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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離婁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趙岐.注:「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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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根據古代當時社會背景談到,不孝有三件,其中以不傳子嗣為最嚴重的事。趙岐補充:
1.若不懂得順從父母的意思,違背父母的心意,陷害父母於不義,是為一
不孝。
2.當父母親年老,為人子,若因家裡沒錢,無法侍奉父母親,使其過三餐
無法溫飽、生病無錢看醫,或著無功名,考秀才進士求得一官半職,為
家揚名吐氣,是為二不孝。
3.孟子以為,為人子,若不娶媳婦,傳宗接代,沿襲家火,過年過節,無後
代為祖先掃墓、祭拜是為三不孝。
其中第三點,又延續現代,父母親看到孩子長大,到適婚年紀,或者兒媳
婦結婚多年,沒子嗣,開始著急,常會念:「孩子不孝。」這也就是為何中
國人一 向重男輕女的原因嚕!
七出之條
「七出」一詞起於漢朝,至今可見的最早文獻是漢朝的《大戴禮記.本命》,稱為「七去」、「七棄」。謂「婦有『七去』:不順父母(這裡指公婆),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
何時才正式出現「出妻」的現象?
朝代 情況
先秦 婦女出嫁和被休同時稱「歸」,被休則稱「大歸」,被出的婦女稱「棄婦」。
漢 提出「七出」與「五不娶」 有關。
唐 .將「七出之條」列入律法,應出而不出者和隨便棄妻者,均受律法管制。
.將「七出之條」順序改為﹕「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盜竊、妒忌、惡疾」。
清 .將「七出之條」順序改為﹕「無子、不事舅姑(公婆)、淫僻、嫉妒、惡疾、多言舌、盜竊」。
.對犯淫僻的婦女,沒有「三不去」的保障。
「七出之條」次序的變化,可反映出不同時代對婦女的不同要求標準。
三從四德
為了維持父權制家庭的穩定,根據「內外有別」、「男尊女卑」的原則,儒家禮教規範要求婦女的道德、行為及修養,是為「三從四德」。當中的「四德」是為「三從」而存在,日後更成為支配中國婦女道德、行為、能力和修養的標準。
「三從」的定義
「三從」即包括「未嫁從父」、「既嫁從夫」、「父死從子」,當中的「從」包含聽從、隨從、服從、跟從等意思。遵從「三從」的婦女不能自專自主,必須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以做到為女孝、妻賢、母良。
「三從」的源流
「三從」最早見於周、漢儒家經典《儀禮.喪服.子夏傳》,在討論出嫁婦女為夫及為父服喪年限時,說「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三從」從服喪制演化成人際間主宰服從的關係,與漢朝倡導的「三綱」呼應,將家庭中的「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延伸至「從父」、「從夫」的觀念。
「三從」引申為既為人之女兒、妻婦和母親的婦女,應對男性服從。婦女屈從由來已久,「女」字在商朝甲骨文中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周易》有主張婦女順從專一、恒久事夫的卦辭,後來要求婦女殉夫守節,限制寡婦改嫁等。
「四德」的定義
「四德」本是宮廷婦女必備的四種修養﹕「德」(德行)、「言」(言辭)、「容」(容貌)、「功」(技藝),包含傳統「婦學」四項教育內容,故稱為「四教」或「四行」。
「四德」的源流
「四德」初見於《周禮.天官.內宰》,內宰是教導後宮婦女的官職,教導後宮婦女「陰禮」(婦女遵守的禮儀)和「婦職」(婦女擔負的職責),當中較高職位的「九嬪」則教導婦學之法,如「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這種教育後來擴展至上層家庭,女孩十歲時於家中接受女師教育,教以「婉娩聽從」(德、言、容、柔順聽話),織布製衣,學習有關祭祀工作(如縫紉、備酒漿等)。出嫁前由族長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完成培訓後舉行祭祀儀式,以成「婦順」。「四德」後來推至對所有婦女的要求,鄭玄則有此解釋﹕「婦德謂貞順,婦言謂辭令,婦容謂婉娩,婦功謂絲橐。」後世更不斷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