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家同老豆(單親)領綜援,但我7月就18歲啦,
現在讀緊副學士先修,
無論學費和屋租都係社署比,
47歲既老豆,明明有工作能力,但佢只係做一份四千多元的
半職校工。理由係如果佢做正職,社署就冇學費和屋租資助,
2個人,計埋佢人工同綜援仲有咩津貼,有八千幾...!!照計就夠用
但佢只係比一千元我用一個月,比多d都唔肯,佢餐餐買送都只係買較平既凍肉同平既菜,
其餘佢就用黎賭同買煙食,我覺得好唔公平,佢有得享受,日日飲茶,我就只有lunch食10蚊飯。
我想做兼職,但我知要上報,老豆就唔比我做,如果做就要我出返租金一半(1000左右)
咁多年,衫都冇買件比我,成間屋的傢俱地板都係同佢離左婚多年既我阿媽比。
我覺得佢係利用我去騙政府錢,我唔想再咁落去,想自食其力,但又要讀書,我可以點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