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唔可以俾d關於大砲歷史同埋資料我呀?

2007-05-15 2:36 am
例如:大砲是誰同幾時發明?

回答 (3)

2007-05-15 2:42 am
✔ 最佳答案
火藥武器的發展,直到南宋初期抗金戰役中卻發揮了十分強大的殺敵功能:如采石磯戰役中,宋朝大將虞允文利用霹靂砲擊敗金兵,以又南宋中期先後出現了新式而效力更強大的火藥武器。直至南宋紹興至紹熙年間,仍有爆真竹的記載。可是火藥爆竹大行因此爆真竹便成為歷史了用火藥爆發的煙火,最早的記載始於南宋淳熙直至南宋晚年,煙火已經變成普遍而又時新的玩意兒由於煙火是經爆仗發展而來,因之也有爆仗之名。

  提及火藥的發展,我們不可不談砲。據宋代史的兵志,真宗咸平五年,即公元一零零二有人發明了手砲,自此以後,砲的名稱統一固定,統名作砲或炮,而不再以機石、飛石、發石拋車、等雜亂的名稱了。當時的人發石機發射火種薰灼敵人,遠在發石打殺敵人之後。
到宋代便有石火兩用的炮了。自曹操做發石車,范蠡兵法提出的發石機,經朝隋唐,直到北宋末年的汴京攻防戰,所用的、發石車、雹車、碻車、拋車。石車砲之中又有七梢砲、撒星砲、旋風砲、九牛砲、七星砲等等名稱之不同,但有一重要的共同之點,就是用人力拖拽放射,所放的是大塊石頭,與火藥無關,雖不能證明火藥尚未發明,但最低限度,可邆此時火藥尚未用於兵器,足以糾正一般以為有砲就有火藥的誤解。

  自靖康元年宋金汴京之戰,到寧宗紹定五年(西元一二三二)蒙古與金人的汴京爭奪,並經百零六年之久,在這百餘年中,砲的本身無大進步,依然是人拽發放石塊。不過在此期間,出現了火藥用於戰爭的事實,而且竟有三四個例案,這是火藥砲的先軀。

  至於中國爆炸性的武器首先出現於紹興三十一年,公元一一六一年,至宋代嘉定十四年,公元一二二一年,金兵強攻蘄州,蘄守李誠之守禦凡二十五日,外援不至,力竭而城陷。此戰金兵使用鐵火炮,其形狀云:其形如匏狀而口小,用生鐵鑄成,厚有二寸,震動城壁。此種砲形式已極像爆炸武器震天雷。震天雷的砲由火而起,由於用砲拋射的鐵罐炮彈先用火點燃,然後拋出落地時藥發爆炸。震天雷有兩種性質,一種是用火點燃,用砲拋出,射至遠處爆炸,其效用等於今日之砲彈。一種是用火點燃,就地爆炸,其效用等於今日之地雷。

  公元一二三二年金國與元國的汴京第二度爭奪戰,始有正式的發射性的火藥飛火槍出現,它由金人所發明,不但噴射火焰,且有殺傷力的鐵滓,磁末,散佈毒氣的砒霜等東西,燃燒殺傷並而有之此戰中,火槍己進步到以敕黃紙為筒,隨地可辦,而且藥進而筒不損,可以連續使用的地步但因為是新發明的東西,一時難普及於軍中,因此汴京戰爭所用,還以發射石塊的人拽砲為主。
及後,火藥於中國的發展開始遜色於外國,由於外國善於改良火藥的成份及威力,所以,中國的火藥技術開始停濟不前。最後一個比較值得提及的便是神火飛鴉。「神火飛鴉」,是早期的火箭推進飛彈,它的外殼是隻紙製烏鴉,內藏大量燃燒用的火藥,底部再加四支火箭作推進器,有效射程約有百多丈。又有一種與現代熗炮相似的火藥武器,在宋高宗時,公元一一三二面世,由一個大竹筒做外殼,前端開了一個大孔為炮口,把火藥及砂石塞在筒內,燃點後面的引線便可發射,亦有相當的威力,他們都可說是最早期的火箭。
北宋時中國火藥從遼國傳入伊朗,當時火藥被稱為「中國鹽」。南宋理宗時,大約在公元一三二零,阿拉伯人從伊朗引入火硝或硝石的合成火藥,當時被稱為「中國雪」,用於煙火之中,後又用於管狀兵器作為發射藥。由於宋代逐步將火藥用於武器之上,不但增強了國防的力量,使其政權在強敵環伺下仍能維持相當的安定與繁榮,而且殺傷力強的武器隨著宋金之交戰而入金人手中,傳有震天雷和有飛火槍。十三世紀蒙古西征時曾經使用火炮,使火炮得以西傳,由於蒙古滅金時得到了火藥的技術,在蒙古西征時,又將之傳入阿拉伯。

