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岳飛之死的資料!快!

2007-05-15 4:23 am
要清楚! 不要無聊的資料!!!!!!!

回答 (3)

2007-05-15 4:34 am
✔ 最佳答案
岳飛在朱仙鎮取得大勝,直迫汴京,全國軍民振奮不已。眼見恢復中原在望,但宋高宗和宰相秦檜,一個為了保住帝位,一個為了保住權位,決心要與金國講和,於是連下了十二道金牌催促岳飛退兵,岳飛最後只得班師回朝。
岳飛一回到臨安,便被奪去兵權。秦檜還認為,岳飛一日不死,始終是個禍患,會阻礙大宋跟金國議和,所以一定要置岳飛於死地。於是,他串通張俊,誣陷岳飛造反,把岳飛、岳雲父子二人關進牢獄。
在獄中,岳飛雖然被打得遍體鱗傷,但是堅決不認罪。他脫去大衣,露出背上「盡忠報國」四個大字,說:「我對國家忠心耿耿,沒有愧對國家!」審問的官員看了,十分震驚,也不敢再審下去。秦檜再派心腹嚴刑逼供,岳飛決不屈服,說:「我對國家的一片忠心,上天是會知道的!」。
秦檜見岳飛寧死不屈,恐怕拖下去對自己不利,於是千方百計要入岳飛的罪。大將韓世忠去問秦檜:「岳大人的事有真憑實據嗎?」秦檜回答:「莫須有!」韓世忠氣憤地說:「『莫須有』?這怎能叫天下的人心服呢?」
一天深夜,岳飛和兒子岳雲被帶出牢房,在風波亭慘遭殺害,他死時只有三十九歲。岳飛雖然被奸臣陷害,含冤而死,但他忠心報國的偉大情操卻流芳百世,永遠受到人們的崇敬;相反秦檜殺害忠良,結果遺臭萬年,為後人所唾罵。
2007-05-15 4:31 am
從「莫須有」到必須死
之後岳飛父子被秦檜以謀反罪名予以逮捕審訊,由於找不到證據而無審訊結果,最終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韓世忠當面質問秦檜,秦檜支吾其詞「其事體莫須有(也許有、不見得沒有)」),於紹興十一年農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在杭州大理寺風波亭被賜死。

至紹興三十二年(1153年),宋孝宗即位,準備北伐,便下詔平反岳飛,追封鄂王,諡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棲霞嶺,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並立廟祀於湖北武昌,額名忠烈,修宋史列誌傳記

被處死的原因
宋高宗趙構處死岳飛父子的原因有多種說法:

