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嗎!
如果customer service只係做室內的文字工作, 又或者接聽吓電話咁,你就不能以對方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的工作性質為理由而提出反對.
如新的工作在性質上並無太大的改變, 你應考慮去適應新的工作, 面對新挑戰, 而不用那麼快就決定不接受轉變.
畢竟, 你已在這間公司累積了6年多的年資, 殊不容易! 如你不做, 還有大把人想要這份工吧?! 請個新員工, 沒有年資的問題, 公司更輕鬆呢! 但你就算辭職了, 又會點呢 ? 講到底, 又是你要去搵工, 不是有份工等住你吧?
到時, 就算你再搵工, 也不一定搵得返一份與舊時一模一樣的工吧?
這倒不關長期服務金的問題 (是辭是炒都不會沒有), 只係通知期的日子並不會太好過.
所以, 建議你做落去(當然要係工作在性質並無太大的改變的基礎上), 仲要做得好, 將這次的工作變動當成一個適應新轉變, 學習新工作的機會, 對以後的人生會有莫大的幫助! 做落唔喜歡, 再去搵新工作, 不要聱張, 搵到了, 再辭職吧! 請你諗吓我說的是否較為理智一D ?
祝你工作順利, 心情愉快!
參考: 自己的閱歷
customer service 據題是做什麽的, 你知道嗎, 或者都ok呢.你可以同你的上司講返你的想法, 如都沒得, 你可能要考慮轉工呢, 當然這是最後一步才行的. 因為你己做了六年的時間了.希望你想淸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