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冇 中國地方行政機關 既資料呀 ??

2007-05-12 1:41 am
地方各級行政機關,

例如省政府, 市政府,

唔該哂 !

回答 (3)

2007-05-12 1:49 am
✔ 最佳答案
地方政府,指管理一個國家行政區事務的政府組織的總稱,通常對應於中央政府(在聯邦制國家,即稱「聯邦政府」)的稱謂,漢語簡稱「地方」。
特點 現代社會,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相比,具有有限的權力,如制定地方稅收政策、實行有限的立法等等;很多國家民族自治地區較一般的地方政府具有較大的權利如立法權等;在中國還存在自治地方,香港和澳門在脫離殖民統治以後,成為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和同行政地位的省和直轄市相比,中央政府給予更大的權力。

[編輯] 中國的地方政府 中國的地方政府除特別行政區以外分為三級即省級、縣級和鄉級。中國大陸地方政府自1950年開始至1980年代,除直轄市以外,實際以三級為主,三級和四級並存;1980年代以後轉為四級為主,三級和四級並存。

[編輯] 中國大陸省、自治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50年代以後,行政區划進行了演變和調整。1980年代以前,廣泛存在省會城市管縣。1980年代以後,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出現「地區改市」、「縣改市」和「撤地建市」、「撤縣建市」,隨之作為地級行政區的地區和盟多演變為「地級市」、縣演變為「縣級市」,隨著地級市的大量湧現,原來作為省級政府派出機構的地區行署演變為「地級市政府」,縣政府轉變為「市政府」;轄域沒有多大變化或沒有變化,但由準行政區變為行政區,由原來的地區管縣,轉化為「地級市」管縣、市(縣級市)。除海南省和直轄市為三級以外,地方政府存在四級形式為:
省級政府,分別為省、自治區政府;地區級政府,分別為地級市、自治州政府;縣級政府,分別為縣、自治縣政府,縣級市以及市轄區政府,旗政府;鄉級政府,分別為鄉(民族鄉)、鎮政府。
[編輯] 直轄市 省級政府即直轄市政府;縣級政府,分別為縣、自治縣、市轄區政府;鄉級政府,分別為鄉(民族鄉)、鎮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政府部門,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成立於1978年5月,現任部長是李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前身是「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1949年11月成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1954年9月成立),請參見「歷史沿革」部分內容。

[編輯] 歷史沿革 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成立1954年9月,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1969年1月,內務部撤消1978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成立
[編輯] 歷任部長 謝覺哉(1949年10月19日 - ?)程子華(1978年3月 - 1982年5月)崔乃夫(1982年5月 - 1993年3月)多吉才讓(1993年3月 - 2003年3月)李學舉(2003年3月 - ) (截止至2006年1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 國家民委承擔著執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研究民族理論,展開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 監督實施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建設,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 簡稱國家民委。

參考: wikipedia
2007-05-12 2:02 am
在現代國家﹐政府的結構﹑組成﹑具體職權等通常是由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廣義上的政府通常由三個部門組成﹕掌握立法權的立法機關﹐掌握行政權的行政機關和掌握司法權的司法機關。狹義上的政府﹐即國家行政機關﹐一般設有外交﹑國防﹑公安﹑司法﹑財政﹑工業﹑農業﹑商業﹑交通運輸﹑科技﹑文教﹑體育﹑衛生﹑環境保護等機構﹐分別管理國家各方面的具體行政事務。
關於政府的類型﹐由於劃分的角度和標準不同﹐有多種分類法。如依據國家的性質﹐可以把政府分為奴隸制國家政府﹑封建制國家政府﹑資本主義國家政府和社會主義國家政府。依據政體形式區分政府﹐是政府分類的主要方法。如早期的分類主要以統治者的人數多少作為劃分政府(政體)的標準﹐亞里士多德依此標準把政府分為三類﹕一個人統治的為君主政府﹔少數人統治的為貴族政府﹔多數人統治的為共和政府。他的分類法對後世有很大影響。現代一般根據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機關﹐尤其是立法與行政機關的關係﹐對政府進行分類。依據這種分類方法﹐資本主義國家的政府可分為內閣制政府﹑總統制政府﹑半總統制政府﹑委員會制政府等。內閣制政府和總統制政府是資本主義國家最主要的政府類型。在社會主義國家﹐如中國實行的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這種制度下﹐政府(行政機關)與人民代表大會不是各自分立﹑平等分權﹑相互制衡的關係﹐而是決定與執行﹑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政府(行政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其組成和活動必須服從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政府(行政機關)的組成人員。

