他付膽養費, 是你自己放棄, 而不是他的問
題, 就算一元或十元也要收, 這是要他習慣給你膽養費, 個女是
他的, 他是有責任養育子女, 告上法庭也要迫他付子女養育費,
假如他是申請政府失業金, 他是有錢的, 你也可以到社署, 把事
情告知社署, 社署可能把他一部份的失業金或緩助金扣起, 來支
付膽養費, 若是你今天不要他付, 日後他有工作的話, 他一樣不
付膽養費給你和個女.

收錄日期: 2021-04-18 22:17: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19000051KK0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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