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以自己辦理的經驗告訴你,但是有所不同的是,我們是先在台灣進行註冊,再到馬來西亞補註冊。
結婚不等於辦理居留,需要另外申請。
辦理結婚過程:
1.請對方到馬來西亞法院先辦理單身證明並宣示。
2.宣示完,將文件翻譯成中文拿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馬來西亞辦事處)蓋印驗證。
地址:9.01, Level 9, Amoda Building, 22 Jalan Imbi, 55100 Kuala Lumpur, Malaysia
電話:(009-6) 03-2142-6417,2141-0015
3.單身證明及護照拿到台灣之後,到外交部領務局驗證(一~兩天),確認文件為真。
4.驗證完之後,再到台灣當地法院進行公証,並先向法官申請英文的結婚證書(二中二英)。
ps.與外籍人士結婚,必須出示單身證明,公證當天,外籍人士要不要準備印章都可以,但公證人及台灣人則需要。
5.結婚證書完成後,再拿到外交部領務局驗證英文版的結婚證書(中文不用,因為馬來西亞無需用到)。
6.驗證完,還需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進行英文版結婚證書驗證,若本人無法到,可以以郵寄(含回郵)的方式辦理。
(台灣 105 台北市敦化北路 102 號 8 樓 02- 2713-2626)
7.將所有文件完成後,先拿到馬來西亞法院進行驗證繳錢蓋章,再到馬來西亞婚姻註冊所辦理"補註冊"。
以上兩個地方都請準備:驗證過的英文結婚證書及未驗證中文版結婚證書(有些會看,但只是看看而已)、兩吋大頭照(藍底)×12張、護照正副本、簽證正副本(綠色)、入境表格正副本(白色),以上文件請自行copy各五份,以備用。
8.之後就排隊準備進行補註冊儀式。恭喜你成為馬來西亞的一份子。
辦理居留權:
1.先檢查簽證是否已到期,馬來西亞簽證是兩個月為限。
2.準備馬來西亞所發的結婚證書、護照(影印護照正副本、簽證正副本(綠色)、入境表格正副本(白色)、兩吋大頭照(藍底)3張到當地移民局辦理居留權;
3.辦理時間為期1~3個月不等,因為馬來西亞的公務員有名的會拖時間。若在簽證過期前都未通知您去取居留證(咖啡色),你就必須到第三國新加坡過境順便辦理簽證延期,一次簽證為兩個月,兩天內可取得,取得後,再回馬來西亞繼續等待。
4.目前馬來西亞政府給外籍新娘的居留權時間3個月~五年時間不等,辦理五年的費用是RM100元。
5.護照年限的時間必須看清楚,我就是因為剩下四年就過期,所以馬來西亞移民局只給我四年居留,過期後,需再辦理。
以上為我的經驗,我今年三月中才來到馬來西亞補註冊並順利取得居留權,我運氣很好,所需的時間都不長,希望你也可以有這樣的運氣。
若你有問題再寄E-MAIL給我囉~或是MSN也可以:
[email protected]
2007-05-18 17:11:57 補充:
建議你先再台灣註冊,畢竟台灣的政府是很通人性的,不會讓你多跑幾趟,而且在電話中都可以問的很詳細,因為在馬國註冊還要公告21天,很麻煩,再加上填寫表格很多...
我有認識在馬國先註冊的人,步驟非常麻煩,而且要跑很多地方辦理,若不熟馬國的地方,可能需要有人帶你們去。
若在台灣先註冊,再回大馬補註冊,則會省掉很多時間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