行政機關負責處理日常的國家事務﹐為了保證在行政決策和執行中有較高的效率﹐除少數實行委員會制的國家外﹐多數國家的行政機關都採用首長負責制。中國的各級政府機關也實行首長負責制。
按國家管理權限範圍劃分﹐在單一制國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聯邦制國家有聯邦政府﹑邦(州)政府和地方政府。
單一制國家的中央政府代表國家﹐行使國家最高行政權力﹐統一領導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外交﹑國防﹑財政等方面的工作。地方政府則在中央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監督下﹐負責管理本區域內的公共事務。有的國家﹐地方政府(行政機關)的首長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免﹔有的國家﹐尤其是實行地方自治的國家﹐地方政府(行政機關)的首長則由地方各級議會選舉產生。在中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由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服從國務院的統一領導。
聯邦制國家的聯邦政府代表國家。它依據聯邦憲法行使國家的外交﹑國防﹑財政等主要權力﹐是國際交往的主體。作為聯邦成員的邦(州)的政府﹐按照聯邦憲法的規定和本邦(州)憲法﹑法律的規定﹐代表本邦(州)行使職權﹐並在憲法規定的範圍內對聯邦政府負責。在一國範圍內﹐邦(州)與邦(州)之間是地位平等與志願合作的關係。在邦(州)政府之下通常還設有級次不同的地方政府﹐它們在本區域內行使邦(州)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職權﹐並受邦(州)政府的領導與監督。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5-10/19/content_3645697.htm
2007-05-12 1:48 am
省政府******中國地方行政機關 既資料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海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下簡稱省政府門戶網站)建設,促進海南省電子政務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省政府門戶網站是省政府在互聯網上發布政務信息、提供公共服務和接受公眾監督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是我省電子政務建設的重要組成部份。

市、縣政府、省直部門網站是省政府門戶網站的子網站,是省政府門戶網站的重要信息來源。有關單位應當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建設指南》要求,採取可兼容、可實現交換的數據格式和網站標準建設各自的網站。

第三條 省政府門戶網站的名稱為:海南省人民政府﹔網址為:www.hainan.gov.cnwww.hi.gov.cn)﹔中文域名為:中國海南。

各市、縣政府和省直各部門網站域名格式為:xxx.hainan.gov.cn和www.xxx.gov.cn,其中xxx為各單位英文名稱或者漢語拼音名稱字頭的組合。

各單位和公務員使用電子郵件(格式為:[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的,統一向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申請。

第四條 省政府門戶網站旅遊、招商及其它涉外欄目應逐步增設英文版。

第五條 省政府門戶網站應當與本省市、縣政府和省直部門網站,以及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和國家相關部委網站建立鏈接﹔市、縣政府和省直部門網站必須與省政府門戶網站建立鏈接。

第六條 在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省政府門戶網站的指導、內容保障、協調及信息更新維護和監督﹔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負責省政府門戶網站的規劃設計、組織實施、技術指導、業務管理等具體工作。

第七條 省政府門戶網站的運行由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委托專業機構(以下稱網站運行機構)承擔,網站運行機構應當配置相應的專職採編人員和相關技術人員,在省政府辦公廳、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的監督指導下,具體承擔省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運行、維護、安全保障及信息採集、發布等工作。

第八條 省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運行和維護資金由省級財政投資,並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第九條 省政府門戶網站欄目設置應當以用戶為中心,主要具有以下基本內容和功能:

(一)信息公開,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
(二)公共服務,提供行政事項辦理指南、表單下載、在線辦理、狀態查詢等服務﹔提供與公眾生活和工作密切相關的公共信息查詢、專業信息查詢等服務﹔
(三)參政議政,受理公眾反映的問題、意見、建議等,並及時予以反饋。

網站運行機構可以根據需要合理地增加內容和功能,經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實施。

第十條 網站運行機構應當根據電子政務發展和公眾需求變化每年對網站進行調整或改版,調整或改版的方案須經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可。

第十一條 省政府門戶網站實行欄目責任制,責任單位負責組織提供所分工欄目要求的相關信息,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責。

