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王莽稱帝前後七八年間(公元7—14年),主要是改制。 西汉后期,朝廷的赋税劳役日益严重,统治阶级“多畜奴婢,田宅无限”,奢侈挥霍,弄得民穷国虚,土地兼并和奴婢、流民的数量恶性膨胀,成为当时严重的社会问题,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日趋尖锐。西漢後期,朝廷的賦稅勞役日益嚴重,統治階級“多畜奴婢,田宅無限”,奢侈揮霍,弄得民窮國虛,土地兼併和奴婢、流民的數量惡性膨脹,成為當時嚴重的社會問題,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日趨尖銳。 在此背景下,掌权的王莽力图解决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而着手于改制。在此背景下,掌權的王莽力圖解決日益嚴重的社會矛盾,而著手於改制。
王 田 制王田制
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颁行了王田制的诏书,指出古时行井田制,国给民富,秦汉以来破坏了井田制,土地兼并严重,“故富者犬马余菽粟,骄而为邪,贫者不厌糟糠,穷而为奸”;提出了王田制方案: 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頒行了王田制的詔書,指出古時行井田制,國給民富,秦漢以來破壞了井田制,土地兼併嚴重,“故富者犬馬餘菽粟,驕而為邪,貧者不厭糟糠,窮而為奸”;提出了王田制方案: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日“私属”,皆不得买卖。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日“私屬”,皆不得買賣。 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九百亩)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九百畝)者,分餘田予九族鄰里鄉黨。 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故無田,今當受田者,如製度。
所谓王田制,实质上是个均田的制度。 所謂王田制,實質上是個均田的製度。 这是针对土地兼并和贫官分化,打算做到“一夫一妇田百亩,什一而税”,以缓和阶级矛盾的土地制改革的方案。這是針對土地兼併和貧官分化,打算做到“一夫一婦田百畝,什一而稅”,以緩和階級矛盾的土地制改革的方案。 这种王田制,是从书本上学古代的井田制,想解决现实的土地问题,是托古改制,比之师丹的限田政策还有过之。這種王田制,是從書本上學古代的井田制,想解決現實的土地問題,是托古改制,比之師丹的限田政策還有過之。 但经过几年,到了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中郎将区博提议,并田制废之已久,不可复行,现在“天下初定,万民新附,诚未可施行”。但經過幾年,到了始建國四年(公元12年),中郎將區博提議,並田制廢之已久,不可複行,現在“天下初定,萬民新附,誠未可施行”。 王莽也明知实行起来困难,乃下令:“诸名食王田,皆得卖之,勿拘以法。”这实是向大土地所有者妥协,听任土地买卖,而宣告王田制中废。王莽也明知實行起來困難,乃下令:“諸名食王田,皆得賣之,勿拘以法。”這實是向大土地所有者妥協,聽任土地買賣,而宣告王田制中廢。
奴婢政策奴婢政策
王莽在颁行王田制诏书中,指责买卖奴婢有违于“天地之性人为贵”之义,而规定“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 王莽在頒行王田制詔書中,指責買賣奴婢有違於“天地之性人為貴”之義,而規定“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買賣”。 这是承认奴婢为人而不是牲畜,通过禁止买卖而加以限制的奴婢政策。這是承認奴婢為人而不是牲畜,通過禁止買賣而加以限制的奴婢政策。 但到了始建国四年,王莽在宣布土地可以买卖的同时,也令“犯私买卖庶人者,且一切勿治”。但到了始建國四年,王莽在宣布土地可以買賣的同時,也令“犯私買賣庶人者,且一切勿治”。 新奴婢政策也废止了。新奴婢政策也廢止了。 稍后,天凤四年(公元17年)王莽下令:“三公以下,诸有奴婢者,率一口出钱三千六百。”这是为了搜刮钱财,但也寓有限制奴婢之意。稍後,天鳳四年(公元17年)王莽下令:“三公以下,諸有奴婢者,率一口出錢三千六百。”這是為了搜刮錢財,但也寓有限制奴婢之意。
五 均 六 筦五均六筦
王莽为了限制商贾兼并及物价波动,于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定了五均六筦政策。