  自火炮傳入阿拉伯,阿拉伯人對火藥進行了改良。公元一二二五至一二五零年間,一位阿拉伯醫生伊本‧阿爾拜編寫醫學辭典「單約大全」,辭典提及一種叫「中國雪」的藥物,意思為火藥。公元一二八零年,敘利亞人哈桑在「馬術和軍事策略大全」中提到一種叫「飛火」的火藥配方,其中硝、硫、炭的比例為10:1:3,此外還提到中國火輪、契丹花,說明受中國之影響。

  十四世紀後歐洲人又從阿拉伯人獲得火藥的知識,火藥才正式傳入歐洲。然而歐洲國家使用鐵筒來製造「突火槍」,能發射鐵彈、鐵砂、石球,大大提高了殺人的威力,可見火槍的槍管大型化以後就變成大砲,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大砲是由火槍改良而來。因此,手槍也是由此產生的。後來歐洲新興市民階級就手握火藥和火砲,打捯歐洲封建制度而結束中古時代,開創了歐洲的新紀元。

火藥可以幫助我們開鑿運河、開山、採礦、打擊恐怖份子、甚至於發展第一代火箭。
2007-05-15 2:48 am
明朝後期對中西火炮技術的認識
本文由 sujie_alex 在 2007-4-3 23:41 發表於: 倍可親.美國 ( backchina.com )
  黑火藥最早由中國人發明似無疑問,而最早的管形火器,一般認為是南宋紹興三年(1132年)陳規守衛德安時用巨竹製造的“火槍”,是目前所知世界上使用管形火器的最早戰例。
《金史》中所提到的“飛火槍”,即在普通長槍的槍頭後部綁紮一個裝有火藥的筒(通常是紙制的),作戰時點燃筒中的火藥,噴出火來用以燒傷前來格鬥的敵軍,火藥燒盡後則可同一般長槍一樣格鬥紮刺,這種玩意類似噴火筒。另一類“火槍”就是陳規用巨竹製造的,每支用兩個人扛抬發射,點燃後噴射火焰燒向敵方,這已是一種原始的管形火藥火器了。槍炮應該是噴火筒的合理延伸,因此很快出現了近代槍炮的前身。
  
  一、 火炮在東西方的發展:
  
  西元1259年壽春府製造了發射“子窠”的“突火槍”,此槍用大竹筒製成,內裝火藥,還安有“子窠”,作戰時點燃火藥,利用火藥燃燒後產生的作用力射出 “子窠”。如果“子窠”就是子彈這一推測正確的話,那末這種“突火槍”可以算作近代槍炮的前身。在元代中期,這種管形火器由竹制改用金屬來製造以後,被稱做 “銃”。
  元明銅鐵制火銃傳世及出土的很多,按新華網哈爾濱2006年8月5日電訊(記者呼濤),經有關專家學者研究認定,內蒙古新發現的元代火銃是迄今為止所發現中國最早的有明確紀年的銅火銃,也是迄今所知世界上最早的火炮。
  這件火銃發現於1987年7月,1998年10月入藏蒙元文化博物館,並於2004年經過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戰略部歷代戰爭和戰略研究室、內蒙古大學蒙古學研究中心的有關學者共同認定為世界上最早的火炮。為銅質鑄造,銃形為碗口銃,全長34.7釐米。銃身豎刻兩行八思巴字銘文表明其製造於“大德二年”,即1298年。在以往發現的元代銅銃中,有明確紀年的最早實物是藏於北京中國歷史博物館的至順三年(1332年)碗口銃。(《文物》雜誌1962年第3期)此次新發現的內蒙古銅口銃,比至順三年銃早了34年,成為一支中國和世界上最早的火炮。
  一般認為是蒙古西征將火藥帶到阿拉伯,然後再傳入西方。火炮在西方的出現據考證應該是在西元 1250 至 1275 年間在北非及西班牙的摩爾人王國中,這也是阿拉伯人將火藥引進西方的旁證。阿拉伯人使用的叫做“馬達發”的火器,從形態看和南宋突火槍大體類似。1325 年,阿拉伯人曾使用“馬達發”進攻西班牙的巴紮城。
  西方對火炮最早而無爭議的文字記載出現在 Walter de Millimete 替英國愛德華王子(日後的英王愛德華三世)在西元 1326 年寫的書 De Offciis Regnum(論國王的職責)中,有一張用火炮發射金屬箭頭的彩圖。雖然沒有任何文字說明,還是可以看出是門火炮。事實上這種大炮只是一支巨大的的箭;這種“導彈”很快就被石制炮彈所代替。同一年(西元 1326 年),義大利的弗羅倫刹城訂購了銅制大炮和一些鐵彈丸和鐵箭矢,交易檔還保留到今日。愛德華三世在西元 1327 年跟蘇格蘭人作戰時曾經攜有一些「crackys of war」,大約是重在15至30 磅之間的輕型炮。西元 1345 年二月一日,愛德華三世的大侍官記載了一筆修理 13 門大炮 的費用。同年在英法百年戰爭中著名的 Crecy 之役,愛德華三世用了兩到三門大炮,擊敗了法軍十字弓手。其後,愛德華三世使用大約 20 門大炮來圍攻加萊城堡。(《槍械發展史.第2章》)
  可確認的是在 13 世紀末和14世紀初,東西方幾乎同時出現火炮的雛形,說明中國傳播到西方的是火藥知識,而非直接的軍事發明。火炮應該不是一地一人的偶然發明創造,而是在中國火藥武器知識影響下,東西方各國分別獨立發展起來的。
  
