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條約被稱為一條約, 你同意嗎?為什麼?

2007-05-16 1:04 am
南京條約被稱為一條約, 你同意嗎?為什麼?

1842年8月《南京條約》內容:
1.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2.賠償煙價及軍費等共二千一百萬銀元
3.開放廣州,廈明,福州,寧波,上海五口為通商口岸,准許外國人居住。
4.進出口關稅由兩國議定
5.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英人在五口自由貿易

Thanks x100
10 points
i really need it =]

回答 (4)

2007-05-16 1:33 am
✔ 最佳答案

希望能幫到您
圖片參考:http://us.i1.yimg.com/us.yimg.com/i/mesg/tsmileys2/40.gif


其實幾本上和原則上它都是條約,不過你可稱為《不平等條約》或《強加條約》


圖片參考:http://row.bc.yahoo.com/b?P=ae3D_ULEZXXNUvicPNiyygCZyiiJxEZJfLMAA9iF&T=13vgshnp5%2fX%3d1179221171%2fE%3d150515005%2fR%3dhkmail%2fK%3d5%2fV%3d2.1%2fW%3dHR%2fY%3dHKC%2fF%3d585973362%2fQ%3d-1%2fS%3d1%2fJ%3dBB64C442&U=129tma6mu%2fN%3dphsBPNj8a4o-%2fC%3d-1%2fD%3dHEADR%2fB%3d-1







圖片參考:http://row.bc.yahoo.com/b?P=ae3D_ULEZXXNUvicPNiyygCZyiiJxEZJfLMAA9iF&T=140pbhb8o%2fX%3d1179221171%2fE%3d150515005%2fR%3dhkmail%2fK%3d5%2fV%3d3.1%2fW%3dJR%2fY%3dHKC%2fF%3d1147590935%2fQ%3d-1%2fS%3d1%2fJ%3dBB64C442


不平等條約:

不平等條約是指在簽訂條約的國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壓等手段,脅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簽署的條約,由於締約雙方的談判地位不對等,導致最後締結的條約不平等,因此條約通常都會對某一方的國家主權和國家利益產生侵害。不平等條約通常是停戰的條件和結果,為了結束戰爭而簽訂的條約即為和約。


強加條約:

強加條約(Imposed Treaty)是指國際上,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下簽署的條約。二十世紀後期國際間普遍反對武力威迫下達成條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明確規定,使用非法武力強加的條約屬於無效。
2007-05-16 3:56 am
反對!!!
你自己都講有五條啦!

1.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2.賠償煙價及軍費等共二千一百萬銀元
3.開放廣州,廈明,福州,寧波,上海五口為通商口岸,准許外國人居住。
4.進出口關稅由兩國議定
5.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英人在五口自由貿易
呢度明明五條!!!
係唔係呀?
2007-05-16 1:24 am
南京條約确實是一條條約 (Treaty) 呀.

Meaning of Treaty:
An agreement or contract between two or more nations

那就是說, 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協定囉. agreement這個字很重要, 就是承諾囉.

不論南京條約是否由中英雙方磋商而成, 公平與否, 以當時中國的形勢, 都沒有比簽投降協議書更好的解決辦法了.

南京條約的背景就不詳談. 列國對當時中國虎視眈眈, 強迫中國給一些禮遇是遲早的事, 有白字黑字的証明就更加好, 有了black & white, 中國就無能耐反抗了.
參考: 個人見解, 我也是讀中國歷史的
2007-05-16 1:21 am
同意!因為南京條約被稱為一條約!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36: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15000051KK02260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