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持續進修基金~~

2007-05-17 7:01 pm
我想問下持續進修基金係咪只可以申請一次 ga ???
如果我再報讀另一科 ( 可以 claim 錢 ga ),
係咪唔得 ga ???

回答 (3)

2007-05-17 7:19 pm
✔ 最佳答案
放心,持續進修基金是可以"持續"申請,只要所讀科目並不是來自同一個課程就可以。換句話說,一個課程最多可以claim HK$10,000 或 80%,而每科亦同樣有此限制。例如:我曾就讀MBA課程,每科學費$12,000,但每次只可以claim最高80%,所以第一次收回 HK$9,600,但整個課程可以claim $10,000,仲有$400係第二科claim埋。

若果你再報讀的課程與以往不同,就可次當作一次新申請。例如:我將會報讀CFA課程,與以往MBA不同,就可以以個別檔案處理申請。

祝你好運!
參考: 自己
2007-05-17 7:15 pm
【持續進修基金】

持續進修基金為有志進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資助。合資格的申請人可就多於一個可獲發還款項課程申領發還款項。申請人完成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後,可獲發還有關課程費用的80%或上限10,000港元。

申請人必須

屬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持單程證從中國大陸來港定居的人士亦可申請。(遞交申請表時,須夾附單程證副本及身份證副本);
已獲錄取修讀可獲發還款項課程,並在開課前支付學費;以及
在遞交申請和申領發還費用時,年齡介乎18至60歲。
* 學位持有人從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可申請持續進修基金。學位持有人須在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或以後及在開課前遞交申請表。

每名申請人只可獲批准一次。申請人的申請如已獲得初步批准,如再報讀其他可獲發還款項課程,亦不需再遞交第二份申請表。自動撤回申請的人士,日後不得再遞交申請。
如申請獲得批准,申請人最多可申領發還款項兩次,但無論如何必須在本辦事處批准申請的日期起計兩年內提出。每次申領可包括多於一個的可獲發還款項課程。
申請人在申領發還費用時,必須從未就同一項課程、學習單元或學分獲其他公帑資助計劃提供資助,例如︰
根據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獲學生資助辦事處提供助學金或貸款;
根據職業英語培訓資助計劃,就同一項英語培訓課程及英語測試獲發還培訓費用及考試費;以及
獲香港公開大學給予的政府資助貸款。

申請手續

申請表可向各區民政事務處或本辦事處索取,也可從網上下載。按此處下載申請表。填妥的申請表須連同身份證的副本及單程證副本 (如適用) 郵寄至本辦事處,地址 :
新界葵涌興芳路166-174號葵興政府合署9樓916室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申請人亦可把申請表連同身份證副本及單程證副本 (如適用) 放入設於長沙灣政府合署12樓的收集箱內。
申請會視乎持續進修基金可供運用款項的多寡,按先到先得方式審批。申請人獲取錄修讀第一個申請發還費用的課程並支付該課程的費用後,應立即遞交申請,無論如何,申請人必須在該課程開課之前遞交申請。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本辦事處會視收到申請表當日作遞交申請的日期。
2007-05-17 7:11 pm
持續進修基金最多可claim2次 錢,總金額是8成學費(上限是$10,000)
可選擇不同科目的。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2 20:21: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17000051KK0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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