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管理處係有權咁做,因為一般大廈公契都有講明,大廈範圍之內係唔可以養狗!!
除非得管理人同意先可以養狗(公契有講架)
而一般管理處或管理公司會先口頭通知,之後出書面通知,要你14日內帶走有關狗隻!如果有關單位住戶冇任何行動或意欲帶走狗隻,佢地會將有關事件交由律師進行起訴,佢會因應大廈公契內容起訴,所以你都係合作d,帶走隻狗吧~如果唔係你自己會比件事攪到好麻煩!!你要投訴管理處都冇用,因為佢都係跟隨有關公契內容做野~你就算想同佢打官司,輸既多數都係你,所以真係快快手,帶狗走~希望幫到你啦~
2007-05-15 00:30:52 補充:
一般管理處都好小主動去告人養狗,所以我估計你隻狗出左問題(包括:狗吠聲,異味,周圍大小二便,令人受驚等等)所以多數都係影響到人先會比人投訴,而管理處多數收到投訴先會跟我上面所講既程序去做!!所以我諗你短時間之內帶走隻狗,避下風頭先啦~等件事過左,之後就要控制你隻狗,包括我岩岩所講既問題,等人地以為你冇養狗囉~但真係要100%控制隻狗喎,如果唔係一定會再比人投訴同告你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