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籃球比賽是由兩隊作賽,以中圈跳球開始。每隊應由12名球員組成,球衣號碼應順序由4至15號。作賽的每隊可選派五名球員上陣,目的是把球投進對方的籃內而得分。每次投球中籃可得2分,罰球中籃得1分,在三分線外投球中籃可得3分。在40分鐘的比賽時間完結後,得分較高的一隊為勝。
每場籃球比賽分上下半時,每半時為20分鐘,中間休息時間為10分鐘。若有任何違例、犯規或觸球出界等情況,裁判員吹哨子表示球為死球時,比賽時間便應暫停計算。當40分鐘比賽時間完結而未分勝負時,應即繼續比賽,並舉行一次或多次為時5分鐘的決勝期,直至分出勝負為止。
籃球比賽進行期間,球員可向任何方向傳、投、撥、滾或運球,但控球隊在前場的球員不得使球進入後場。反過來說,在後場獲得控球權的隊伍,必須在10秒鐘內使球進入前場,而且獲得控球權的一方,必須在30秒內設法投籃。再者,當一方球員獲得控球權時,同隊的球員不得在對方端線至罰球線之間的限制區(俗稱的鎖匙圈)內,作超過3秒以上的停留。
若任何球員持球達5秒而不傳、投、拍、滾或運球時,便屬違例。其他違例情況包括使球出界、重覆運球、持球行進、踢球、以拳擊球、過份揮擺手或手臂(就算未觸及對方球員)、觸籃板違例、防中籃違例、擲界外球違例、罰球違例及十秒鐘違例等。違例後的懲罰包括中籃不算、由對方擲界外球或由對方射罰球等。若球員觸球出界或使球出界,則由對方擲界外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