因為只能出4000字,
唔能夠貼哂係度俾你啦,
你自己到呢個網睇啦.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redirect.php?tid=491997&goto=lastpost
  


希望幫到你
2007-05-15 2:44 am
清代廣東地區海防分為東、中、西三路;其中珠江口位於中路,是出入廣州水道的必經之路,成為該區防務的重點;虎門位處珠江口的咽喉位置,地位更形重要。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夕,清廷命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整頓廣東海防,其重點也在增強虎門要塞的防衛力量,分別在多處地點興建了新式砲台。林則徐抵粵禁煙,亦加強了廣東中路的海防,除添購戰船,招募水勇外,還「設法密購西洋大銅砲,及他夷精制之生鐵大砲,自五千斤至八、九千斤不等」,當時林則徐添購之西洋大砲共200多門,佔虎門各砲台大砲總數的一半。他對虎門的防衛力量頗具信心,認為該處「砲台迴環並峙,排鏈堵截綦嚴,用壯聲威,足消窺伺」。

但這個被林則徐認為是固若金湯的虎門要塞,卻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被英軍於一天內(1841年2月26日)攻陷。當時英軍一共調派了18隻大小船艦進侵珠江口,虎門要塞所安放之460門大砲一發也打不中敵船。區內大小10個砲台,全部落入敵軍手中。稍後英軍沿珠江北上,相繼佔領沿岸各砲台,珠江防線宣告崩潰。戰後清廷對虎門之戰的慘敗認真地作了檢討,銳意整頓廣東海防,進一步鞏固虎門要塞內各砲台的防衛力量,這些改善工程在1843至1844年間完成。

虎門要塞的大砲不少購自西方,屬於射程遠、威力猛的大口徑大砲。曾參與虎門之戰的復仇神號(Nemesis)船長賀爾上校(Captain W.H. Hall)曾對這些大砲有以下的描述:

「在南亞娘鞋砲台(South Anunghoy Fort)(按:即威遠砲台)有107門不同口徑的大砲,包括一門68磅、一門42磅,以及眾多的32磅、24磅和18磅砲。此外亦有四門由葡萄牙人在1627年鑄造的巨型銅砲;其中兩門達11英呎長、10.75英吋口徑。另有三門英國製造的鐵砲;其他中國製的鐵砲均屬重型大砲。」

當時英國戰艦的標準火砲裝備是32磅大砲(32磅是指砲彈的重量),砲重相當於中國砲的5,000斤大砲。若單以大砲的重量和口徑來比較,清軍反而佔有優勢,因虎門砲台中不乏8,000至9,000斤的重砲。但砲大未必是取勝之道,時人也明白這道理。廣西巡撫梁章鉅在評論中國戰敗的因由時,曾有以下的看法:

「虎門所購西洋夷砲二百位,其大有九千斤者,何以一船未破,一砲未中?是知砲不在大,不在多,並不專在仿洋砲之式,惟在能中與不能中。」

曾編纂《海國圖志》,主張「師夷長技以制夷」的魏源,在其論著中對中式海防砲台(特別是虎門要塞)所存在的弱點,也有深刻的反省,他指出的弊端有三:

(1) 砲台建置不得地:中式砲台大都「依山而建,前低後高,食水者四面受 敵,皆易受飛砲」;
(2) 大砲安放不得法:大砲安放於砲台圍牆的砲眼內,以固定木架承托,「不 能運轉左右,是以呆砲擊活船」;
(3) 砲兵操砲不準:「兵士施放不熟,測量不準,臨時倉皇,心手不定」。


收錄日期: 2021-04-23 14: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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