為和自己生母韋氏團聚。紹興七年(1137年),趙構生父宋徽宗的死訊傳到南宋。『帝號慟,諭輔臣曰:「宣和皇后[84]春秋高,朕思之不遑甯處,屈己請和,正為此耳。」』[85](趙構號哭,對大臣說:「我母親年歲已經大了,我考慮到她老人家沒能呆在安寧的地方,於是委屈自己向金國求和,正是為了這事。」)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月,趙構派魏良臣赴金,提出要議和。十一月,金國派蕭毅、邢具瞻為審議使,隨魏良臣回南宋,提出議和條件。此時趙構生母韋氏托人將一封信送到趙構手裡。『洪皓在燕,求得(韋)后書,遣李微持歸。帝大喜曰:「遣使百輩,不如一書。」遂加(李)微官。金人遣蕭毅、邢具瞻來議和,帝曰:「朕有天下,而養不及親。徽宗無及矣!今立誓信,當明言歸我(韋)太后,朕不恥和。不然,朕不憚用兵。」(「我擁有天下,但卻不能贍養親人,我父親徽宗已經死了!現在我發誓,我要公開要求金國歸還我母親韋太后,我不以議和為恥。不然的話,我不怕向金國用兵!」)(蕭)毅等還,帝又語之曰:「(韋)太后果還,自當謹守誓約。如其未也,雖有誓約,徒為虛文。」』[85]「如果我母親韋太后果然能回南宋,自當謹守我們訂的和議誓約。如果回不來,有和議誓約也是一紙空文。」)當月,《紹興和議》最後的書面內容即達成。十二月末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趙構和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岳飛與其子岳雲、部將張憲於臨安(今杭州),據《宋史》載這是為了滿足完顏宗弼為《紹興和議》所設的前提以防止岳飛的十萬岳家軍攻入黃河以北[86]。趙構也於殺死岳飛後立刻成功地迎回生母韋氏。《宋史·高宗本紀》記載:紹興十二年(1142年)夏四月丁卯(5月1日),「(韋)皇太后偕梓宮(徽宗靈柩) 發五國城,金遣完顏宗賢護送梓宮,高居安護送皇太后」。按照當時信息的傳遞方式,岳飛於紹興十一年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被殺,南宋使節立刻於紹興十二年(1142年)正月帶著正式照函從岳飛被殺的臨安(今杭州)去金國囚禁宋欽宗和韋氏的五國城(今黑龍江哈爾濱市依蘭縣依蘭鎮五國城村)接人,韋氏四月丁卯(5月1日)即啟程回宋,八月壬午(9月13日),韋氏到達宋都臨安。從正月初一到八月壬午,除了用時在行程腳力上,沒有明顯的拖延。因此,高宗置一己私利於國家安全之上,殺岳飛而促成紹興和議以迎回生母韋氏的選擇是很明顯的。值得一提的是,紹興七年(1137年)開始議和之前,宋高宗非但沒有殺岳飛之心,而且非常重視岳飛。《宋史》:『帝答曰:「有臣如此,顧復何憂,進止之機,朕不中制。」又召至寢閣命之曰:「中興之事,一以委卿。」』。宋高宗為什麼會發生這種突然的轉變,由於岳飛在1137年和1141年之間的政治立場無明顯改變,原因主要就在高宗自己身上了。而1161年《紹興和議》被金海陵王完顏亮撕毀後,高宗也於第二年退位為太上皇,宋孝宗上臺後馬上為岳飛平反,高宗卻沒發表任何意見,既不支持,也不阻撓。岳飛的命運,可以說是被趙構和秦檜由於種種原因一心要達成的《紹興和議》之產生所毀滅,又為《紹興和議》之毀滅所昭雪。
宋欽宗一旦回宋,對宋高宗帝位有威脅。有人認為:「宋高宗並不擔心欽宗回歸一事。徽宗當時已死,而高宗和金國《紹興和議》時屢次強調要迎欽宗回宋。後來由於金國的反悔欽宗才未被釋放。欽宗本人在執政時就已心生退意,高宗並不懼怕失去權利。」但也有人認為:「欽宗本人無時無刻都想回宋。但金國只有二皇子完顏宗望一人願意放人,高宗一上臺,宗望就病死了。從此金人一邊倒地要更立異姓,使漢人國勢易動,以便金能夠徐圖混一。高宗明知這一點,所謂迎欽宗回朝很難說不是官樣表面文章。事實上,紹興和議後,高宗的生母韋氏就成功地被迎回,說明高宗一定要迎回某人,還是可以做到的;但欽宗還是被留在金國,這很說明問題。」
有人認為,「岳飛由於深受重用而干涉高宗立嗣的問題[87][88][89]。高宗本人無後,而岳飛上書建議高宗為社稷安定著想早日立嗣,犯了高宗的忌諱,所以被殺。」但相反意見認為:「此理由混淆過錯的程度,這可以成為申誡岳飛的理由,但說因為這個就要處死岳飛,不能令人信服。干預立嗣可能有過錯,但據載岳飛「聲戰,讀不能句」,「下殿,面如死灰」,實際上已知道自己犯錯不再糾纏此事[90]。一定要追究責任的話,貶謫也就可以了。不論何種原因,宋朝在岳飛之前從來沒有類似的在大將造反之前就因為一次上書被殺掉的先例。這個『一上書請高宗立嗣就必須殺頭』的理由,過於牽強附會。」
岳飛得罪張俊(非提拔吳玠和劉錡的太保太師張浚)及其它秦檜親信,成為秦檜的對立面[91][92][93][94]。
秦檜是金國奸細。此說缺乏直接證據。但有邊緣性的證據證明秦家和金國的關係不同於一般宋人和金國的關係。
關於秦檜的南歸,他自己說是「殺監己者奔舟而歸」。但紹興初年做過宰相的朱勝非在《秀水閒居錄》中說:「秦檜隨敵北去,為大帥達賚(又名達懶、達蘭,即秦檜在金國為奴時的主子、最早提出「南人歸南,北人歸北」的完顏昌)任用,至是與其家得歸。檜,王氏婿也。王仲山有別業在濟南,金為取千緡其行,然全家來歸,婢僕亦無損,人知其非逃歸也。」
秦檜在宋欽宗時任御史中丞等官,曾反對割地而主戰,反對金人立張邦昌為帝,故被金軍強令北上。在其它宋朝北上官員流放到廣寧府(即遼之顯州,治廣寧,今遼寧北鎮縣)時,惟獨秦檜由金太宗賜給完顏昌而留在燕山府[95]。
秦檜在完顏昌屬下充當「任用」,後升為「參謀軍事」。完顏昌1130年攻打楚州時,秦檜為完顏昌寫過勸降書。趙立的楚州之戰,和王稟的太原之戰、李彥仙的陝州之戰並稱,是靖康建炎宋軍守城三大戰之一,金兵都攻了數月到兩年才攻克。1130年十月,完顏昌攻破楚州後不久,秦檜即被放歸南宋[96]。
2007-05-15 4:30 am
想快?自己去 Google同埋 Sina 搜尋器 search啦......一_一"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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