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是否要報在稅單內??

2007-05-15 8:08 pm
我想請問, 如果我之前份工, 公司做公積金的(即係辭職時, 可以拎番供左既錢), 而我已辭左職之後, 亦都已取了公積金, 咁呢筆公積金, 係咪要報埋落稅單度呢??

回答 (3)

2007-05-15 10:23 pm
✔ 最佳答案
要視乎公積金有多少。如不超過「合乎比例利益」的部分,可割免課稅。
如僱員從認可職業退休計劃收取累算權益為$100,000而服務年資的完整月數為72個月
「合乎比例的利益」為$100,000 X 72/120 =$60,000
須填報的款額為收取款項減去「合乎比例的利益」
$10,000-$60,000 =$40,000
跟懅稅局定議:
須 課 稅 的 入 息 包 括 :
(1) 薪 金 / 工 資 、 董 事 酬 金
(2) 佣 金 ( 包 括 「 店 佣 」 ) 、 花 紅 、 約 滿 酬 金 、 代 替 假 期 的 工 資
(3) 津 貼 、 額 外 賞 賜 或 附 帶 利 益
(4) 任 何 人 士 給 予 的 小 費
(5) 僱 主 代 僱 員 支 付 的 薪 俸 稅
(6) 獲 提 供 居 所 的 「 租 值 」
(7) 在 股 份 認 購 權 利 益 及 股 份 獎 賞
(8) 補 發 薪 金 、約 滿 酬 金 、 延 付 薪 酬 及 補 發 欠 薪 ( 包 括 將 款 項 攤 分 及 撥 回 至 有 關 課 稅 年 度 課 稅 )
(9) 離 職 時 收 取 的 款 項 及 從 退 休 計 劃 收 取 的 款 項
離 職 時 收 取 的 款 項
強 積 金 和 認 可 職 業 退 休 計 劃
稅 務 條 例 釋 義 及 執 行 指 引 第 23 號 : 認 可 退 休 計 劃
(10) 退 休 金
詳細可入稅務局網頁查看
http://www.ird.gov.hk/chi/tax/ind_sal.htm#07
2007-05-16 6:20 am
You can need to follow what your previous employer gave you the employer return. If they record this as your income, then you should report to the IRD as your income in your salaries tax return.
2007-05-15 9:54 pm
是需要的。因為稅局當作你一筆過得到的款項,但因為你之前不會在你的薪金內申報,和在你離職時才發放給你,所以會當作你在這個財政年度的收入。

2007-05-21 19:16:53 補充:
抄襲網站!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30: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15000051KK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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