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條約被稱為一條約, 你同意嗎?為什麼?
南京條約被稱為一條約, 你同意嗎?為什麼?
1842年8月《南京條約》內容:
1.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2.賠償煙價及軍費等共二千一百萬銀元
3.開放廣州,廈明,福州,寧波,上海五口為通商口岸,准許外國人居住。
4.進出口關稅由兩國議定
5.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英人在五口自由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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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反對!!!
你自己都講有五條啦!
1.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2.賠償煙價及軍費等共二千一百萬銀元
3.開放廣州,廈明,福州,寧波,上海五口為通商口岸,准許外國人居住。
4.進出口關稅由兩國議定
5.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英人在五口自由貿易
呢度明明五條!!!
係唔係呀?
南京條約确實是一條條約 (Treaty) 呀.
Meaning of Treaty:
An agreement or contract between two or more nations
那就是說, 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協定囉. agreement這個字很重要, 就是承諾囉.
不論南京條約是否由中英雙方磋商而成, 公平與否, 以當時中國的形勢, 都沒有比簽投降協議書更好的解決辦法了.
南京條約的背景就不詳談. 列國對當時中國虎視眈眈, 強迫中國給一些禮遇是遲早的事, 有白字黑字的証明就更加好, 有了black & white, 中國就無能耐反抗了.
參考: 個人見解, 我也是讀中國歷史的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36: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15000051KK0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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