王莽為了限製商賈兼併及物價波動,於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定了五均六筦政策。 所谓“五均”是:在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六大都市设立五均官,由原来的令、长兼理,称为“五均司市师”。所謂“五均”是:在長安及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等六大都市設立五均官,由原來的令、長兼理,稱為“五均司市師”。 五均司市师的工作,一是定时评定物价,名曰“市平”;二是控制市场供应,市场货物滞销时,以原价收购,货物涨价时,则以平价出售;三是办理赊贷,根据具体情况,发放无息贷款(赊)或低息贷款(贷);四是征收山泽之税及其他杂税。五均司市師的工作,一是定時評定物價,名曰“市平”;二是控制市場供應,市場貨物滯銷時,以原價收購,貨物漲價時,則以平價出售;三是辦理賒貸,根據具體情況,發放無息貸款(賒)或低息貸款(貸);四是徵收山澤之稅及其他雜稅。 所谓“六筦”,是指官府掌管六项经济事业,即:由国家专卖盐、铁、酒,专营铸钱,征收山泽生产税,经办五均赊贷。所謂“六筦”,是指官府掌管六項經濟事業,即:由國家專賣鹽、鐵、酒,專營鑄錢,徵收山澤生產稅,經辦五均賒貸。 王莽说,搞五均六筦,是为了“齐众庶,抑兼并”。王莽說,搞五均六筦,是為了“齊眾庶,抑兼併”。 他下令六筦的诏书还说:他下令六筦的詔書還說:
夫盐,食肴之将;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铁,农田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藏;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仰以给赡;钱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 夫鹽,食餚之將;酒,百藥之長,嘉會之好;鐵,農田之本;名山大澤,饒衍之藏;五均賒貸,百姓所取平,仰以給贍;錢布銅冶,通行有無,備民用也。 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此六者,非編戶齊民所能家作,必仰於市,雖貴數倍,不得不買。 豪民富贾,即贾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之。豪民富賈,即賈貧弱,先聖知其然也,故斡之。
六筦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富商大贾的投机兼并活动,以保证人民 生活生产所需,也是为了增加官府的财政收入。 六筦的目的是為了限制富商大賈的投機兼併活動,以保證人民生活生產所需,也是為了增加官府的財政收入。 六筦之设,王莽虽依托于“先圣”,实际上多继承于汉武帝的经济政策,稍加变通而已。六筦之設,王莽雖依託於“先聖”,實際上多繼承於漢武帝的經濟政策,稍加變通而已。 在当时政治腐败的情况下,五均六筦是官吏从中渔利和剥削人民的工具,给人民带来了灾难。在當時政治腐敗的情況下,五均六筦是官吏從中漁利和剝削人民的工具,給人民帶來了災難。
改变币制及其它改變幣制及其它
西汉自武帝以来,通行五铢钱。 西漢自武帝以來,通行五銖錢。 王莽则四次改变币制,第一次,居摄二年(公元7年),于通行的五铢钱外,另铸三种新币:“错刀,一值五千;契刀,一值五百;大钱,一值五十。”三种都是高值货币,只有五铢钱是低值。王莽則四次改變幣制,第一次,居攝二年(公元7年),於通行的五銖錢外,另鑄三種新幣:“錯刀,一值五千;契刀,一值五百;大錢,一值五十。”三種都是高值貨幣,只有五銖錢是低值。 而每种货币的含铜量相差并不甚大,于是“民多盗铸”,造成货币混乱。而每種貨幣的含銅量相差並不甚大,於是“民多盜鑄”,造成貨幣混亂。 第二次,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下令废止五铢钱及错刀、契刀等币,另铸小钱,重一铢,值一,与大钱并行,为大小二种货币。第二次,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下令廢止五銖錢及錯刀、契刀等幣,另鑄小錢,重一銖,值一,與大錢並行,為大小二種貨幣。 但这两种货币的重量与币值关系也不合理,故有私用五铢钱及盗铸的现象。但這兩種貨幣的重量與幣值關係也不合理,故有私用五銖錢及盜鑄的現象。 第三次,始建国二年,王莽为了使货币轻重大小各有差品,重新发行货币,总名“宝货”,分金货、银货、龟货、贝货、钱货、布货等六种货币,六种货币又细分为二十八个品种。第三次,始建國二年,王莽為了使貨幣輕重大小各有差品,重新發行貨幣,總名“寶貨”,分金貨、銀貨、龜貨、貝貨、錢貨、布貨等六種貨幣,六種貨幣又細分為二十八個品種。 因品种繁多,换算比值又不合理,造成“百姓愦乱,其货不行”的后果。因品種繁多,換算比值又不合理,造成“百姓憒亂,其貨不行”的後果。 王莽强制推行,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犯法者众。王莽強制推行,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犯法者眾。 王莽只好恢复小钱、大钱二品。王莽只好恢復小錢、大錢二品。 第四次,天凤元年(公元14年),废止大、小钱,发行“货布”(重二十五铢,值二十五)、“货泉”(重五铢,枚值一)两种货币。第四次,天鳳元年(公元14年),廢止大、小錢,發行“貨布”(重二十五銖,值二十五)、“貨泉”(重五銖,枚值一)兩種貨幣。 这次改变币制较为合理些。這次改變幣制較為合理些。 但因屡次改币,币制极大混乱,“每一易钱,民用破业,而大陷刑”,“犯法者多,不可胜行”,因犯法及株连而没为官奴婢者“传送长安钟官,愁苦死者什六七”,从而加深了人民对王莽的怨恨。但因屢次改幣,幣制極大混亂,“每一易錢,民用破業,而大陷刑”,“犯法者多,不可勝行”,因犯法及株連而沒為官奴婢者“傳送長安鐘官,愁苦死者什六七”,從而加深了人民對王莽的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