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接贓,好擔心佢

2007-05-12 9:36 pm
我想問.我有個朋友比人告接贓,但法官覺得佢既供詞唔可信,覺得佢係知情情況下做, 家下被判入壁屋14日後再判, 家下好多人都幫佢寫梗求情信, 佢只係初犯, 同埋佢家下只係21歲,我想問有無機會唔洗判佢坐監, 最慘係個官唔信佢告佢個條接贓罪成, 大家可否比d意見我..我真係好擔心佢....

回答 (1)

2007-05-16 9:41 am
✔ 最佳答案
你朋友 21 歲, 已是成年. 法官相信他有足夠的判斷力知道自已行為會否觸犯法例. 法律的精神, 舉證責任是由控方提出, 證明辯方有罪, 疑點歸被告利益. 你朋友被判有罪, 即控方舉證成功, 所搜集的各種證據 (包括環境證供, 證人(包括控方證人, 污點證人等), 證物, 被告供詞的可信性等等) 足夠令你朋友入罪.

如該人不服判罪或判罰(無論是刑期或罰款), 可在14日內提出上訴.

跟據香港法例 第210章 盜竊罪條例 section 24 處理贓物罪:
(1) 任何人如(在偷竊過程中除外)知道或相信某些貨品是贓物而不誠實地收受該貨品,或不誠實地從事或協助另一人或為另一人的利益而將該貨品保留、搬遷、處置或變現,或作出如此安排,即屬處理贓物。
(2) 任何人處理贓物,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4年。


唯一對你朋友有利的是 : 初犯. 如果加埋他第一堂便認罪, 可有機會獲輕判罰.

現在好多人都幫他寫求情信, 亦可能有機會減刑 (只是有機會, 不是一定的).

現在他還柙壁屋候判, 是等攞報告, 例如: 感化官報告, 社會福利署報告, 精神報告, 勞役中心報告, 懲教署報告等等, 視乎不同案件而定. 所以, 他在還柙期間, 為自己的好處, 要表現真心悔過, 坦然及勇敢承認錯誤, 是一個較明智的做法. (這裏所指他並無上訴的打算)

由於你所給的資料有限, 未知他接贓所牽涉財物的數量, 金額, 及聆訊地點, 很難估計他會被判處監禁, 罰款, 緩刑, 或社會服務令等等.

假設你朋友在裁判署被判罪名成立, 最高刑期合計不會超過3年.

如有疑問, 可到法援處申請援助或諮詢.

希望你朋友能大步檻過吧 !

收錄日期: 2021-04-18 22:07: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12000051KK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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