欄目責任單位應當指定專門機構負責本單位向省政府門戶網站提供信息的日常工作,並指定專人與網站運行機構聯系。

第十二條 政府信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欄目責任單位應當堅持便民、利民、無償的原則,在省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下列信息:

(一)省領導成員介紹、政府機構設置及人事任免﹔
(二)政府的重點工作、重大決策、重要活動及會議﹔
(三)省政府常務會議、市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
(四)本省發布的各類法規、規章、政府規範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土地、行政收費、政府投資等方面的政府文件﹔
(五)各類規劃、計劃、重大投資項目等方面的進展和完成情況﹔
(六)重大疫情、災情、突發事件的預報、發生和處理情況﹔
(七)各類行政事項的辦理程序和依據﹔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法律、法規對前款事項的公開權限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十三條 網站運行管理機構和欄目責任單位應當對信息上網進行嚴格審查,下列信息不得在省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

(一)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
(二)政治、外事活動方面的敏感信息﹔
(三)不宜公開的經濟、科技、社會等信息﹔
(四)未經議決的行政管理事項(公開征集意見的除外)﹔
(五)政府的內部事務或政府非重要的日常性活動信息﹔
(六)法律、法規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信息。

第十四 條省政府門戶網站信息獲取採取以信息報送為主,以網上採集、網站鏈接、欄目共建為輔的方式進行。

(一)信息報送方式:各市、縣政府、省直各部門是網站信息的主要提供單位,通過各自帳號登錄省政府門戶網站管理後台向相應欄目報送信息﹔各單位辦公室負責協調本單位向省政府門戶網站提供有關信息並負責信息的審核把關。
(二)網上採集方式:由網站專職採編人員負責,通過技術手段定時從各市、縣政府和省直各部門網站上採集應當在省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的信息,並導入相應欄目。
(三)網站鏈接方式:通過主頁鏈接和欄目鏈接,將各市、縣政府和省直各部門網站的主頁或重要欄目及其內容與省政府門戶網站主頁或相應欄目直接鏈接,方便用戶查詢。
(四)欄目共建方式:對於熱點專題和內容相對獨立的欄目,由省政府門戶網站與有關市、縣政府和省直各部門合作共建。

第十五條 各市、縣政府和省直各部門在各自網站上發布的重要信息,應當同時提供給省政府門戶網站。

第十六條 省政府門戶網站是省政府對外發布信息的重要窗口,各單位應當保証重要信息及時在省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同時按照“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做好信息報送前的審核把關工作,保証所提供信息的嚴肅性、準確性和時效性並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要求。

第十七條 在省政府門戶網站上設立網上審批大廳,開發建設面向社會公眾服務的網上辦事系統。省直各部門應當在網上公布本單位行政服務事項的辦理指南,提供相應表單下載,逐步開展網上申報、網上審批。

第十八條 省政府門戶網站是省政府和各市、縣政府,以及省直各部門實施網上辦事的總平台,各市、縣政府和省直各部門在各自網站上提供服務項目時,應當在省政府門戶網站上提供一體化服務或數據共享,通過省政府門戶網站窗口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服務。

第十九條 省政府門戶網站是政府與公眾互動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公眾聯系政府、監督政府的重要窗口,責任單位應當重視互動欄目的建設和管理,認真對待並及時反饋公眾反映的問題、意見、建議等。

第二十條 省政府門戶網站的信息應當不斷更新維護

(一)信息公開相關欄目:欄目責任單位應當及時更新相關欄目信息﹔靜態信息至少每月檢查更新一次,動態信息應當及時上網發布,對政務動態類欄目保証每天擁有一定數量的動態信息。
(二)行政事務辦理相關欄目:欄目責任單位在提供行政事務辦理的同時,應當實時提供事務辦理狀態查詢,並且能夠充分反映某項事務的受理、辦理、結果等全過程情況。
(三)要求予以反饋的相關欄目:欄目責任單位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

第二十一條 網站運行機構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採取安全措施確保網站安全運行。

第二十二條 省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半年對省政府門戶網站欄目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對欄目建設較好的責任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彰,並在省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檢查結果。

省政府辦公廳對有關單位執行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不執行上述規定的單位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省工業經濟與信息產業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實施。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32: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11000051KK0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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