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係呀,Avril 在 2005 夏季 與 樂隊 SUM 41 主音 Deryck Whibley 訂婚,
15/7/06 於加州舉行了婚禮並表示短期內也不會計劃生小孩。
Avril於 1984年的9月27號出生。 16之齡簽約Ken Krongard,據聞在她試音時,毫無畏懼之色,現場清唱,而得到賞色。在紐約完成她的第一張個人大碟 - Let Go。Avril除了親自作曲外,還包辦了全碟的歌詞。憑著搖滾的歌聲和反叛美少女的性格,迅速走紅全球各地,全球少女爭相學Avril的衣著和化妝。甚至連Eminem、Justin Timberlake、Pink都係她的樂迷。Let Go 令Avril獲獎無數,句括:World's Best-Selling Canadian Singer,打破了UK最年輕女歌手大碟No.1的紀錄[後來被Joss Stone超前了。]
04年,推出第二張大碟Under My Skin,迅速佔據各地的流行榜,首周便賣出38萬了。這張大碟,除了由Avril再度親自填詞外,還有多位星級猛人,包括Butch Walker、Ben Moody[Evanescence的前成員],風格更加成熟和搖滾了。除了歌唱事業開始走的是成熟搖滾路線外,個人形象和愛情都踏入成熟的階段了,捲了一頭曲髮,衣著減少Pnuk味而增加一分成熟感。
全名: Avril R. (RAMONA,未經 Avril 本人證實;傳聞是ROSE) Lavigne
出生日期: September 27, 1984; 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出生地點: Staten Island, New York 紐約
家鄉: Napanee, Ontario, Canada 加拿大
父母: 母親: Judy Lavigne; 父親: John Lavigne
原本AVRIL的首張專輯"let go"名為"anything but ordinary"。
其他:
"complicated"只試唱了3次就灌錄完成。
AVRIL是用右手帶手錶的。
其中部份的"my world"歌詞是AVRIL在上數學代數(algebra)堂時作的。
AVRIL經常說"我不是要求反叛(punk)"
10歲時已經加入曲棍球隊。
AVRIL喜歡用結他作曲但喜歡用電結他演出。
AVRIL就讀中學"Napanee District Secondary School"。
AVRIL不喜歡歌迷學她的衣著。
AVRIL喜歡拆禮物的時刻。
AVRIL希望有個龍的紋身在她的背或左手上。
AVRIL不單善於歌唱,還有 - 藝術。
AVRIL喜歡星星 - 就像她的官方網站的那些。
AVRIL有哮喘(asthma)。
AVRIL曾創作一首打油詩"oops! i screwed my record producer again"
(改自歌曲"oops! i did it again")
AVRIL不喜歡(討厭)鋼琴。當她的家人叫她去學鋼琴時。
她說"不是嘛! 鋼琴太女人了!我想玩的是搖滾(rock)音樂…FxxK the piano."
AVRIL不太精於電腦,每次她上網的時候都要找evan幫手。
14歲首次在教堂作個人聖詠:"NEAR THE HEART OF GOD"。
AVRIL小時候已經學簽名,"因為我知道我一定會成名,我現在還能簽得超快。"
AVRIL害怕乘飛機。
AVRIL曾經在樹上趺下所以腳曾經斷了。
AVRIL在中學的時候不是萬人迷。
AVRIL給一個男同學嘲說女孩不會捉魚。後來給人發現她和一大郡女孩在湖邊捉了78條魚。
AVRIL不喜歡當潮流的"走屁狗",她著她喜歡的衣服和飾物。
AVRIL不是每刻也在鬧事,她很會尊重別人,在台上也是。
Eminem,Justin Timberlake,Pink和Fred Durst都是AVRIL的歌迷。
AVRIL14歲的時候就教自己學溜冰。
AVRIL喜歡在車上唱歌就像在"sk8er boi"裡一樣。
"我小時候就已經這樣做,而且每次事後都總會給人責備。"
AVRIL喜歡穿著黑白條紋的短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